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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第8章 小小的帳篷
這是宋撿第一次被小狼哥緊緊擁抱,來不及想別的,只顧得享受溫暖。正常人對皮膚相貼的需求可能不大,但小半瞎很喜歡,挨著了就等於看到了。

 相比視覺,聽覺、觸覺更讓他心安。他舔得更勤了,使勁舔,濕乎乎的小舌頭一下下貼上男孩的下巴。

 他舔得越好,小狼哥就抱得越緊,只是後背一直被抓。但兩個人貼貼太暖和了,他不想分開。

 男孩今天太累了,連推開宋撿的念頭都沒來得及實現,就被宋撿舔困,合上了酸脹的眼皮。

 為了逮那隻飛鳥,他躲在沙子底下足足幾小時,連動都沒動過,又跑了很遠才回來,都顧不上吃,隻想睡。

 宋撿看不到,隻感覺小狼哥不動了,剛才使勁抓撓的雙手還搭在自己背上。於是他也不動,老老實實地躺著,緊緊抱住。

 這一覺,男孩睡了好久。醒來後宋撿枕在自己胸口,口水都流出來了,臉好小好小,鼻子翹翹尖尖的。他把宋撿叫醒,該吃飯了,一邊吃,一邊把帶羽毛的翅膀往宋撿嘴裡塞。

 “我不吃這個,生的,我不吃……”宋撿好害怕生肉,聽著小狼哥在旁邊嘎吱嘎吱地嚼,沒法想象吃一隻死鳥的樣子。可他又餓,隻好悄悄地貼過去,舔舔小狼哥的臉。

 男孩一下頓住了,剛才給宋撿翅膀,他不吃,現在又來舔,為什麽?不吃的那片翅膀已經扔給狼群了,被幾隻幼狼搶著啃。

 “小狼哥,我餓,我餓了。”宋撿知道他聽得懂,慢慢說,“我們吃烤熟的吧,我只能吃熟的,還有果果。”

 “烤。”男孩對這個字陌生,但是果果不陌生。前幾天帶回來幾根樹枝,上面有紅色的肉肉的果子。他看到鳥吃果子才帶回來給宋撿吃。沙漠裡很多東西都有毒,鳥不吃,就不能碰。

 宋撿指著遠方的亮光。“用火,我只能吃烤熟的,行不?”

 男孩看著那堆火,不確定,生活在荒野裡,除了天災,唯一對狼群有威脅的就是火。他見過大火,燒過草皮越燒越快,跑不過火的動物會被燒死。

 但他還是走過去了,滿嘴都是血和羽毛,拎著一隻快被開膛破肚的大鳥。

 鳥脖子是被他直接咬斷的,頭部和脖子剛被他吃乾淨,正準備撕開鳥的肚子。他用麻繩拉著宋撿,一起站在篝火前,卻不敢再近一點。

 宋撿也不知道小狼哥在做什麽,很想抓他的手。不一會兒,鼻子裡鑽進了香味,是很少能聞見的肉味。

 “小狼哥,你幹什麽了?”宋撿蹲了下去,香味誘著他往前探脖。然後手背就被打了一下,還挺重的,他哎呦一聲又縮回來,原地蹲好。

 男孩撕開了鳥的肚子,把內髒掏出來扔在篝火的邊緣。很怪異的香味促使他動動鼻翼,沒有聞過這個。但是又很好聞。

 身為一匹狼,他怕火,現在不知道該怎麽辦。最後大著膽子去抓內髒,火苗沒有放過他,很燙,燒過他的手指尖。

 這種疼是荒漠裡沒有的,狼群只有咬疼、摔疼,沒有被火燒的疼法。他繞著篝火轉圈跑,用手拚命抓草皮,可還是冒出了一個透明的泡。

 男孩歪著頭看手指的泡,不知道這是什麽。

 宋撿蹲在原地等,因為沒有太好的視力,沒看見小狼哥被燙傷。男孩盯著地上的熟內髒,趴下去,叼了一小口。

 這是他第一次吃熟肉,和生肉相差太多,咬在嘴裡還會燙舌頭。可吃了幾口之後,他發覺,這個比生的好吃。於是把剩下的鳥扔進去,一起烤。

 香味越來越濃,吸引了附近幾個流民的注意力,他們沒想到狼崽子竟然吃的比自己還好。

 重要的內髒被男孩全部吃乾淨,宋撿是自己的低位狼,只能吃剩下的。但翅膀和鳥腳,男孩幫宋撿烤熟了,這一次他用了沙土。

 抓兩把沙子,把火苗蓋滅掉些,再拿,手沒有被燙出水泡。

 麻繩拽動一下,宋撿知道小狼哥吃完了,輪到自己。“小狼哥,我今天和張牧說話了呢。”他小嘴巴吧唧吧唧地嚼肉,也不管人家聽不聽得懂,“我和他說,用搓麻繩來換大布和木棍,你等我吃飽,我……我搓得可快了。”

 “麻,繩,換布。”男孩把他吐出來的骨頭收起來,扔給狼群。狼從不浪費食物。

 “嗯,我可有用了,你別扔我行不?”宋撿還是害怕,親生爸媽都能扔下自己,更何況一個沒有關系的陌生男孩。要是自己再被扔掉,不是死在風暴中,就是死在樊宇手裡。

 “我可有用了,求求了。”宋撿又重複一次,他懂,只有有用的人才能活下來。

 脖子上又一拽,宋撿卻安心了,小狼哥這是在和自己說話。鳥翅膀烤熟了很香,他一絲絲地撕著肉,很珍惜地吃。

 “小狼哥你真好。”他還得誇誇,笑嘻嘻的嘴角全是肉味,“你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了,以後我都跟著你。”

 男孩聽不太懂這句,什麽叫最好最好?不懂。但跟著就跟著吧,宋撿這匹狼非常笨,不會捕獵,不會奔跑,涼,不會吃生肉,還穿衣服。

 又過幾天,宋撿終於拿到了張牧給的原材料,開始搓繩子。

 媽媽以前教過他,因為自己瞎,他們不讓自己出帳篷,就坐著幫他們搓繩。繩子用處很大,可以換罐頭。

 材料是荒漠裡的一種草,曬乾後很堅韌,但是容易斷,必須要把幾十根編到一起,才能變成一根粗粗的繩,那時候就不斷了。

 白天,小狼哥跟著狼群出去圍獵,天色變黑才回來,宋撿一整天都坐在墊子上搓繩,累了就抱著狼睡一覺。有狼的時候他不害怕,狼和小狼哥一樣,會護著他。

 張牧偶爾會過來看看,只看一個漂亮的男孩坐在狼堆裡,嘴裡咬著繩頭,細細的手指一根根分出草絲來,把短的打結,接成長的,按照一定順序編好再叼著繩頭搓。

 這是一個很麻煩的工作,營地裡最擅長手工的女人都不願意乾。張牧也沒抱太大希望,原本隻想給宋撿找一個活著的期望。

 視覺是最重要的溝通方式,宋撿看不清楚,他的世界大打折扣,有點事情乾,不至於瞎想。但是張牧沒想到,兩個月之後,宋撿真的給他搓好了,好長好長一根,繞了十幾圈套在脖子上送來的。

 繩子的重量,差點壓垮這個小男孩。

 “張牧,我乾完活兒啦。”宋撿是被小狼哥拉著來的。這幾個月,脖上的皮膚磨破整整一圈,但小狼哥不給他摘,隻好繼續磨著。磨到現在,新長出來的皮膚又破了,但是沒那麽疼。

 張牧和羅小蘭從帳篷裡出來,他們的兒子女兒躲在遠處看。

 “謔,這麽長,都是你搓的啊?”張牧著實沒想到。孩子勁兒小,繩子比大人搓得細,但是可以用了。

 “我搓的,我媽媽教的。”宋撿仍舊光著腳,臉被小狼哥擦過,盡管擦得不是很溫柔,怪疼的。張牧接過他的繩子,順手摸了一把宋撿的腦袋,比上次又胖了,還長高了。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手腕腳腕細得像一掰就斷。

 結果手還沒收回來,狼崽子皺著鼻子開始嗚嗚,蹲著一步步逼近。

 “你什麽時候能學會穿衣服?”張牧把手收回來,狼崽子的嗚嗚聲便消停了。他不怕狼崽子,甚至還覺得狼崽子有點變了,說不上來,雖然沒有人的習性,卻不讓人煩。只是太過危險。

 “啊?你說誰呢!”宋撿知道這是說他小狼哥呢,“小狼哥不喜歡穿衣服,你別說他,他以後喜歡了就穿,你別說他了。”

 “行行行,不說,不說。”這倆孩子,張牧無奈地搖搖頭,繩子給了妻子。羅小蘭本身不喜歡這兩個小孩兒,一個是狼,一個搶自己孩子的薄毯,可繩子做出來了,答應的東西不能不給。

 “給。”她從帳篷裡拿物資,一大塊棕色的布和三根兩米高的長木棍,“就這些,再要沒有了。”

 “再給他們分段繩子。”張牧說。

 羅小蘭瞪他一眼,意思是自己家都不夠用呢,但自己男人是領頭人,她還是取來柴刀,砍了一米多的繩子,扔過去。

 布和木棍子非常沉,宋撿摸著影兒抱起來。男孩看著他傻乎乎扛東西,這匹狼太笨,肯定就是因為笨才被頭狼放棄,然後被自己撿到。

 “放。”他打宋撿的手,宋撿聽話地放開了,睜著沒什麽用的眼睛等他說話。可男孩沒說話,而且用大布把木棍子和繩一包,扯起一角來,拉著走。

 宋撿聽見拖拉的聲音,上手幫忙。兩個小孩兒一人揪著一個角,把這堆物資運回他們住的地方,只不過一個用手揪,一個用嘴叼著。

 終於運回來了,接下來就是宋撿的活兒。眼睛殘疾,但立幾根木棍子還是能辦到,他幫家裡搭過帳篷。

 先在地上挖坑,不用挖太深,周圍的狼不懂他在幹什麽,也跟著刨地。

 一個坑挖好,宋撿把和自己腕子一樣粗的木棍杵進去,憑著感覺又挖兩個坑,三個坑連起來是三角形。再把木棍子杵進去,都立住了,他把它們慢慢往一塊兒推,費了好大的勁才歪歪扭扭碰到一起。就這麽一個事,幹了幾個小時。

 “好累,累死我了……好累啊。”宋撿往小狼哥那邊湊湊,想要個誇獎。

 男孩看著他忙活,根本不懂這是在做什麽。宋撿湊過來舔他,這是他能接受的接觸方式,抱起宋撿撓一撓。歇了一會兒,宋撿站起來繼續乾活,像要證明自己是有用的人,把大布抻開,往棍子上鋪。

 三根立在一起的棍子被圍了一圈布,宋撿氣喘籲籲:“小狼哥,你幫我,幫我用繩子把布捆上行不?”

 男孩沒動,手裡攥的是宋撿脖子上那根。

 “是地上那根。”宋撿用手一指,“繩子拴在這裡,我們就有帳篷睡了,這是家。”

 家?家是什麽?男孩往前爬了幾步,爬到木棍周圍,他知道宋撿想要用繩子拴住,但自己這個姿勢夠不著。

 幾番猶豫,男孩扶著木棍,站了起來。

 他伸直了雙腿,比宋撿高一頭,胯高腿長,腳也大,像成為了一個真正的人,站了起來。

 宋撿看著剪影從矮變高,小小地哇了一聲,這是他第一次見小狼哥站直,原來他比自己高這麽多。

 男孩看著自己筆直的雙腿,慢慢熟悉站立。站得不夠穩,但站一會兒腰部就用上勁兒了。等他習慣之後,伸出手,把地上那段繩子繞在布和木棍外面,足足繞了幾圈。

 再打一個死結,系住了。男孩站在他的第一個帳篷外面,站得很直。

 帳篷終於搭好了。

 雖然只有一米多高,只夠容納兩個人和幾匹狼,可宋撿還是高興地鑽了進去。他把薄毯也帶進來,薄毯下面藏著一段繩子,是他搓好了沒交給張牧,很自私地偷留下來的。當天晚上,兩個小孩兒睡進帳篷,可是簾子沒拉全,因為小狼哥不讓。

 小狼哥要看著狼群才能睡,宋撿已經知足了,拉不拉都行。等到了營地點燈時間,每個帳篷前都燃起一小堆,他們的帳篷前面沒有,木柴不夠,也怕嚇著狼。

 小小的簡陋帳篷裡,宋撿抱著小狼哥,舔他的下巴。自己被爸媽扔了,可是又有家了。

 這是自己站立後應得的討好,男孩使勁兒抱著宋撿,用手在他後背上留下淺淺的撓痕。原來家就是帳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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