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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第2章 笨
宋石這個名字,最後是被光屁股的男孩打沒的,變成了宋撿。

 宋撿剛沒了爸媽,一時沒法接受自己要跟著陌生人走,還被強行改名,只能哭。他眼睛不好,又是真的漂亮,可這種漂亮落在一個小半瞎的身上,就是災難。

 6歲的男孩,五官開始往開了長,將來保準是個英俊的少年。但當他茫然地看向四周時,無論是走投無路的姿態還是對不上焦的眼神,都把宋撿的懼怕抖落得清清楚楚。

 他不是膽小的男孩,也不愛哭,哭多了眼睛更看不清楚,黑壓壓蒙著一團霧似的。只是本能對世界害怕。無論是戰爭、天災還是野獸,能殺死自己的辦法那麽多,偏偏眼睛不爭氣。

 唯一能依靠的只有爸爸媽媽,偏偏被放棄了。

 但是宋撿對男孩哭,沒用。

 男孩是狼養大的,看不懂他的眼淚,更聽不懂他的哀求。每次宋撿說不想改名,自己叫宋石,他就打宋撿的手。

 打一次,沒用,那就打兩次。打到手背高高腫起來,宋撿再也不說自己叫宋石了,受不了這個疼法。

 可能以後再也沒有人心疼自己了。

 當天下午,張牧作為一小群流民的首領,帶宋撿回了營地。流民營類似遊牧村落,少則幾百人,多則幾千人。對新來的這個小瞎子,他稍稍動了惻隱之心。

 這個男孩活不過今晚。輪不到野獸或狂風暴裡的巨大生物來吃,單單是人,就有可能把他分食掉。

 宋撿跟著走了一路,兩隻手都被打紅了,生疼。他迷迷瞪瞪得犯困,不知為什麽今天總睡不醒,還很渴。

 渴得嗓子眼疼。宋撿跟著眼前的人影,一步一瘸。他沒穿鞋,以前是有鞋子的,可睡醒時太慌張了,就沒有穿。或許鞋子已經被風吹跑,只不過自己看不見。

 毯子也沒拿。他什麽都沒有了。

 那個男孩一直跟在自己身邊,卻不用人走路的方式,他四肢著地,動作又快又輕,幾乎沒有腳步聲。有時突然一下子衝過來,呼哧呼哧地聞,然後再瞬間跑遠。

 宋撿很怕他,這個男孩會打人,打人比爸媽還用力。他還有狼,隨時能吃了自己。

 不知走了多久,身邊逐漸有了人聲、更多的腳步聲。宋撿熟悉這種聲音,應該是回到他們的營地了。眼睛不好使,很多時候要靠嗅覺、聽覺、觸覺,他拚命聞,聞出荒漠裡特有的沙塵味。

 走著走著,還聞到了煮熟的土豆味。宋撿這才發覺自己已經餓了。

 “樊宇,又撿小孩兒回來了?”有人問,朝這邊不懷好意地笑,“這個好看啊。”

 “好看個屁,瞎子!”樊宇來到自己的帳篷前,挺老大的一個帳篷,裡面有不少東西,靠鐵絲撐出四邊形的蓬頂。

 “好看就夠了,可別像那個狼崽子似的。”又有人說話,宋撿晃著頭聽,“狼崽子養不熟,長得就一副野人相,當心他哪天一口咬死你!”

 咬死?宋撿穿著破布似的衣服,渾身上下都疼,站在原地聽他們說話。陌生環境是小瞎子最害怕的,一切都要重新熟悉,無論是人聲,還是氣味。

 所以當他聽到樊宇叫他的時候,猛地打了個激靈。

 “宋撿,進來!”樊宇很瘦,兩腮深凹,心狠手辣。

 宋撿沒動,隻探著脖子往前嗅嗅,聞出皮革味、血腥味,還有……火藥味。是槍粉的味道,以前聞過。

 “讓你進來呢,聽不見啊!”樊宇有點急。戰亂末日沒有法律,那些住進鋼鐵城市的哨兵和向導才會遵守規定,流民的法則就是活著。

 宋撿才不進呢,掉過頭就跑。腳底下有石頭硌腳,不知道哪裡來的繩子一絆,宋撿又摔了。這一次摔得慘,磕得人直發懵,腦袋都震了一下。

 好疼,宋撿是下巴直接著地,混著土,實實在在摔了個大跟頭。兩隻細長的腳劃滿傷口。

 脖子後面立刻熱了,是鼻子噴出來的熱氣敷在上面,宋撿將身體蜷起,眼前一個小小的黑影。

 男孩披著一頭過了肩胛骨的亂頭髮,在宋撿的脖子上聞。聞完了還不夠,稍稍一用力,將宋撿翻了個面,聞他磕破了的下巴。

 “滾!”樊宇對狼崽子沒好感,養不熟的東西。可是他確確實實有用,帶著一群狼,總能捉到獵物。

 肉類、毛皮、骨頭,都是最有用的。所以即便養不熟,樊宇也會分給狼崽子幾口飯吃,讓他學習怎麽當人。

 力氣大,身高腿也長,一腳把狼崽子踹出幾米,樊宇彎腰抓起宋撿的小細腿,往自己的帳篷拖。

 宋撿只能看出一個高大的剪影,高得令他恐懼。身邊不斷滑過草皮和石頭,他抓緊最後的機會,抓住了一塊尖銳的。

 要是真沒辦法了,就拿石頭砸死樊宇。手心裡出了汗,宋撿緊握它不放,如同抓住最後希望。

 地面騰起一小片紗霧,流民營地帳篷扎堆,棚頂由皮毛或布料拚接而成。有人在做飯,有人做點手工,有人抱著膀子無事可乾,消耗著生命。

 狂風暴就要來了,馬上要遷徙。就算不被餓死,狂風暴裡還要巨大生物,食人的沙蚺、寄生的沙蚊,還有一種被叫作追風者的蟲群,隨便哪一樣都能滅了營地。

 活著已經很不容易了,沒人管,也沒人敢管,生與死都是說不準的事,誰還管樊宇做什麽。

 可男孩撲了上去。像動物一樣,黑黝黝的皮膚泛著健康的光澤,他撲上樊宇的手臂,用力咬住了那隻手。

 “啊!”樊宇本能地叫了出來,劇痛襲來,讓他的喊叫聲衝破了營地的范圍。狼崽子果真是動物,咬住就不肯撒手,盡管只有8歲多,正處於人類換牙的階段,可細小的密齒活生生啃破了他的虎口。

 於是樊宇放開了宋撿,和狼崽子滾在了一起,一拳將他的小臉打偏,這一口才松下來。

 虎口上,一個血糊糊的窟窿。

 居然被咬穿了。

 “媽的……媽的……我斃了你!”樊宇甩著滿手的血,拿出腰包裡的槍。男孩四肢爬行著跑開,比人用兩隻腳跑得還快。臉被打腫了,左腮幫子上一個大鼓包,他一邊逃跑,一邊朝外啐了一口人血。

 像是在示威。

 樊宇瞄準了他,也能看到密麻麻的狼群衝他這邊過來。但手傷實在太疼,疼得他失去理智,今天必須要斃了這他媽狼崽子。

 “樊宇!”張牧及時趕到,一把壓下了樊宇的槍口,“你幹什麽?”

 “我斃了他!”樊宇瞪著一隻血紅的眼睛。

 “不許,營地裡不允許自相殘殺!”張牧說。他是推選出來的首領,每個營地裡的領頭人都有絕對領導力。這是大家活下去的方式,聽從最得人心的那個,總比一盤散沙要好。

 樊宇費了好大勁才收回槍,壓著虎口的傷,進帳篷裡清理傷口。天色已暗,溫度在繼續下降,到了晚間會降到零度左右,張牧看了看驚魂未定的宋撿,從自己的帳篷裡,拿了一條毛毯給他。

 宋撿已經完全嚇呆,下巴還滴著血。當毛毯裹到他肩上的時候,猛地往後一躲。

 “是我。”張牧摸了摸宋撿的頭,“看得見我嗎?”

 宋撿吃力地搖了搖頭。

 “能看出光嗎?”張牧又問。要是連光暗都分不出來,這孩子絕對活不到成年。

 宋撿還抓著石頭,上下齒列咯噠咯噠地打顫,磕碰。他點了點頭,小臉滿是灰塵和汗,就連哭出來的兩道淚痕都因為沾了沙土變成黃色。

 “去那邊吧,晚上營地會生一堆篝火,暖和。”張牧把他扶起來,板著小孩的肩,給他轉了個方向。

 營地裡的流民太多了,他不能哪個都管,能不能長大全靠命了。

 篝火,篝火……宋撿經歷完巨變的小腦袋,只剩下這一個詞了。毯子很長,很厚,他一步一步朝光亮處走,顧不上毯子拖著沙粒。爸爸媽媽走了,沒帶上自己,他們覺得自己是累贅。樊宇要殺自己,或者對自己做什麽事,宋撿感覺到危險,但又不知道是什麽危險。

 冷,宋撿想找爸媽,想念家裡那頂帳篷。他朝著最亮的地方走,越近,越溫暖。

 直到被人狠狠地拉了一把,宋撿一個趔趄,摔倒了。

 “哎呦。”疼得他倒吸冷氣,宋撿揉著屁股坐起來,突然臉上又被噴了熱氣。他知道是男孩又過來了,能感覺到男孩的體溫,還有一股血味。

 “別打我了,你別打我了。”宋撿朝他直搖手,要聞就聞吧,他管不了那麽多,“我改名了,我不叫宋石了,我叫宋撿。”

 男孩在宋撿的臉上聞來聞去,腮幫高高腫著,嘴角掛著血。他又聞宋撿披著的那條毯子,皺著眉,聞出上面有其他人的氣味。於是他用嘴叼著那條毛毯,往下拽,直到完全拽離宋撿的身體,把它扔進篝火堆裡。

 “近。”男孩光著,卻不覺得冷,更不懂別人為什麽穿衣服,他聞宋撿的眼睫毛,用唾液舔濕自己的手掌,往宋撿哭花的臉上抹。

 宋撿不敢躲,毯子沒了,縮著單薄的身體,覺得冷。

 男孩再聞宋撿,確認他身上全是自己的氣味了,才說:“近,火燒。”

 宋撿搖了搖頭,聽不懂。男孩急了,繞著宋撿跑了幾圈,在他身上狠狠抓了一下。

 “火,燒。”男孩很著急,狼群會教幼崽如何捕獵,可面前這隻幼崽怎麽都教不會,“火,燒。”

 “啊?”宋撿用手摸了摸磕破的下巴,胳膊被抓疼,“你……你是誰啊?”

 男孩歪著頭,沒法解釋自己是誰,狼從來不考慮這種問題。自己是狼,只不過和別的狼長得不一樣,宋撿應該也是狼,但是他太笨了,離火很近。

 野獸天性怕火,狼群更是怕篝火,宋撿朝篝火走,可能是因為笨,男孩想著,又用力地撓了下宋撿:“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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