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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第14章 合帳篷
男孩的頭髮是宋撿胡亂扎上的,幾縷細長的發絲搭在臉上,表情仍舊很冰冷。可是當他想要表達不高興的時候,眉毛會動一下。

 原本他很抗拒扎起來,頭皮總像被揪住了,可當他捕獵時,扎起來的頭髮更方便,也就無所謂了。

 現在他盯著的,是張牧腰上那把槍。樊宇也有,有很多槍,這個東西殺傷力很大,他很向往。

 只有足夠強大的頭狼,才能保護所有同伴。

 宋撿看不見張牧的槍,也看不見旁邊垂涎三尺眼睛都紅了的流民,他打的是另外一個主意。“換不換啊?求求了。”

 “換。”張牧答應得很痛快,蜜實在太難得了,“就要藥,厚毛毯,還有鹽?”

 宋撿的小臉是在溫泉裡洗的,格外乾淨,板著一張漂亮的臉蛋開始討價還價。“那個是……是一塊崖蜜來換的,三塊我不給。藥……我要那個,很難聞的藥水,還要棉簽,還要幾顆消炎藥,就要……五顆吧。”

 說著,他把其中一塊崖蜜往前遞遞,不少蜜又滴在了沙面上。那個藥水,上次用過一次宋撿就記住了,可以讓流血的傷口迅速發乾。消炎藥是以前聽爸爸媽媽提過的,他們說,人要是受了傷,流血不可怕,一旦燒起來才可怕,沒有消炎藥,人就死了。

 他怕死,也怕小狼哥死。

 張牧趕緊接過蜜塊來,用布包裹住。“你還想要什麽?”

 “第二塊崖蜜,我想要一個背包,再要一個罐子,要帶蓋子的罐子。”宋撿說,滿手都是粘稠的蜜,給流民們饞得不行。有背包就可以把物資裝起來,再轉移時不用拖著,罐子用來裝蜂蜜,以後離開這裡,他和小狼哥還可以有甜甜蜜吃。

 張牧笑了笑,和這麽小的孩子做生意。“可以,我是領頭人,答應你的事絕不反悔。”

 “那……給你吧。”宋撿又把第二塊遞過去,“最後一塊我要和你換藥膏,你有沒有……止疼的藥膏?我小狼哥每天找蜜都被叮到,我要止疼的,你沒有,我就不給了,留著自己吃。”

 幾個流民相互對視一眼,嘀咕著什麽找蜜的路,抱著團走了。張牧沒去管他們,誰都想吃好些,他們或許打算去摘一次試試。

 “可以,我們這筆交易成交。”張牧把第三塊崖蜜接過來,迫不及待先嘗了一口,果真是甜,從沒吃過的甜。

 宋撿要的東西多,有些是張牧帳篷裡也沒有的,只能去流民營裡找,誰有就拿出來,張牧切一大塊蜜作為補償。厚毯子、背包、拳頭大的粗鹽塊、帶蓋子的鐵皮罐都好找,藥太難湊了。

 跑遍了整個營地,終於湊齊了宋撿要的藥。一瓶碘酒、一小把棉簽、五顆消炎藥,還有一小罐草藥膏。

 最後交到宋撿手裡,小孩兒都快拿不動了。張牧隻好幫著他拿回去,一路上,狼崽子都在自己右側,時不時瞟一眼自己的腰。

 “你小狼哥怎麽還不穿衣服啊?”張牧問宋撿。

 “小狼哥不喜歡,給他褲子了,他不穿。”宋撿被繩子拉著走,慢慢試探沙面,生怕踩到石頭硌腳,“張牧,我問你哦,你不能騙小孩兒。”

 張牧逗得直笑:“問,不騙小孩兒。”

 “我小狼哥,長什麽樣子?”宋撿嘬著指頭上的剩蜜,“好看不?”

 這個問題倒是難住了張牧。

 狼崽子剛被樊宇撿回來時,誰也沒覺得好看,又髒又野又醜,不,也不是醜,是小臉髒兮兮,沒人看清楚他長什麽樣。

 這一年過去,孩子大概9歲了,長高不少,頭髮利落地扎起來,全臉骨相暴露出來,以前覺得不入眼的五官好像也長開了。

 逐漸長成挺有性格的臉,應該是好看的,但總沒表情。

 “你小狼哥啊,好看。”張牧說,“他有少數民族的基因,眼窩很深。”

 男孩稍稍抬起眼皮,瞥了他一眼。

 宋撿走得慢,歪著頭問:“眼窩是什麽?”

 “就是……誇你小狼哥的話。”張牧說。

 “我就知道我哥好看。”宋撿滿意了,可願意聽別人誇他。

 “是,又帥又能乾,將來指不定多少小姑娘想和他合帳篷呢。”這是張牧的心裡話,狼崽子眼瞧著長起來,再過幾年就到青春期。按照他這張臉的生長趨勢,又能打獵,絕對是小姑娘主動鑽小帳篷的那種。

 宋撿突然間不動了:“合……合帳篷?”

 “是啊,你現在還不懂,長大就懂了。”張牧也停下腳步,再往前就是宋撿和狼崽子的帳篷,一旦貿然進入狼群的領地,後果不堪設想。

 合帳篷?宋撿還在思索這個詞。小姑娘為什麽要和小狼哥合帳篷?她們沒有自己的帳篷嗎?還是說,她們想要住進他們的帳篷裡。

 “不給合,不給合。”他一下搖頭又搖手,“小狼哥是我的,我不讓別人合帳篷,帳篷就只有我倆睡,我倆最最好,我倆不要別人。”

 張牧把背包和厚毯子放在地上,沒回答宋撿的話。宋撿是靠著狼崽子活的,肯定不願意和別人分享,以後長大了,狼崽子懂了男女之間的事,他確實是狼崽子的麻煩。

 男孩還在盯著張牧的槍。

 “看什麽呢?”張牧也發現了,不得不警惕,萬一這狼崽子要搶槍就完了。

 “槍。”男孩冷漠地說,“殺死,狼。”

 張牧把槍帶完全亮出來。“你放心,只要你的狼不越界,不傷害流民,我不會對它們開槍的。子彈,很危險,一顆就能殺死你的頭狼。”

 男孩緩慢地站了起來,拳攥緊,上嘴唇動了動,露出了牙齒。

 這是對自己動了殺心,張牧卻沒有害怕,暫時不會害怕,因為一個9歲的孩子威脅不到自己的生命。“胳膊上,是被山蜂叮的?”

 男孩突然歪頭,沒明白為什麽聊這個。

 “下次再去裂谷之前,到溫泉旁邊,用泥,塗在身上。山蜂就叮不到你了。一隻兩隻還可以,它們群體圍攻你的時候,很危險。”張牧說得很慢,不確定狼崽子能聽懂多少,“危險,明白嗎?”

 男孩只是後撤了一步。“想要,槍。”

 “你別想了。”張牧捂住了槍帶,“槍,是人類用的,也許有一天你可以使用,現在還差得遠呢。這東西,連人都可以殺。”

 “槍?”宋撿聽懂了,一點點往小狼哥身邊撤,“你別殺我們,我們……我們不搶,你別殺小狼哥好不?”明明看不清,還要往小狼哥身前擋,生怕張牧朝這邊開一槍。

 “放心吧,我不會隨便開槍的,我又不是樊宇。”張牧隻覺得他倆好玩兒,更沒想到宋撿會護著狼崽子,“東西我放下了,有什麽需要或者換物資,再來找我。”

 等張牧走後,宋撿惴惴不安的心才落定。他一邊抓小狼哥的手一邊摟他:“你別怕,小狼哥你別害怕,我……我求求他,他不會殺我們的,我每天都求求他。”

 “撿,不求。”男孩沒害怕,隻想要槍,想成為頭狼。

 “可我害怕啊,我膽小,我怕他……”宋撿對看不清楚的大人有恐懼,全世界小狼哥最好。

 “不怕。”男孩咬宋撿的鼻子,“撿,不怕。槍,可怕。”

 什麽槍不槍的,宋撿對這些還沒概念,他的心思是怎麽把帳篷弄舒服,怎麽和小狼哥活得更久。物資拿回來了,他把帳篷裡的薄毯扯出來,換成了軟乎乎的厚毯,小腳丫踩在上面很奇特,像踩了剛發芽的草皮,又癢,又刺,軟軟的扎進腳趾縫裡。

 母狼顯然也是喜歡厚的,宋撿都聽到它們打滾的聲音了。

 有了背包,收拾東西方便多了,以前爸媽有好幾個背包,現在這個是自己和小狼哥的。宋撿把短刀、打火石和灌滿水的水壺放進去,剩下一大塊崖蜜,全部切開,裝進帶蓋子的罐裡。

 藥是最重要的,放在背包的夾層,粗鹽塊和肉干放在布裡,掛在支帳篷的木棍上。

 “小狼哥,我給你上藥藥。”這些簡單的活兒宋撿做起來非常慢,幾個小時才弄好,可小狼哥不幫忙,好像故意讓他來做。

 男孩鑽進帳篷,嚇一跳,像被固定住了,腿不敢動。等熟悉了腳下的觸感,才慢慢走到宋撿面前。他用手摸,這個毯子很厚。

 臉上被叮紅的傷口,突然冰冰涼涼,被宋撿抹上了藥膏。

 “上藥藥好得快。”宋撿摸索著,隻給抹了一點,還想珍惜著用呢。他又拿肉干來,摸索著,在粗鹽上蹭了一下,往小狼哥的嘴裡遞。

 小狗的上供,男孩張開嘴接了,嚼著嚼著又不動了,全臉只有眼皮在眨。

 “肉。”他看著宋撿,“不對,味道。”

 “不是味道不對,這是鹽,我爸爸媽媽以前就這樣做飯的。鹽是鹹的,我爸爸媽媽說,人不吃鹽會生病,我們不要生病。”宋撿等小狼哥吃完自己才敢吃,鹹鹹的,很有滋味。

 “鹽,鹹的,生病。”男孩用手在粗鹽上抹了一下,放進嘴裡,這是鹹的。

 接下來的幾天,男孩每天去捕獵和采蜜之前都用泥漿塗滿身體,回來後再去衝洗,當他一次又一次從水潭中乾淨地走出來,營地裡每個人都發現這個狼崽子長高了不少。

 樊宇每天按時按點給他土豆,算計著男孩的年齡,再過幾年,可以教他人類的工作了。

 塗上泥漿,山蜂叮不透,宋撿的那罐藥膏幾乎用不到。又過幾天,沙漠裡竟然下了一場雨,時間非常短,可雨水很急。

 宋撿光著小屁股在雨裡洗舊薄毯,搓不動,就放在地上踩踩。等雨停了,他光溜地鑽回帳篷裡,和長大了不少的幼崽擠在一起。

 男孩仍舊從別人的篝火裡偷火種,打火石是他唯一不敢碰的東西。晚上,他從罐子裡取出一塊崖蜜,用刀割下一塊,嘗一口,這一塊味道格外甜。

 是蜂王漿,這塊是帶有下一代蜂後的巢穴。山蜂是唯一不用躲避狂風暴的生物,它們緊貼裂谷,風吹不到。

 “撿,張嘴。”他拽拽宋撿的麻繩。

 宋撿正在喝水,乖乖地張開了嘴,小狼哥用嘴喂他吃蜂蜜,兩個人的嘴巴差點黏在一起。

 不遠處,狼群密切觀察著流民營的一切,等待著下一次的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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