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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第28章 家又變大了
這件事鬧完之後,宋撿老實了好幾天。自己也做自我檢討,是不是太膽小太討厭了,離了人就不行。

 要是老這麽黏人,會不會讓小狼哥覺得自己是個累贅?

 思來想去,沒人就是不行,不黏著哥就是不行,宋撿又開開心心當起小累贅來,每天抱著小狼哥舔啊舔的,認命了。

 自己這雙眼生下來就沒用,沒有好視力,一個人在荒漠裡活不下去的,什麽都乾不了。

 除非……除非自己能覺醒,當哨兵,宋撿記得那些大人說過,覺醒後眼睛耳朵會變厲害。

 又過兩天,少年又想去隔壁營地了,他沒有宋撿的小心思,成天問什麽向導啊哨兵的,他隻想先給家裡添一匹馬。

 可宋撿不想去,上次那些人把他完全嚇壞。“咱倆不去好不?不要馬,咱倆有狼。”

 “馬可以馱東西,遷移時有用。”少年回答。宋撿看不見,完全不知道他們的家已經變很大了,除了帳篷,光是背包就有好多個,再加上毯子、木架、水壺、衣物,越來越多的東西拿進帳篷,他們的小家,越來越像張牧的那個帳篷了。

 少年進過張牧的家,裡面甚至有床,鋪著厚厚的皮子。他和宋撿的家還差很遠,但少年想,再過幾年,他和宋撿也會有一張床。

 再要一盞煤油燈。

 宋撿還是不樂意去,但又不想被留下,只能不情不願跟著。背包裡裝的全是肉。

 交換物資的地點是兩個營地的交接處,一直挺熱鬧的。宋撿聽見他們大聲談論生意,用馬換了多少罐頭,就有些發怵。

 罐頭,宋撿就吃過幾口罐頭,但是已經知道自己就值二十個,不值錢。

 “小狼哥,看見馬了不?”這回宋撿不敢四處張望,牢牢跟著。可是腦袋裡總是瞎想,想起以前聽到的什麽覺醒啊、向導啊,他還想再聽更多,最好大人把那些事都告訴他。

 為什麽,哨兵和向導會分不開啊,為什麽,哨兵會難受,就需要向導,向導會精神壓力大,需要哨兵保護?都長成大人了,還需要保護嗎?

 可能需要……他們可能和自己一樣,眼睛或者哪裡不好,所以必須在一起生活吧。

 視覺有限的日子太過無聊,任何一點新鮮事都能讓宋撿興奮好久,他好想見一見哨兵和向導,問一問他們,你們平時都把動物放在哪裡啊?

 你們的動物有小狼哥的狼凶不?別人能看見不?

 他光顧得想這些了,小狼哥和他說了好幾句話都沒聽見,還是拉了一下他的繩子,宋撿才回過神來。

 “哥,我聽見馬叫了,有人換馬。”宋撿真的聽到了,小耳朵特別好使。

 “確實有。”少年看到前面有馬,被人牽著,再看自己手裡,牽著的是宋撿脖子上的麻繩。那些成年人圍著馬,在討論用多少罐頭來換,或者用布料、武器來換,他沒有那些東西,只有背包裡的肉。

 “真有馬啊?”宋撿只聽過馬叫,根本沒摸過,所以不知道馬什麽樣,“小狼哥,咱倆要什麽樣的馬啊?”

 “你喜歡什麽樣的?”少年往前看去。

 宋撿也假裝自己看得見,往馬叫那邊望。“我喜歡大的!”

 “大的馬有很多,有黑色和白色,還有黃色的。”少年一五一十給他講,自己也跟著看,“咱們要哪個?”

 宋撿想想,什麽黑色白色黃色,通通沒概念。“要黑的,狼也是黑的,黑色好!”

 少年說了聲好,便拉著宋撿過去。“馬怎麽換?”

 馬販子一愣,以為這是碰上用人換馬的了。“不換不換,小孩兒太小,養著沒用。”

 宋撿肩膀一顫,縮在小狼哥後面了。“我不換馬,哥你快和他們說,我不是換的!”

 “黑色的馬,我用肉換。”少年抓住手裡的麻繩,更不懂為什麽人類會用自己的小狗來衡量動物,“肉,換馬。”

 馬販子看他還沒完全成年,不屑。“換不了,一匹馬值一百多個罐頭呢,你能有多少肉?”

 宋撿光顧得躲人,雖然看不清周圍,但也能感覺被人盯著了。結果背包被少年拿了去,一下子全部倒空在了草皮上,全是大塊大塊的帶骨生肉。

 從顏色判斷,還很新鮮,應該是昨天的新鮮貨。

 這一倒,周圍沒人吭聲了,大家都盯著兩個男孩看。別說是年齡不大的孩子,就說是一個強壯的男人,也拿不出這麽多來。

 “黑色的馬,換不了。”馬販子眼睛都直了,但仍舊用那副上挑的音來抬價,“你們的肉是從哪兒來的?偷的?”

 剛才還膽小,宋撿立刻不怕了。“你才偷呢,你才偷呢!我哥找的肉,你不許說他!”

 嗓子尖,還沒換過聲的男孩兒音,說出來沒人重視。

 可他和少年還是不夠成熟,不懂成年人的奸詐,以為這些肉真的換不了馬。

 少年看了看另外幾匹,指著其中最矮的那個:“要那個。”

 馬販子回頭一瞧,那是一匹小馬駒,倒是黑色的,只不過有一隻蹄子不好使。面前這堆肉,只要一半就能換。“那個嘛……算了算了,看你們是小孩兒,我就當做好事,牽走吧!”

 宋撿一聽,高興得跳了一下。“哥,咱們有馬了!咱們的家又大了!”

 “嗯。”少年接過馬繩,能看出這匹馬的腿不對勁,但是也沒說什麽。野生動物有傷不妨礙生存,他沒覺得這匹馬不好。

 小馬駒不太願意離開,但是被馬販子一鞭子抽過來,耳朵動動,還是跟著新主人走了。

 等他們牽著馬離開,大人們圍上來,一個勁兒笑話剛才兩個小孩兒傻。

 少年走得很慢,因為宋撿看不清楚路面,每一步都很小心,小馬駒和他們還不熟,但是也不鬧騰,只是瘸著蹄子,走的也不快。

 這樣的馬,根本不會有人要,等它再長大,一定會被殺掉吃肉。可宋撿不懂這些,少年更不懂。要是張牧陪著來,一定能用三分之一的肉換這匹馬,或者根本不讓他們要這一匹。

 一匹馬的腿有問題,就像一個人的視力出毛病,在荒漠裡拖人後腿,是累贅。

 走著走著,少年突然聽到一個很熟悉的名字,也不能說特別熟,但是絕對沒記錯。

 有人叫了一聲,宋石。

 他第一反應是抓住宋撿的麻繩,再來回尋找,小馬駒剛好打了個響鼻,宋撿沒聽見,可是少年清清楚楚聽見了。

 不遠的地方,一對夫妻拉著一個不大的男孩兒,慢慢走遠。那個男孩兒很小,就和自己撿到宋撿那天,宋撿那麽大。

 但是那個小男孩兒看得見,他蹦蹦跳跳。

 “哥,咱們怎麽不走了?”宋撿揉著耳朵,剛才馬打響鼻嚇他一跳。

 少年把宋撿往懷裡抱抱,不想讓別人看見他。剛才那個小男孩兒應該只是恰好同名,可自己為什麽這麽緊張?

 自己撿到的,就是自己的。

 “小狼哥?”宋撿又問,“是不是出事了?為什麽不走啊?”

 “沒有。”少年一下轉過身,拉起宋撿和馬的繩子,朝他們的小帳篷大步快走,“只是刮了一陣風。”

 “我沒聽見刮風啊。”宋撿笑了笑,跟著一起回去了。

 回了家,少年悶悶不樂,把宋撿推進帳篷,不讓他出來。小馬駒拴在外面,因為帳篷裡有狼的氣味,會嚇到馬。

 少年身上也有狼味,靠太近了,那匹小馬駒就打響鼻,兩隻尖耳朵緊張地動一動。

 “我不會吃你。”少年小心翼翼靠近它,盡管馬還小,但他也知道蹄子的危險。一匹被激怒的馬,可以踹死一匹成年的狼。

 他拿著乾燥的草皮過去,蹲在旁邊,慢慢扔。可馬不肯吃。

 “哥,我想摸摸馬。”宋撿鑽出來,手裡杵著棍棍,一點點靠近,小心避開沙面上硌腳的石頭,“馬長什麽樣啊?”

 “馬……很高。臉很長,尾巴甩來甩去。”少年沒法形容馬的樣子,“等馬和咱們熟悉了,再摸。”

 “行……馬真是黑的?”宋撿又問。

 “是黑的,和頭狼一樣。”少年看向狼群。

 “那叫它小黑吧,將來它長大了,我騎它。”宋撿開始暢想,想以後自己長大,能乾好多活兒了,騎著馬,陪著小狼哥打獵去,不給他拖後腿。

 到了晚上,少年把剩下的生肉叼走,給頭狼上供。頭狼的兒子都已經長大了,是在宋撿身邊出生的那匹純黑色的,每天都躍躍欲試挑戰高位狼。

 少年把肉分給狼群,也是一種示好,希望它們不要對自己的馬下口。但少年心裡明白,現在是食物充足,狼群暫時不會找人類的麻煩,一旦食物緊缺,這些都不好說。

 狼不會主動攻擊人類圈養的動物,除非沒得吃,或者報復。

 等到營地裡的篝火點起來,少年讓宋撿留在帳篷裡,自己去辦更重要的事,找樊宇學槍。

 宋撿已經能用棍棍走路,沒事就出來看看馬,小黑小黑叫一叫。馬不理他,他就聽著聲音扔草皮,世界多了個馬的聲音,倒是多了許多快樂。

 他想快快學騎馬,因為小狼哥跑得快,自己跟不上,騎著馬就行了。

 “小黑你吃,我再給你弄點草皮去。”宋撿戳著地面,這裡找找,那裡找找,戳到了就揪下來,再順著馬的聲音扔過去。有了篝火,也不會再有毒蠍,他在帳篷門口練習走路,走累了就回去歇著,把剩下的肉塊切好,等小狼哥回來吃。

 幾十米外,三個男人潛伏靠近,有馬販子,也有那天要買宋撿的男人。這個小帳篷剛好在營地邊緣,顯得格外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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