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駕。”嚴岑忽然說。
單向玻璃外的許暮洲不著痕跡地換了個站姿,將站立的重心從左腳移到右腳。沈雙很有眼力,重新摸過監聽耳機,分了許暮洲一隻。
原本要離去的女警官停下腳步,問道:“有什麽事?”
畢竟是幾個小時前還一起工作的同事,女警官說得很客氣。
嚴岑笑了笑,禮貌道:“乾坐在這裡太無聊了,如果不能給我手機的話,能不能隨便給我找本書看?”
“手機不可以,需要按你說的調查情況。”女警官說:“……你要什麽書?”
“隨便找一本就可以。”嚴岑的要求很低:“報紙也行。”
這並不違規,哪怕是有直接證據指認的犯罪嫌疑人,坐在這裡提出什麽要煙要水的要求時,出於人道主義也會滿足一二。
女警官點點頭,說是如果找得到,一會兒會給他送進來。
傳喚室的門被重新打開,女警官抱著文件夾走出來,看見屋外的許暮洲微微一愣。
“許副隊。”女警官指了指屋裡,請示說:“剛才——”
“給他。”許暮洲摘下耳機,捏了捏鼻梁,說:“隨便找本小說……簡單點的。”
女警官也沒問他怎麽變得這樣好說話,答應了一聲,轉頭走了。
屋內只剩下了嚴岑一個人,但他獨處時跟見人時似乎沒什麽兩樣,依舊端端正正地坐在那裡,只是時不時會無意識地摩挲著自己的手指。
他似乎一直是那樣安靜的一個人,獨處時更是如此。許暮洲之前就總覺得這人悶不吭聲不說話的時候像一尊漂亮雕塑,現在這麽看著,更有點不食人間煙火的味道。
許暮洲站在玻璃另一側看了他一會兒,忽然開口問道:“你相信他說的話嗎?”
“許哥,你讓我說實話……”沈雙苦笑一聲,搖了搖頭:“我不信,他的不在場證明比齊遠還要巧合,從時間到分鍾精準無比,像是故意的準備好的一樣。”
“我也這麽想。”許暮洲哼笑道:“你去度假的時候會後半夜三點多鍾叫夜宵嗎?……無緣無故的巧合就是疑點,這個道理我三年前就明白了。”
許暮洲說完,也不等沈雙的回答,自顧自地從玻璃前後撤一步,轉頭往外走。
除了剛剛被保出去的齊遠不能在短時間內再次傳喚之外,資助名單上剩下的三個人都被以各種借口弄到了警局。除了作為公共人物的秦懷比較難辦,剩下的嚴岑和林毅都還算得上配合。
但饒是如此,滿打滿算下來,從他們到達警局時那一刻起,許暮洲也只有權硬留他們二十四小時。
“現在幾點了。”許暮洲問。
沈雙跟在他身邊,條件反射地擼起袖子看表,回答道:“六點二十七。”
——還剩二十二小時四十分鍾。
這樁案子跟許暮洲從前見過的都不同,不為錢不為情,凶手和被害者之間像是有一套獨屬於他們自己的邏輯鏈條,死都死得緊鑼密鼓,“默契”十足。
——他沒有第二個二十四小時可以浪費了。
“時間不多。”許暮洲說:“分頭行動吧……打電話叫老張回來辛苦辛苦,我要一份新的屍檢報告。”
許暮洲說著將兜裡那份折成長條的資料交給沈雙,吩咐道:“還有,去查查這個Microco**ic公益基金會到底是何方神聖,還有那個叫史蒂芬·郎奇的人。嚴岑說他們有個共同的‘父親’,我估計就是這個出資人……去查查他是什麽人,怎麽搭上線資助這些孩子的,說不定會有線索。”
沈雙下意識立正,脆聲應道:“是!”
他答應完了,又撓了撓頭,問:“那你呢,許哥?”
許暮洲腳步一頓,他從兜裡掏出車鑰匙,將鑰匙圈掛在食指上晃了晃,側身看著沈雙,說道:“我去查查那凌晨三點半的夜宵。”
凌晨六點多,整個申城正在緩慢地複蘇,市局對面的便利店門口放了一隻全新的烤白薯機器,第一爐白薯已經烤的焦香四溢,正從鐵質機器的各個縫隙中冒出白煙來。
許暮洲正在路口等著一個紅燈,眼神隨意一瞥,正見到便利店的店員拉開爐門,從裡面將烤好的白薯一個個撿到托盤裡。
烤好的白薯外殼一碰就碎,露出裡面金黃軟糯的肉來,不用開窗都能想象到那股香甜味道。
許暮洲敲著方向盤的手指微微一頓,忽然不合時宜地想起那個知道他不吃麵食的小法醫。
當時嚴岑的動作和神態都那樣自然,仿佛他天生就該對許暮洲如此了解一樣。
但許暮洲皺了皺眉,絞盡腦汁地想了半天,也沒想出來到底在什麽地方跟他打過交道。
身後忽然傳來刺耳的鳴笛聲,許暮洲匆匆回神,才發現面前的紅燈倒計時已經結束了。
他方才那種突如其來的異樣感被就此打斷,許暮洲踩下油門,將檔位杆向上推了一檔。
許暮洲的手機定位在杏山度假村,從市局開車過去要小一個小時,許暮洲一心二用,一邊跟著機械的定位導航語音開車,一邊在腦子裡梳理著整樁案子。
因為嚴岑自己現在也被扯進了嫌疑人名單,所以唯一能完全可信的屍檢線索就只剩下了被分局處理的傅思涵一案。
傅思涵的死因跟許康天差地別,在許康一案中,凶手冷靜,強大,遊刃有余,但在傅思涵一案中,凶手選擇了最為省力的方式殺人,規避了一切因力量不足而可能出現的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