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感情失憶症並不是林爭亂編出來的名字,這個病在這個世界是真實存在的。
顧霖道:“確實挺棘手。”
不錯,這才是劇情該有的發展方向。
顧霖:“不過那有什麽關系?”
林爭:“?”
林爭抬眼,便見顧霖朝他這邊走了過來。
“你還記不記得昨晚你擅自上了我的車之後說過什麽?”
林爭下意識往後退了兩步:“我、我說什麽了?”
“你說,無論我想要什麽你都能給我。”
說著,顧霖已經走到了他面前。
顧霖注視著他,一雙桃花眼似笑非笑,“那麽就從今天開始,把你的身體交給我,讓我幫你治好你的感情失憶症,如何?”
第5章
聞言,林爭立馬堅決道:“不行!”
還有,把身體交給他,這是什麽糟糕的台詞?!
“你打算說話不算話?”顧霖揶揄道。
林爭心虛道:“也不、不是。”
“那不就行了?”
林爭急中生智,對顧霖道:“主要是為你考慮,我這個病吧沒個十年八年是絕對治不好的!所以我覺得你還是別在我身上浪費時間了。”
“是嗎?那我們就在一起個十年八年不就行了?”顧霖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
林爭嚴肅問:“你認真的?”
按照劇情走向,顧霖應該會在遇到主角受後就把他甩了才對。
顧霖微笑。
林爭:“……”呵,男人。
顧霖忍不住笑出來,伸出手很輕的彈了一下他的額頭,語調溫和:“不要試圖用時間去丈量感情,過去和未來永遠都抵不上現在。”
林爭有幾秒的恍惚。
等一下。
剛剛是他眼睛花了還是耳朵壞了?眼前這麽溫和的顧霖是真實存在?
“好了,那就這麽說定了。”顧霖直起身,心情看上去很好,“從今天開始,患上了感情失憶症後的你,無論是身體還是心都屬於我了。”
“啊,不是,等,等……”
助理敲門進來跟顧霖說了什麽。
顧霖看了眼時間,對林爭道:“我現在有個臨時會議要開,如果你想回家的話我的車就在樓下。”
眼看著顧霖就要出去,林爭再次把他喊住:“等下,剛才那個事……”
顧霖回過頭,朝他彎了彎嘴角,明明在笑,可那個笑卻多了點讓人不寒而栗的味道,“要做個守信用的小孩,晚上見。”
林爭:“……”
話還沒開口就被堵了回來。
林爭一路回家時都有點想不通。
他明明是來分手的,結果怎麽不僅沒分成還把自己又給重新搭進去了一遍?
他杵著下巴。
不應該啊,顧霖明明就不喜歡他,顧霖腦子出問題了?還是……
林爭突然有個很大膽的猜測。
——難道是劇情發生了變化,顧霖開始對他感興趣了?
可林爭還有一個疑惑。
助理剛才進來和顧霖說話時,他聽到了一部分,好像是和拓展市場有關。
而這和原文裡的描述一模一樣,這對顧霖的事業而言是一個重要的點,所以即使他今天打亂了劇情去找了顧霖,但顧霖的事業線依舊沒有因為他的中途插入而停滯一秒。
那如果他沒猜錯的話,即使中途發生再多的事,小事上可能會發生細微的改變,比如顧霖對他的態度,但像跟主角有關的重要劇情點是不會發生改變的。
顧霖在遇到主角受後會喜歡上主角受,這是重要劇情點之一,不會發生改變,而顧霖想要跟主角受在一起,就必須把他甩掉。
林爭看了眼日歷,兩個月,兩個月後顧霖就會遇上主角受並對他產生感情。
也就是說,如果假設成立,那麽無論現在顧霖對他抱有任何感情,兩個月後他們都一定會分開……
想到什麽,林爭眼裡亮起狡黠的光。
其實,讓他在顧霖身邊待兩個月也不是不可以。
雖說他“患上”了感情失憶症,但顧霖沒有,顧霖現在雖然說不上喜歡他,但看上去似乎像是對他產生了一點興趣,那麽如果把這個興趣擴大成喜歡呢?
然後算好時間,等兩個月後,在顧霖遇到主角受的前夕,他再把喜歡自己喜歡得要死的顧霖甩掉,豈不是比現在更爽多了?
林爭勾起唇角。
他早該想到的,這可比簡簡單單的提出分手要好多了。
畢竟這才是符合他作風的做法。
就這麽辦吧。
對待準渣男,就得比他更渣才行!
“謝謝,您慢走。”下了車,林爭和司機道了聲謝。
不知是不是心態的轉變,此時他看著不是那麽藍的天空居然還覺得心情挺不錯。
林爭回到家,看了眼時間,已經六點多了,想起自己還沒吃飯,他打開冰箱想去裡面覓覓食,可冰箱裡除了之前買回來的果汁之外,其他什麽都沒了。
林爭吃東西口味略挑,樓下有超市,有泡麵速食,但他不喜歡,最後拿起手機點了份外賣。
等了將近半個小時,敲門聲響了。
林爭應了一聲,餓極了的他穿著拖鞋迅速跑去開門,伸出手,“謝謝”二字還未開口,便看清門口站著的不是外賣小哥,而是一個西裝革履的中年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