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沒亂說!”
梅婉又低頭看了看紙條,抬起頭後,雙目無神,明顯是在背什麽:“前朝有個禮法,說是丈夫打妻子,妻子不能說躲。”
頓了頓,她趕緊補充:“他雖騙婚,但當時,他還當我是他妻子!他當時打我的時候,不許我躲開,不正是應正了前朝禮法嗎!他讓我遵守前朝的禮,他居心不良啊!大官兒!”
京兆尹震驚了,脫口而出:“還能這樣?!”
梅婉低頭走看了看紙條,抬頭說:“當初許侍中以《禮記》:故妾雖老,年未滿五十,必與五日之禦。彈劾應城伯未曾盡到娶妾應盡之務,後來應城伯被迫補足和百名妾室的房事,同時還得每天滿足二十名妾室的床事需求,何時補足了,何時歸朝……據聞現在還在自己的侯府裡,聽說前兩日有大夫上門,回來後說他人都快成人幹了。”
【誒?】許煙杪震驚探頭。
邴尚書一眼看到了他,心裡差點繃不住了。
許郎,打個商量,你別關注這事了,我請你吃飯好不好!
還有他家那個臭小子,仗著自己有點小聰明,連朝裡的大寵臣都敢牽扯進來!無法無天了!
而衙門裡,梅婉還在輸出:“既然《禮記》能用,我夫君他用前朝禮法要求我,也未曾不可能啊!”
梅婉他丈夫:“你少胡說!”
梅婉:“我哪裡胡說了!你當時不是說我是你妻子,你打我我也不能躲嗎!和前朝禮法‘雖與夫治,勿敢疾當’,不一樣嗎!你用前朝禮法要求我,難道不是心向前朝嗎!”
梅婉他丈夫目瞪口呆。
誰家打女人不會這麽說啊!這也太過分了吧!
梅婉他丈夫忍不住回頭看外面圍觀的人群。
過了一會兒,有個灰衣服的,明顯是誰家仆人的人拿了新的紙條進來,梅婉他丈夫迅速抓過來,瞟一眼,然後喊:“大官兒!我要告她!她身為妻子不三從四德!既然她不三從四德,就是有罪,她有罪我打她讓她不許躲開,不是很合理嗎!和前朝禮法有什麽關系。”
梅婉愣住了,看了眼紙條,好像沒招兒了,也回頭看向人群,過了一會兒,另外一個家仆進來,遞了張紙條。
京兆尹嘴角抽了抽,但什麽也沒說。
一個是尚書兒子,一個是皇帝外孫女,他還是裝聾作啞吧。
——身為京兆尹,既是地方行政官員,也是中央朝官,能參與朝議,辦公地點也在京師,身上京官烙印更深一些,所以,他被神器歸類為京官,能聽到許郎心聲。
梅婉拿著紙條,驚喜地念:“大官兒,三從四德出自《儀禮》,三從者,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在家從父,意思是女子出嫁前,如果父親死了,就為父親服斬衰的喪服;出嫁從夫意思是,出嫁後,如果丈夫死了,就為丈夫服斬衰的喪服;夫死從子意思是,女子改嫁之後,前任丈夫的兒子為繼父服一年的齊衰,所以該女子可以按照兒子為繼父的標準,也服一年齊衰就可以了。”
梅婉:“這三從,我爹還沒死,我現在的夫婿還沒死,我和前夫也沒有孩子,哪裡需要從了?如果沒有需要,憑什麽說我以後不會‘三從’了?至於四德的德、言、容、功,我又哪裡不符合了?比如德行,他打我我沒有因此告他,我不夠有德行嗎?”
灰衣服仆人又拿紙條進來。
梅婉她丈夫掃了一眼,迅速念:“大官兒,俺是個粗人,確實不懂禮,俺沒念過書才誤會了三從的意思。可我連三從都不知道是什麽意思,又怎麽可能知道前朝的禮呢?”
【哇偶!】
某邴姓男童:“厲害!”
某顏姓女童:“哼哼!”
然後,兩個人都被揪著領子拎了起來。
邴尚書拎著兒子,面無表情:“你是挺厲害的。”
老皇帝拎著外孫女:“走!別瞎摻和!”
邴琰:“???”
顏令徽:“!!!”
今天不是要上朝嗎,大人/外公,怎麽發現我們的?!
作者有話說:
凡男女定婚之初,若有殘疾、老幼、庶出、過房、乞養者,務要兩家明白通知,各從所願,寫立婚書,依禮聘嫁。若許嫁女,已報婚書及有私約(謂先已知夫身疾殘、老幼、庶養之類)而輒悔者,笞五十。雖無婚書但曾受聘財者,亦是
——《大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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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與夫治,勿敢疾當
——秦代竹簡《教女·善女子方》
【翻譯:丈夫打妻子,也不要躲。】
(秦簡《教女》分為兩部分,“善女子之方”和“不善女子之方”,善女子的意思是好好地做女子,用來規范秦官吏與士人家庭的婦女的,比東漢時期班昭的《女誡》要早至少三百年,地位類似於秦朝的《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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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族製下女子“三從”,實際上只是表述貴族婦女服喪之禮。《儀禮·喪服》記載,“婦人三從之義”意思是女子出嫁前為父親服斬衰的喪服,出嫁後如果丈夫死則為丈夫服斬衰,夫死從子意思是改嫁後,前任丈夫的兒子為繼父服一年的齊衰,所以該女子可以按照兒子為繼父的標準,也服一年齊衰就可以了。
——《中國文化新讀》
*
第199章 娘啊——
【哦豁!場外大腦要被封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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