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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寫團滅漫畫的結局_世界兔【完結+番外】》第222頁
  艾利克斯道:“我助你登上帝位,我之後也會一直幫你。我對皇帝的位置其實一點都不感興趣。”

  奧拉:“如果是別人說出這句話,我不會信,你的話另當別論。”

  艾利克斯對此話一笑了之,沒當真。

  ***

  議會開始。

  這一世,初次正式登上政治舞台的年輕皇子,穿著正式的西裝,而非皇室的禮服,走上了眾議席前的發言台。

  沒有得意,沒有動搖,沒有激情,他的眼眸如同危險的金色漩渦,籠罩在平靜的外表下。

  他溫和地,用沉緩的嗓音和腔調,如同一個偽裝的怪獸,將整個會場吞噬了。

  第92章 女巫運動(4)

  當九皇子站在發言台上。

  各位議員都左右轉頭互相對視, 都看見了彼此眼中的疑惑。

  艾利克斯安靜地放下一疊文件,開口道:“我是艾利克斯·丘涅,在克拉羅·蒙畢奈議員的書面請求委托下, 由我暫代其職,陳述眾議院的幾項法案修改議案。”

  他話音剛落,參議院發言台就站上了一個人。

  參議院現任首席, 赤面卷須, 表情慈祥, 古列·捷斯瑪特伯爵。

  他開口道:“參見九皇子殿下,但這不合程序。”

  原本這個位置是彭德利佳·涅卡公爵的, 之後涅卡公爵半退。而蘭莫爾資歷尚淺。現在由捷斯瑪特伯爵擔任。他是屬於守舊派的代表。

  參議院許多人都點點頭。

  皇室一般不參與議會修訂法案的過程,就連奧拉, 作為代理國王也只是旁觀。

  而其他皇室成員,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不可以參與議會, 但皇室成員參觀參議院和眾議院已成多年來默認的潛規則。

  又有一人直接站起來說道:“殿下,為何沒穿皇室禮服,這不合規矩。”

  英格爾聞言, 輕輕扯起嘴角。

  雖然他已經做好了準備, 還是忍不住想笑。

  實際上並非所有政治與會場合都是嚴肅神聖的地方,那是只有管控極端嚴格的程序下才誕生的形式產物。像這種多人多派議政場合,必定會出現爭辯撕扯甚至爭吵乾架的現象。

  你要說議會是個嚴肅的地方吧,的確是。但是穿著正經的議員們就不會罵人麽?他們會, 只不過會拐彎抹角,喜歡用高級詞匯冷嘲暗諷。

  想要在政治場合混, 就必須練就一張三寸不爛之舌和比鍋底還厚的臉皮。

  這是一個頗費口舌的戰場。

  修改法案是目前參議院多數派都不願意做的, 所以此次多是眾議院提出修改議案。而參議院的目的是駁回這些有可能損傷他們利益的提案,為此, 他們會不擇手段贏得這場辯論賽的主導權。

  人身攻擊是尋常操作,目的是壓製對方,攥緊主導權。

  艾利克斯直視著對方的眼睛,微微一笑道:“請問《皇室禮儀法案》裡面有哪一條寫了非皇帝或者儲君的皇室成員參加議會必須穿著皇室正裝?還有,如要發言請到發言台上,捷斯瑪特伯爵尚在發言中,請遵循秩序。”

  “……呃”那位參議員噎著一般坐了下去,他趕緊讓人去搬禮儀書,他哪裡記得全部禮儀規矩。

  艾利克斯繼續回答捷斯瑪特伯爵的問題:“1830年修訂的《議會程序法》第232條附屬條例其1,在一般情況下,首席議員可請人代其發言。我屬於皇室成員,但我並非國王亦非儲君,我是以克拉羅·蒙畢奈議員的暫時代理發言人站在這裡的,在作為皇室成員之前,我首先是這個國家的公民,我有權接受議員的委托,此行為合法合規。那麽,我接下來是否可以繼續我的發言了……順便一提,第123條:沒有正當理由阻止眾議員發言,不得超過三次。我作為他的代理,站在這裡是代替行使他的權力,承擔其義務。同樣適用此條。”

  克拉羅·蒙畢奈坐在首席位置上對著對面展開了一個笑容。

  一片寂靜過後。

  不少參議員開始拿出翻法條。沙沙聲不絕於耳。

  這聲音在伯爵耳中聽來尤其尖銳,古列·捷斯瑪特伯爵皺起了眉頭,回了一句:“失禮了,請繼續。”

  他眼睛往後瞟了一下,有個人接到了他的示意,站到台前發言:“現行《議會程序法》第232條附屬條例其1,存在描述模糊之處。”

  的確,這個法條的情況下,只要議員授權,任何人都能夠站到台前,當然估計制定這個條例的時候大家大概都沒想到會出現現在這種情況,但本質來說,這個法條是無關痛癢的。

  艾利克斯平靜地道:“有關程序法修改,請會前提出補充法條解釋的議案再行討論。”

  那人隻得退後。

  英格爾向參議院席位那邊望去,這才幾句話的功夫,這些參議員眼中的輕視都已經消失了。

  尤其是捷斯瑪特伯爵,他看著艾利克斯的眼神如臨大敵。

  艾利克斯的笑容素來是親切的,可這也分場合,比如在這個場合讓人看來,就多少有點毛骨悚然了。

  “首先,眾議院提交第一項,《關於〈公民權利法〉內容的落實情況以及補充提議的議案》。”

  不少參議員的眉頭都緊緊鎖起來。

  艾利克斯一邊翻著資料,一邊道:“議案材料應該已經發至每位手中了,《公民權利法》1830修訂案第一章第一條除依照法定程序被剝奪政治權利或流放外國的人以外,凡年滿16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性別、受教育程度、財富階級,都享有平等的參政權利...於皇位繼承和參議院來說,此政治權利體現在繼承權上。1830年議會改革之後,此參政權利具體體現在選區選民選舉眾議院議員的投票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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