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有最新消息插進來,treasure說,雷德準備衝回家銷毀證據。根據猶卡斯城所在州的現行法律,一旦沒有證據,警方即使把他拘留,很快也會無罪釋放。檢方無法控告他,真是一名狡猾的犯罪分子,難怪能逍遙法外四十年之久。”
“這是一場賽跑,雷德他會如願以償嗎?警方能成功阻止他嗎?讓我們拭目以待!”
看看這解說角度,聽明白了吧!
他們才是正規的直播犯罪頻道!其余同行只是湊熱鬧的三教九流!要看最真實角度的解說犯罪,還是必須看他們12頻道!
還有一架直升飛機發覺自己是擠不進去了,放棄了掙扎,男主持人把自己被風吹得頭髮凌亂的腦袋伸回後座位,心裡破口大罵:fuck!明明他們的速度已經很快了,為什麽同行永遠比他們快一步!
什麽雷德比斯金,距離太遠了,他根本看不到影子。
為了不讓電視機前的群眾不耐煩地切掉電視,他只能選擇聊場外八卦,“嘿夥計們,看不到罪犯也不要傷心、不要焦急,我這裡也有最新情報!你們知道嗎,那個treasure,他實際上是……”男主持人抑揚頓挫的浮誇嗓音講述著八卦,“你們仔細看他的社交帳號,FBI早在去年暗網殺手事件就關注了他!那可是FBI!天哪夥計們,你們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嗎?”
很好,這一波把本來想換台或者切直播間的群眾好奇心勾了起來。
我們不換台了,意味著什麽你快嗦啊!
——
警察不是突然出現的,他們本來也在暗地裡跟蹤雷德比斯金。
因為treasure在帖子裡說:“我建議警方申請搜查令,嚴查對方的地下室,許多罪證都在這裡。”
他們打定主意是先收集指紋和DNA證據,再去申請住宅搜查令,結果沒想到這個帖子熱度太大了,許多群眾自發地行動起來。
他們想要為那些受害者討回公道!
警察被打了個措手不及,心下惱怒:我們警方還沒確定雷德比斯金到底是不是凶手,連treasure的嫌疑都還沒排除,為什麽民間勢力都篤定了,速度比我們還要快?
甚至還有一群小夥子自發去跟蹤凶手,想找出蛛絲馬跡。
“該死的!他們為什麽去跟蹤,難道不知道雷德比斯金在上個世紀足足殺了十八個人嗎?”警長臉色鐵青,再也顧不上三思而後行了,駕駛警車就追。
槍殺、勒死和玩絞刑架遊戲,這些受害者死法每一筆都詳細記錄在上世紀卷宗紙頁裡不忍目睹,屍檢報告和現場報告更是觸目驚心。這些手無寸鐵的民眾居然敢去跟蹤凶手,簡直是不把自己的性命安危放在心上!
更別提,媒體記者、圍觀群眾、直升飛機……什麽勢力都比他們速度都快,這樣襯托下來,顯得他們警方行動遲鈍又緩慢。
本來想謀定而後動。
現在不行了。
“雷德的住宅在哪裡?我們要比他快一步抵達!防止他銷毀證據!”
四十年前沒抓到的凶手,四十年後他們警方一定要抓到!
如果這一波沒趕上的話,他們集體警員八成都要引咎辭職,群眾憤怒聲討的聲浪也會把他們淹沒,沒有別的:凶手是誰都知道了,你們還能抓不到對方?一群警察跑不過一個腿腳不便的瘸子?
想也知道,注定罵聲一片。
他們願意被罵嗎,當然不願意!所以必須爭分奪秒。
小警員看了一眼憤怒的上司,臉上不敢吭聲,心裡悄悄頂嘴:您方才不是說treasure是凶手嗎,根本不相信雷德比斯金是“猶卡斯噩夢”嗎,怎麽這會兒又信了。
可他根本不敢說話,因為上司把他抓出來,選擇親自開車,對方臉上表情堪稱電閃雷鳴、烏雲密布。
一場警匪追逐戰在現實裡上演,所有人都往雷德家的住宅跑。
第一百一十六章
雷德比斯金速度更快一步,他雖然在1974年從梯子上摔了下去,不幸摔殘了左腿,導致行走時會有些不便,可他的四肢沒有問題。
他的汽車停留在路邊,他拿出鑰匙第一時間啟動。警方見狀,意識到大事不妙,立刻驅車追趕。
這個場面簡直引爆了收視率,雷德比斯金駕駛著汽車在前面跑,警察在後面開警車在追,天上直升飛機在拍。
電視機前的觀眾眼睛紛紛大睜了眼睛,心臟怦怦直跳。
所有人的目的地只有一個——地下室。
發現警車真的追在自己屁股後邊,還不止一輛,完全是無孔不入的包圍。雷德比斯金惱羞成怒,眼珠赤紅,他對天發誓:如果他僥幸逃過一劫,他一定要為自己找一位律師,控告警察跟蹤他、騷擾他,對他的生活造成了惡劣影響!
什麽精神損失、名譽權,他要警察付出代價!當然了這一切魚死網破的前提是——他能銷毀一切罪證。
雷德比斯金怎麽會不知道,自己接近癲狂的行為完全暴露了,可這一切已經不在他的考慮范圍內了,他深呼一口氣,咬著牙,瘋狂地踩踏油門,腦子裡只剩下一個念頭,他要無罪釋放。
奈何警察的速度也很快,有一輛警車幾乎與他並駕齊驅,駕駛座上的警員用喇叭衝他喊話道:“雷德比斯金,經人報警舉報,你涉嫌上世紀的連環謀殺案,你被逮捕,盡快束手就擒吧!”
雷德暴怒,從車窗望過去,他那張年邁的面孔極度扭曲,仿佛惡鬼一般,胸口隱忍著的怒火在這一瞬爆發出來:“你們寧願相信一個網友的鬼話,也不願意相信我這個老人家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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