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謙作為班長,忍不住感歎:“江同學一定在聽BBC。”
話音剛落,忽然噔噔兩聲,嘈雜的音樂傳遞出來,與眾人所想的快語連珠新聞不同,是此起彼伏的搖滾電音。
該怎麽形容這首歌呢,電音尖銳雜亂,搖滾的旋律如同雨點般密集,主打一個尖銳刺耳。他們聽出了這是林修傑的歌,眾同學的表情都有點炸裂,沒想到啊沒想到,江雪律居然喜歡林修傑!
“阿律,你的耳機!”周眠洋也愣了兩下,趕緊三兩下咽了包子,拍了拍他的肩膀提醒道:“阿律你趕緊把音樂關了!”
江雪律這才發現藍牙耳機沒電了,歌聲一不小心變成了外放,難怪他方才奇怪,怎麽歌聲忽然變大了。
早讀課還沒開始,是爭分奪秒補眠的好時機。封陽正趴在後排,枕著胳膊睡覺,被音樂吵醒了,他忍不住大吼了一句:“什麽垃圾歌吵死了!噪音擾民了哈!”
他煩躁地抬起頭,驀地發現,江雪律在向周圍道歉,把音樂關了。這一刻封陽呼吸一窒,心裡一咯噔,情不自禁地搗鼓:難道剛剛那首歌是學霸放的?
完了,他誤傷了。
他當下睡意全無,立刻改口:“這搖滾真新潮啊,我也喜歡搖滾電音。”沒人理他,封陽自己找了人。他拿起筆捅了捅前桌的脊背,“剛剛那首歌播得太快了,有名字沒,我沒聽清楚。”
“叫《致幻》。林修傑的新歌,挺難聽的。”前桌扭過頭。
“什麽難聽,你懂不懂潮流?”封陽忍不住推了他一下,林修傑是誰他不知道,現在他知道了,他決定這一刻好好去了解林修傑的祖宗十八代。他偷摸地拿出手機開始百度。他拿起耳機架在耳朵上,去聽那首《致幻》。
耳機一戴上,搖滾樂放了出來,封陽臉色古怪,確實很難聽。不過他認為也許是自己太庸俗了,學霸喜歡的歌不可能那麽差勁。
他無法欣賞的歌曲,他決定求助一下互聯網,決定像做閱讀理解一般去解讀這首充滿靈魂的歌。
他手指輕敲,搜索一下“聊聊致幻,這首歌好聽在哪裡。”
路人:“林修傑是磕嗨了吧,寫出這種垃圾。”
粉絲:“這首歌有聽眾門檻,無法欣賞的話是自己有問題,這是一種新潮的音樂方式,歌詞雖然簡單,但朗朗上口……”洋洋灑灑八百字小作文。
自動屏蔽了路人發言,封陽越看粉絲發言,越發覺得道理,這首歌確實不一般啊,歌詞簡單說明什麽,說明朗朗上口直抒胸臆。副歌亂七八糟,各種樂器混雜凌亂,說明什麽?這不是凌亂,切合歌曲本身,表達了一個人不安惶恐的內心,猶如暴雨晴雪紛亂複雜——嘶這首歌越品越有味道啊!
封陽倒吸了一口涼氣。
他就說,學霸不可能毫無緣由喜歡這種歌!果然啊,這首歌是有門檻的,聽得懂的人覺得這歌是天籟,此曲隻應天上有,人間哪得幾回聞。聽不懂的隻覺得吵吵鬧鬧、流於庸俗。
封陽認真聽了好幾遍歌,發現在嘈雜嘶吼的旋律之中,多聽幾遍還真的有可取之處,吵歸吵,聽習慣了能讓人心平氣和,他一貫的心浮氣躁都消了許多。
指尖一滑,《致幻》加入歌單。“我喜歡”。
他還不知道,他與學霸的視角不同。
封陽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來,下了早讀課,他興致勃勃地跑去前排,裝作毫不在意地道:“江同學,你也喜歡林修傑啊?好巧哦,我也喜歡他,我是他的五年老粉。”
這句話說得臉不紅氣不喘。
江雪律怔了一下,緩慢地搖頭:“沒有,我不喜歡他。”他不喜歡法制咖和殺人犯。
什麽?學霸不喜歡?得嘞,聊天就這樣聊死了。
封陽臉色很臭地準備回座位,重新拿出手機,移除“我喜歡”。
以為封陽喜歡林修傑,“五年老粉”三個字代表了什麽分量,其間又付出多少真心,江雪律猶豫了一下,忍不住勸慰道:“我勸你不要喜歡林修傑,他已經變了,不值得你喜歡。”對粉絲來說,如果刻骨銘心的喜歡這個明星,對方塌房的消息傳過來,一定天崩地裂般吧。
奈何現實就是那般殘酷。
封陽:“?”
雖然他不喜歡林修傑,學霸為什麽這麽說,難道林修傑會塌房?他塌在什麽地方?他隱婚生子?
半個月後,林修傑上了報紙,引起了所有人嘩然。眾人這才知道,這哪裡是塌房,這完全是遊走在法律邊緣、肆無忌憚地踐踏人命。
另一邊,林修傑也在回憶自己進了娛樂圈之後種種行徑,一開始他作為歌手出道,才華橫溢寫了幾首歌,沒曾想一炮而紅。又因為囊中羞澀,作曲填詞都是他一個人,所有人都誇他是創作型歌手。
經紀公司也抓住了這一點,不斷炒作他的天才光環,稱他無所不能。
一開始林修傑還感覺受之有愧,什麽天才,他只是有幾分天賦而已,被人吹捧次數多了,久而久之,他也認為自己是一個天才。
被眾星捧月的頭銜光環什麽時候破滅呢,直到他寫了一首歌,發出去後反響平平,林修傑才發現,他被捧得太高了。
他之前只是僥幸寫出了幾首還不錯的歌。
如果說人的創作生涯是一條波浪線,那巔峰時的他鋒芒畢露,久享盛名,沒有人能一直停留在高峰。而低谷時期絞盡腦汁寫不出幾行字的他,才深刻意識到,自己不是什麽天才,只是一個才華普通、敏感脆弱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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