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他有事不往心裡擱,受了什麽委屈,要麽當場報復回來,要麽心裡已經有了主意,準備之後慢慢使壞,所以往被窩裡一鑽,就像隻樹懶,掛在了自己最喜歡的枝條上,那叫一個懶洋洋的幸福。
倒頭就睡。
他不認床,唯一會介意的就是床是否乾淨,所以這天晚上沒真的躺在宋秋光的屋子裡,而是去了一樓的琴房。
宋琴文名字中有“琴”,卻並不會琴,在音樂方面沒有任何興趣,不過當年的夫人喜歡彈鋼琴,又腿腳天生不太好,就在一樓為她做了間琴房。
很用心,請了世界最頂尖的大師,設計得雅致極了。
阮榛不懷疑宋琴文當年的愛,但有些人的心大概是屬榴蓮的,哪個尖尖上都能站著個人,他在家裡對夫人的體貼,不影響在外面拈花惹草的情意。
圈子裡的人也不以為然,隻覺得是風流韻事。
那位夫人年紀很輕就去世,此後,宋琴文並未續弦再娶,雖說孩子一個個地生,還都不是一個媽,但外面的人提起這位,都要豎一個大拇指。
誇他念舊情,專一。
養了很多情人怎麽了,不都沒給名分嘛。
比宋家那個小的好多了,別看能力強說一不二,但身邊居然沒個伴兒,不給家族增添子嗣,像個什麽話!
不知是否為了這個名聲,曾經的琴房也保留了,精致昂貴的鋼琴像龐大而沉默的信物,見證著三十年的歲月變遷,世間行人熙熙攘攘,宋家門前川流不息,錢財流水般的潑灑出去,又成百上千倍地湧入而來。
每日都有傭人打掃,屋裡很乾淨,沒有任何難聞的氣息,窗戶保持著通風的狀態,送來微風的柔和,由於人跡罕至,反而令人心裡安寧。
阮榛睡在靠牆的小沙發上。
還搭著那個昂貴的,據說要十萬元的毯子。
暖和柔軟,很舒服。
割有錢人的韭菜就是香啊。
尤其是聽到樓上宋春風的慘叫後,阮榛翻了個身,睡得那叫一個舒坦。
這事很簡單。
既然少爺們巴巴地把他求回來,那身為長輩,阮榛必然要承擔起教育子女的責任呀,可不能把宋秋光丟在醫院不聞不問,像是什麽話?
所以他在被宋春風擄走的時候,借著兩人之間的爭執,從車窗丟下了一隻鞋。
抽完這狗比的嘴巴子,再丟掉,正好。
也算是物盡其用。
而那隻鞋子裡,則藏了竊聽器。
阮榛一早就發現了。
他剛進宋書靈安排的次臥,就嗅到了這個房間的不對勁。
沒辦法,阮榛記憶裡,對竊聽裝置太過熟悉,因為宋家的少爺們為了防止他逃跑,不僅逼著戴上了能電擊的手環,也在他的屋裡裝了竊聽器。
他悄悄地給外面打電話,問爺爺的情況。
對方說還在重症監護室呢,每天花大把大把的錢,就是無底洞……還好你的朋友們善良,每月都給費用繳上了,還照顧那隻老狗呢。
握著話筒的手,微不可見地顫抖著。
阮榛別無選擇。
當時的他不知道的是,這些是假的。
他的對話通過竊聽器,傳遞到了另一個房間,所謂的醫院工作人員,每日的住院費用,爺爺的昏迷不醒,全部都是假的。
宋家的少爺們像是貪婪的蜘蛛,遊刃有余地編織一張大網,給他禁錮,令其無從掙扎。
後來阮榛想過,要是假的也挺好。
起碼爺爺和黃狗不會離開自己,還活著。
但那個時候,知曉真相的阮榛已經被少爺們厭煩,他又生了病,長久地咳嗽,瘦弱的身體撐不住漫長的折磨,整晚失眠,幾乎要嘔吐出自己的靈魂。
“外面下雪,正好,給他帶出去玩。”
宋夏雨聲線憨厚:“還用帶回來嗎?”
“丟了吧。”
不知是誰漫不經心地接了句:“對了,小媽不是最怕冷了嗎?”
可這句問話,沒有回答。
甚至連阮榛仰面躺在雪地的潔白裡時,身上還裝有小小的竊聽器。
不得自由。
……重新見到這個玩意時,阮榛的心裡並沒有太大波瀾。
他也沒有聲張,而是平靜地洗澡,吃飯,認真地生活。
哦,還發了一次燒。
來得快,去得也快,沒多久就恢復了健康,拿鞋底抽宋春風嘴巴子的時候,可是鉚足了勁兒。
很爽。
所以他只是在臨走前,把窗戶打開——
墨雲翻滾,雨勢瓢潑,滾滾的雷聲轟鳴不已,亮起撕裂天際的白色閃電。
似天空在隱隱作怒。
阮榛取下了台燈中的竊聽器:“三爺,合作愉快。”
這次不一樣了,他要勇敢站起來,要借用對方的權勢,要無所不用其極,讓爺爺和黃狗,以及自己,能夠活下去,活得好好的。
聲音輕得像羽毛。
宋書靈一定聽不到。
竊聽器很小,也就指甲蓋那麽大,輕而易舉地塞進鞋子裡,又一同在半路丟下。
他朝宋書靈釋放出了信號。
原本對方就在懷疑自己的身份,這下更不可能坐以待斃,果然,在送上來一盤新鮮水果的瞬間,一枚小小的耳機塞進了他的手裡。
對面的宋春風還在滔滔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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