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雍京城的生意已經被崔家百寶閣包圓了,他都想不出海在雍京幹了。
其中利潤實在是高。
這念頭吳老大也就是想想,前期的投入成本太高,他沒那個財力。而且他也沒有那個身份背景讓雍京有頭有臉的人物,關顧他的鋪子。
而瑾初農莊的規模一再擴大,想來大雍境內其他的州府,很快都會有售賣莊子裡貨物的商人。
他是趕不上這口熱乎的了,好在海外的市場還是一片空白。
在清楚瑾初農莊吃食味道的時候,吳老大知道他要真正的發財了。
手下很快就拿來了一個白瓷瓶,裡面裝著草莓果酒。還有一個小小的白瓷罐,罐子上有兩顆草莓,豎著寫了“瑾初農莊草莓果醬”幾個字。
除此之外,手下還貼心的帶了一個小瓷杯,以及一柄小木杓。
白瓷瓶口有塞子堵著,那塞子用紅布裹著,吳老大捏住紅布頂端,一把將其拽開。
“好香!”
史密斯聞到一股香甜的草莓味,他的眼睛緊緊盯著吳老大手裡的白瓷瓶,微紅乾淨的酒液從瓶口流出,白瓷小杯中紅白相映,煞是好看。
“真漂亮啊。”史密斯忍不住感歎。
吳老大將這草莓酒送到史密斯眼前,“這可是今年唯一一個被選為貢酒的草莓果酒,喝起來有酒味,也有草莓的香甜。但是並不膩人,反而有一股清透之感。”
史密斯聽著吳老大的形容,他一邊饞的吞咽口水,一邊詫異道:“大雍今年的貢酒,竟然不是何家的酒嗎?”
“不是啊,瑾初農莊的酒這樣好喝,咱們陛下有品位,怎能嘗不出哪個好哪個差呢?”
吳老大說的認真,他看著史密斯驚訝的模樣,就知道這廝回去會與不少人說這事。
“快喝酒看看。”
在吳老大的催促下,史密斯結果酒杯,一飲而盡。
“哇!好喝啊!甜甜的,五王子一定會喜歡!”
史密斯覺得這次肯定錯不了。
吳老大的手下接過了史密斯手裡的酒杯,在吳老大的示意下,開了草莓果醬。
“你再嘗嘗這個,要是覺得好吃,我給你留一點。”
吳老大讓手下將草莓果醬和木杓給史密斯,史密斯低頭看手裡的小瓷瓶,裡面紅彤彤的,味道香甜。
果醬他們羅歐也是有的,是貴族們的吃食。
因為製作果醬需要大量的糖,吃多了會覺得甜膩。一般來說都是泡水,或者抹在麵包上吃。
對於果醬史密斯沒有太多的興奮,他雖然是末流貴族,但也不缺果醬吃的。
史密斯高挺的鼻子動了動,嗯,草莓果醬也很香甜。吳老大這次的貨,味道聞著都是特別好的。
因為想快點買酒,史密斯沒有耽誤太多時間,直接用木杓挖了一點的果醬送入口中。
他沒有挖太多,怕甜的受不住。
誰知果醬剛入口,史密斯就迫不及待的又挖了一大杓往嘴裡送。
天啊,為什麽沒有告訴他,這個果醬竟然這樣的好吃!
果醬雖然甜,但是那個甜並不會讓人發膩。而且有草莓本身帶著的一點酸,他就像是在吃新鮮的草莓一樣,酸酸甜甜,十分的可口,讓人欲罷不能。
“吳,我辛辛苦苦賺的金幣,今天要全部給你了。”
史密斯捧著果醬,痛並快了又吃了好大一口。
第116章
這次史密斯是真的大出血了,他知道吳老大是個商人,只要托馬的錢給的足夠多。賣給他的貨,也會賣給托馬。
酒的話,以他的財力是沒有辦法包圓的。但是草莓果醬,他可以包圓。
到時候和草莓果酒一起給五王子送過去,只要得到了五王子的喜愛,他的這樁生意就算是成了。
史密斯雖然沒有辦法一個人包圓吳老大手裡的酒,但他有人脈。
回去之後,史密斯聯系了所有能聯系的人,想讓他們去買吳老大手裡的酒。
史密斯信裡寫了吳老大手裡的酒才是大雍今年的貢酒,比何家的酒好喝。讓交好的商人們最好買吳老大的酒,不要等何家的商船來,費勁吧啦的討好何家商人,買那點酒了。
這裡史密斯也留了一個心眼,沒有說草莓果酒才是貢酒,他還要藏著等兩日後給五王子送過去呢。
反正烈酒也好喝的不行,管它有沒有那個頭銜,喝起來比何家的酒好就可以。
而且吳老大手裡確實有貢酒,何家的酒今年也不是貢酒,他說的這些都是事實嘛。
對於吳老大商船的酒味道如何,除了史密斯以外,沒有羅歐的商人嘗過。
收到信的羅歐商人們,沒有太在意史密斯說的味道好。他們更在意的是貢酒竟然易主了。
史密斯有交好的人,他交好的那些人,也有其他交好的。就這樣一傳十,十傳百的,很快羅歐的貴族圈子裡,全都知道何家酒今年不是貢酒的消息了。
不是大雍皇帝喝的貢酒,那在他們的眼中檔次就不行了。
看在酒好喝的份上肯定會買,就是不會像之前一樣,沒錢也要打腫臉充胖子,要買好多回去充門面。
史密斯雖然說了吳老大那邊有貢酒,但是消息傳送需要時間。
兩日後,五王子的成年禮上。
托馬穿著定製的禮服,胸前帶著翡翠胸針。他撐著鑲金的拐杖,胖墩墩的身體快速的朝著不遠處與人交流的史密斯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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