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彈從他面前飛過,擊穿了朝他撲過來的喪屍頭顱。
不得不說,這款遊戲做得非常棒,連頭部四分五裂的畫面都做得十分逼真。
曾經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事情再次上演。
小喪屍從出生起到穿書前,從沒有離開過它出生的城市,因此,它隻經歷過一次戰爭,但隻經歷一次,也足夠讓它印象深刻。
熊熊大火燒了一整晚,空氣裡彌漫著讓它永生難忘的氣味,血腥與殺戮降臨在這座城市。
桑眠聞不到空氣中的硝煙味,也聞不到血腥和腐爛味,看著那隻醜陋的喪屍在他面前倒下,他站在原地沒有動作。
宋楚越的驚呼聲再次響起:“眠眠,小心你背後的喪屍群。”
VR眼鏡能身臨其境感受遊戲世界,角色遭受到的□□上的痛苦是無法感受到的,但精神衝擊是無法避免的。
任誰被一群可怖的喪屍撲臉都會被嚇一跳,桑眠卻無動於衷,他任由喪屍群將他撲倒。
宋楚越沒辦法來救他,臨走前對他大吼道:“眠眠,哥哥救不了你了,但你放心,哥哥一定會幫你報仇的!可惡的喪屍啊啊啊啊——”
桑眠:“……”
從始至終,全心投入玩遊戲的人只有宋楚越。
角色死亡,桑眠的遊戲暫時結束,他還可以用旁觀者視角觀看宋楚越的遊戲。
宋楚越應該是經常玩這款遊戲,他操控著人物,靈活地躲避了大規模的喪屍群,找到了一個躲藏處。
身為這遊戲的製作者,宋楚越熟知這座城市所有躲藏點,也知道用哪些辦法可以抵擋一波又一波的喪屍進攻。宋楚越玩了一個小時,桑眠就旁觀了一個小時。
直到眼前出現‘勝利’兩個字時,桑眠還是沒有退出遊戲。
遊戲勝利後,這座被戰火覆蓋的城市立即迎來了暖陽,陽光洗禮整座城市,但,這座城市已經成了一座空城。遊戲結束後,桑眠的人物沒有復活,他的意識還停留在這座城市裡,這應該算是這遊戲的小彩蛋,遊戲結束的半個小時內,玩家可以和同伴們在這座城市裡四處溜達,欣賞遊戲建模。
桑眠的角色意識在孤城裡飄蕩,他自己的心思逐漸飄遠——
隻一天,他所待的城市就被喪屍獵人清洗一空,徹底成了一座空城,偶爾會有長途跋涉而來的喪屍,因為缺少食物,隻待一會就走了。
小喪屍知道繼續待在這裡會死,可他沒有離開,他選擇留在這裡,卻不知道為什麽要堅持留在這裡。
“眠眠,遊戲結束了哦,要不要休息會?一直戴著眼鏡會難受的。”
經宋楚越提醒後,桑眠才摘下了VR眼鏡。
一局遊戲下來,桑眠依舊一副神思不屬的模樣,甚至比玩遊戲前還要蔫吧了。
宋楚越看得著急,以為桑眠是那麽早就死了覺得難受,拍拍桑眠的肩膀安慰道:“你第一次玩,對這遊戲不了解是正常的,多玩幾次就會了,我熟悉遊戲機制才能獲勝的……”
桑眠按住搭在他肩膀上的手,突然問:“大寶哥哥,你以前不是很喜歡恐怖的東西嗎?”
“是呀,我到現在也很喜歡呢。”宋楚越不解道,“你問這個做什麽?”
桑眠:“既然你還喜歡小怪獸和喪屍,那為什麽還要做打怪獸和打喪屍的遊戲呢?為什麽不做怪獸喪屍打……”
桑眠的話沒有說完,他自己也發現原因了。
宋楚越將桑眠凌亂的頭髮梳理好,他看出桑眠已經明白原因了,還是解釋道:“我喜歡小怪獸和喪屍,但不代表我就覺得它們是好的,真要做喪屍怪獸打人的遊戲,我估計這些遊戲都上架不了。”
桑眠抓緊宋楚越的手,又問了一個在宋楚越看來很奇怪的問題:“那你覺得,它們很壞嗎?”
宋楚越沒有多想,理所當然回答:“當然呀,不然為什麽會有奧特曼和喪屍獵人的存在呀,不然怎麽會有萬事萬物皆相生相克這種觀點呢,我喜歡小怪獸,但是也喜歡看奧特曼打小怪獸呀……”
桑眠眼皮耷拉,緩緩松開宋楚越的手,宋楚越後面在說什麽,他都沒心聽進去。
——我不討厭作為喪屍的你。
——我喜歡小喪屍。
果然,薄衍跟其他人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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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將整座城市籠罩,卻蓋不過萬家燈火的光輝。
房間內沒有開燈,從落地窗外灑進來的燈光讓室內沒有陷入完全的黑暗之中。
薄衍躺在沙發裡,他手裡捏著一個酒杯,杯子裡堆積的冰塊因為融化後下墜,撞在玻璃上發出清脆的聲音。
薄衍盯著桌上的喪屍兔子發呆。
他給桑眠定製18歲生日禮物時,做了一對喪屍兔子,一只在桑眠那,另一隻被他好好保存起來。
兔子赤紅的眼睛睜得大大的,潔白的睫毛無法覆蓋住那雙眼睛。
薄衍有些醉意,抬手撥了下兔子的睫毛,嗤道:“你的眼睛應該是黑色的。”
這隻喪屍兔子跟桑眠那一隻一模一樣,唯一不同的是瞳色的區別,桑眠那隻兔子是黑眼睛,他的是紅色的。
桑眠當初還吐槽過:“兔子眼睛不應該是紅色的嗎。”
這其實是刻板印象,兔子的眼睛也有不同顏色的。
在薄衍的印象中,他只見過黑眼睛的小喪屍,和唯一一次紅了眼睛的小喪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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