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大家都是這樣過來的,警犬的訓練要從小做起,這樣才能訓練出來一個聽指揮、有紀律的警犬。
溫時喝完奶,吃完半根香腸之後,還是覺得餓,但他知道自己剛來這裡,不能多吃,訓導員也不會給他給了。
他乖巧地蹲在那裡,和訓導員對視,大概是真的很喜歡他,訓導員原本起身了,結果又打開了籠子,將溫時抱了出去。
溫時:“……”
他一邊往外走一邊說:“今晚你跟我睡吧,深秋有點冷,我怕你挨不了凍,你還太小了。”
剛出去,遇上一個穿著刑警製服的小哥,朝著陳朗打招呼,他好像剛出任務回來,滿臉是汗,但面部輪廓很深邃,笑起來痞氣又好看。
他問陳朗:“剛入手的警犬苗子?”
陳朗舉著溫時給他看:“我覺得它很有靈性就買了,五千塊錢,花了我一個月的工資,心疼死了,不過上頭同意給我報銷,我心裡舒坦了,抱它回去睡,免得放那裡出事,這才三個月不到的大小。”
那男人洗完臉,隨便擦了一把,臉上還在掉水珠:“什麽品種啊這麽貴?貝斯也才三千多,那還是杜賓犬苗呢。”
陳朗摸摸溫時的腦袋,笑著回答:“誰知道什麽品種,那家夥騙我說有藍灣牧羊犬的基因,但我覺得不太像,好像更像狼犬,不過也就是一個眼緣,我看中它了,就買回來了,我覺得它應該比我想象的要聰明。”
那男人朝著這邊走了過來,也伸手摸了摸溫時的腦袋:“確實不像藍灣牧羊犬,更像狼犬和二哈的雜交種,不過也還行,看起來很可愛。”
陳朗開心了:“隊長這樣說,那我就覺得我這錢花的值了,等他適應兩天,訓練就要安排上了。”
刑警大隊隊長名叫夏甄,他看了一眼陳朗道:“那麻煩你了,又有事情做了,馴養警犬可是一件辛苦的事情。”
陳朗回答:“沒辦法,喜歡狗狗,就喜歡和它們互動。”
夏甄嗯了一聲,挺拔的身影轉身要離開,走了兩步突然想起什麽似的,又回頭叮囑陳朗:“貝斯最近胃口又不好了,大概是受傷了的緣故,你多注意點它的的飲食情況,可不能讓我們的戰友出現什麽意外。”
陳朗聽到貝斯的情況不好,又轉身往回去走,他以為其他的飼養員會照顧貝斯,沒想到貝斯最近食欲不振。
貝斯受傷了,在前不久的打擊犯罪現場,為了保護一個隊員,被犯罪分子打了一槍,所幸是擦破了肚子上的皮肉,子彈從他的皮肉上穿過去了。
陳朗本來在休假,貝斯的日常是其他訓導員在負責,可是貝斯受傷之後情緒很低落,不吃不喝,這才把正在休假的陳朗叫了回來。
陳朗連夜趕回來,在夜市上買了隻小狗,回來把這茬差點忘了。
要不是夏甄提起,他可能看明天才去看貝斯。
貝斯是一隻杜賓犬,原本是很難入選警犬的。
因為杜賓的體質和黑背以及牧羊犬等犬類沒法比,可是在警犬選拔訓練中,作為杜賓犬的貝斯卻脫穎而出,完美完成了所有的考驗,這才入選了警犬。
他當警犬已經一年多了,一歲的時候入選的警犬,有了編制,今年已經兩歲了。
貝斯是那種攻擊力強,但對戰友很忠誠的犬類,身材比一般的警犬要高大很多,就連黑背和牧羊犬在他面前都顯得很矮。
整個大隊的男人都喜歡貝斯,喜歡他優雅帥氣的外表,也喜歡他對每個戰友的忠誠,基本上有什麽大型刑事案件,貝斯絕對是被帶去勘察現場的第一狗選。
他的追蹤能力和反應都比其他的警犬要快很多,這也是他受傷的原因,因為反應快,所以救下了自己的戰友一命,而自己卻被子彈穿透了肚皮。
大家都已經不把貝斯當成犬了,把他當成自己的好戰友。
陳朗再次開門進去,把燈打開,所有的警犬都再次活躍起來。
這裡關著大概十幾隻警犬,各有各的用處和功能,基本上都算大家的戰友。
不管在哪裡,警犬和軍犬早就在身份上被人類賦予了一種神奇的力量。
在人類看來,他們不是動物,而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夥伴了。
溫時被陳朗抱在懷裡,看著一圈比他大了很多的警犬,心裡突然慌起來。
他當人的時候,對警犬都比較敬重且崇拜的,作為動物,竟然能為人類做到那種地步,所以不管遇到什麽犬類,溫時對他們都有一種濾鏡。
作為犬中的翹楚,警犬,溫時對他們更有一層敬意。
他們也是和夥伴們負重前行的戰友啊。
這樣一想,溫時覺得當警犬其實也沒什麽不好,他一輩子碌碌無為,死了都不知道怎麽死的,一輩子平平庸庸活著,完全沒有任何作用,說他是來人間湊數的都不為過。
沒想到這當了動物,變成了一隻狗狗,竟然還有為人民服務的機會。
他被男人帶回來之後,就比很多人類要強很多了,至少他要是成功入選了警犬,那他就會有了編制,有了編制他就有了鐵飯碗,雖然這個鐵飯碗可能有點沉。
他被陳朗放在了地上,蹲在了一個很大的鐵籠子前,籠子裡關著一隻大型的杜賓犬,全身棕色的毛發細膩發亮,耳朵直直豎著,他冷眼看著蹲在籠子外面的小狗。
他好像一個審視世界的智者,那眼神帶著藐視一切的高傲。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