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經常路過皇家街1140號——那裡已經被改造成一座廉價公寓,便宜出租給附近的窮人、工人和移民。
那裡似乎經常鬧鬼,不止一個人聲稱親眼看過幽靈。
要是當時,他們買下的是那座公寓,而不是這幢別墅,哪怕不在報紙上跟薄莉打賭,估計也能吸引報社記者爭相報道。
導演不由有些懊悔。
他本想跟格雷夫斯提起這件事——讓他及時止損,不要再跟薄莉較勁下去。
如果現在認輸的話,他們憑借著過去優秀的名聲,還能去別的地方東山再起。
導演已經不想在新奧爾良跟薄莉耗下去。
薄莉的一舉一動都帶著幾分邪性,她說到“連環殺手”時那種饒有興趣的口吻,比她形容的恐怖場面,還要讓人不寒而栗。
新奧爾良的市場就讓給她吧!
他們可以像她說的那樣,在別的地方買下一棟發生過凶案的房子,製作成“怪景屋”,吸引遊客前去參觀。
在哪裡賺錢不是賺呢?
沒必要一定要在新奧爾良跟薄莉爭這一畝三分地。
然而,導演勸說的話剛起了個頭,就被格雷夫斯厲聲打斷:“艾姆斯,你也被克萊蒙那女人收買了嗎?”
人在極端憤怒的情況下,會做出一些不理智的決定。
導演理解格雷夫斯的憤怒,換作是他,也不願意承認自己被一個女人打敗了。
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女人都是受保護的存在,她們像孩子一樣天真無邪、不諳世事,事事都受男人的照拂。
假如她們遭遇意外——被人謾罵或輕薄,也是男人挺身而出,為她們出頭。
即使導演再不願意承認,也必須承認,薄莉身上有許多他們從來沒有見過的特質。
她冷靜,膽大,善於觀察,有許多聞所未聞的奇思妙想,比大部分男人都要有商業頭腦。
假如他們就此收手,僅靠薄莉隨口說的一句話,也能在別的地方賺得盆滿缽滿。
但格雷夫斯顯然不會認同這句話。
導演跟格雷夫斯只是商業夥伴,並沒有共患難的覺悟。他在“怪景屋”裡也投了不少錢,不可能眼睜睜看著格雷夫斯把所有家當都送給薄莉。
想到這裡,他果斷決定拋棄格雷夫斯,帶著剩下的資產先走一步。
格雷夫斯不知道商業夥伴已經打算跟他“大難臨頭各自飛”,他把懷表遞給助手,讓助手在外面計時。
然後,他走進別墅的秘密通道,準備在第一個驚嚇點,給薄莉一點兒顏色瞧瞧。
薄莉看到格雷夫斯的舉動,立即猜出了他的意圖。
然而,她的第一反應卻是——等下一定要抓緊埃裡克的手,不然格雷夫斯很有可能被嚇死在自家鬼屋裡。
鬼屋觀眾遭受驚嚇,至少有一個心理預期,知道自己前來參觀鬼屋,就是為了體驗被嚇的感覺。
格雷夫斯卻不一樣。
他走進別墅,是為了驚嚇他們。他也不像別的演員那樣熟悉機關,這時再被埃裡克反手送回去,很可能被嚇出疾病來。
於是,第三次走進別墅時,薄莉馬上抓住埃裡克的手,與他緊緊十指相扣。
埃裡克垂下眼,看向他們緊握的手。
這是今天第三次她對他忽冷忽熱。
不知是否她態度太過曖昧的緣故,他突然閃過一個瘋狂的念頭——為什麽不打造一副鐐銬,永遠把她銬在自己的手上。
這樣,她就沒辦法對他若即若離了。
跟以往不同,這念頭並不是一閃而逝,而是如同一粒火種墜入他的血液,勢不可擋地燃燒了起來,把他的骨骼都燒熱了。
他甚至聽見了骨骼燃燒時發出的劈啪聲。
如此急切,如此饑渴。
他看著她的手,眼神幽暗。
有那麽一刻,似乎真的看到了她因鐐銬而被迫與他合二為一的畫面。
他早該這樣做。
她怕他殺了她,一直想讓他取下面具。
不知是誰告訴她,只要不害怕他的臉,就可以得到他的信任。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只要看到他的臉龐,就注定成為他的妻子。
她不會喜歡他。
但有什麽關系?
他有上百種辦法,讓她永遠也無法離開他。
只要她承諾不會離開他,他可以實現她的任何願望。
如果她害怕他的臉龐,他還可以製作出一副與常人無異的面具,彌補那殘缺的半邊臉龐。
盡管這想法只是一閃而逝,她也並未真的說出這樣的話,他還是遏製不住地妒火中燒。
這時,薄莉感到埃裡克抽出了自己的手。
她眨了下眼,抬起頭。
他沒有說話,只是看著她,慢慢扯下了手上的黑手套,露出修長而骨感的手指。
薄莉呼吸一滯。
可能因為他很少在她的面前扯下手套,這一幕居然有一種犯忌感。
仿佛扯下的不是黑色皮手套,而是某種不容侵犯的禁忌。
要不是他一直對自己的身體諱莫如深,薄莉差點以為,他在勾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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