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領子擋著,看不出來。”盛朗把林知夏從地板上拉了起來。
“看不到就能隨便咬呀?”林知夏瞪了他一眼,“你真特麽是條狗!”
盛朗嘴角愉悅地勾了起來,伸手抓著林知夏的領子,用力攏了一下,把那個牙印嚴嚴實實地遮住了。
那是他獨有的標記,印在他唯一想霸佔的人身上。
這也是連親密如林知夏都不知道的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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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了這麽一場後,林知夏再和葉雲漫一起學習,就給自己定了個鬧鍾,不會拖延太長的時間。
學習很重要,和葉雲漫一起學習也很快樂,但是盛朗也很重要。
而任何感情都是需要花時間,花精力維持的。林知夏的精力有限,所以更要合理地安排時間。
盛朗依舊每天像道影子一樣跟在林知夏身後。
林知夏的課比盛朗多,除了生物外,還有一個理化班要上,每天下課天都黑了。
盛朗有時候就守在教室門口,有時會先去打球,然後踩著點去接林知夏下課,一道去食堂吃飯。
語文老師都拿他們兩個舉例,用來解釋“焦不離孟”的意思。
他們倆依舊住校,宿舍隻隔著兩個門牌號。
除了睡覺,回宿舍後,盛朗都逗留在林知夏的寢室裡,霸佔著林知夏的床打遊戲。
林知夏的衛生習慣遠超室友的平均水平,每周都會換洗床單被套。他的床上聞不到青春期男生特有的汗臭,反而有一股他獨有的清甜的奶香。
盛朗覺得大概只有自己才聞得到這個股氣息。
從小到大,林知夏對他來說都是最特別的那個人。可他對於林知夏來說,好像並不那麽特殊。
誰都看得出林知夏對葉雲漫越來越親近。
林知夏和葉雲漫相處的時間越來越長。不僅課後一起做題,做實驗。到了周末,林知夏還同葉雲漫一道去科技博物館看展出。
盛朗和孫明珠也跟著去了。
孫明珠是想體驗一下學霸的生活,盛朗則純粹是去盯人的。
林知夏推著葉雲漫的輪椅走在前面,兩人一路上都在熱烈地討論著生物學的各種話題。
孫明珠興致勃勃地跟在他們身後聽著。而盛朗則拖著大尾巴,抄著手,心不在焉地走在最後。
“盛朗是不是覺得無聊?”葉雲漫很體貼地問。
“別管他,他就這副模樣,整天裝酷。”林知夏說,“師姐,你剛才說到那家研究T細胞的公司……”
葉雲漫對生物科技的了解比林知夏多很多,哪些大學和那些科技公司有合作,哪些名教授自己成立了公司,她講解得頭頭是道。
林知夏傾聽的神情非常專注,凝視著葉雲漫的目光明亮而熱烈。
盛朗對這目光很熟悉。
那是林知夏看著喜愛、欣賞的事物時的表情。
比如毛爺爺鈔票,比如滿分的試卷,比如競賽獎杯,比如濃香的棒子骨……
盛朗還是第一次看到林知夏用這種眼神看著一個人。
“你覺得葉雲漫這個人怎麽樣?”盛朗問孫明珠。
孫明珠還以為自己產生幻聽了。盛朗居然會和她討論女生?
“怎麽?你對她有意思?”孫明珠警覺。
“才沒有呢。”盛朗已經後悔向孫明珠提起這個話題了,“隨口問問。不想說就算了。”
“沒什麽不想說的。”孫明珠說,“葉雲漫挺優秀的,我能有她一半,不,四分之一,就夠我偷笑了。可惜這麽好的人,命卻不好,年紀輕輕就落了個半身不遂……你對她沒意思就好,因為我看小夏好像有點喜歡她。”
盛朗覺得有人拿著豁口的刀,在他心頭劃拉了一下,熱血滋滋地噴濺出來。
孫明珠正在QQ空間裡翻看帥哥照片,沒留意盛朗鐵青的臉色:“其實葉雲漫這種年紀大一點,又溫柔的女生,可吸引小夏這樣缺母愛的男生了。他們倆是那種精神伴侶。你沒看他們倆討論起生物學的時候,那種靈魂共鳴的樣子。哎喲我都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那是你衣服穿少了。”盛朗瞅著孫明珠身上那件白毛毛外套,“今天降溫。”
“人呀,身體上的原始吸引什麽的,再強烈也總會過去的。”孫明珠跟著林知夏他們混久了,也學了仨瓜倆棗的名詞來賣弄,“還是精神上貼近,有共同的興趣,或者互補,這感情才能長久。”
“那什麽是原始吸引,什麽又是靈魂共鳴?分得了那麽清嗎?”
孫明珠終於從帥哥照片裡抬起頭,看著眼前這個活生生的大帥哥。
“確實挺難的。”孫明珠說,“沒見那麽多人都覺得找到了真愛,歡天喜地地秀恩愛。結果激情一過去就翻臉不認人,老死不相往來嗎?比如我爸媽,當年為了不讓他們倆談朋友,我外公差點把我爸的腿給打斷,還是非要在一起。現在呢?他們一提起對方就死命詛咒,簡直跟九世仇人似的……”
盛朗在孫明珠滔滔不絕的話語聲中沉默地思索著。
他對林知夏,究竟是靈魂的渴望,還只是青春期荷爾蒙引發的原始衝動?
自打發覺了自己的異樣後,這兩年來,盛朗一直在反省和總結自己。
他確定自己對女生毫無興趣。少女的青春嬌媚和身體的曲線吸引不了他的目光,更嫌她們有時候聒噪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