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啃了一口蛋糕,舌尖在唇上舔了舔,愉快地眯起了眼睛,看著更像一隻貓了。
“林知夏,你為什麽叫這個名字?”孫明珠問。
林知夏說:“我是六月入夏的時候生的。我媽生我的時候,窗外樹上有鳥叫個不停,像是給她報喜。後來她翻詩詞書給我起名字,看到了一句‘殘鶯知夏淺,社雨報年登’,就給我起名叫知夏了。”
“真好聽。”孫明珠羨慕,“你爸媽都有文化。我媽連電視上的新聞標題都認不全。”
“明珠!”一群小孩從巷子對面奔了過來,“柴哥和張小天的人約在河口打架,說是張小天的人泡了柴哥手下人的妞兒。去看不?”
“嘿!”孫明珠一躍而起,兩根羊角辮興奮地一陣甩,“去!怎麽不去?小夏,快點跟過來!”
孩子們一窩蜂地朝街邊排樓湧去,鑽進了一個樓梯道裡。
林知夏眼珠一轉,把剩下的蛋糕塞進嘴裡,手在T恤上一抹,跟在了孫明珠他們身後。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小狼出場
第3章
孩子們一直爬到三樓頂,推開了天台的門。
夏日的傍晚,金紫色的夕陽對整座豐市一視同仁,照得對岸的高樓閃閃發光,也撒滿老城區的殘磚破瓦。
這裡有著一個同樓下大相徑庭的世界。
鱗次櫛比的房屋連成一片,樓擠著樓,屋頂挨著屋頂,違章搭建的棚戶和通道將巷子兩側的房子連成了一片,組成了一個交通便利的屋頂世界。
孩子們就像一群下山的猴子,敏捷熟練地在樓宇之間奔跑跳躍,從這一棟房子跳到對面的房頂上,在一張張被太陽曬暖了的床單被套中穿梭嬉戲。
林知夏看著清瘦文弱,可是奔跑起來並不比本地的孩子差。他因不熟悉地形而走在最後,卻一直都沒有落隊。
最寬的那一條道,差不多有兩米,對於半大的小孩兒來說,不是個能輕松跨越的距離。
林知夏站在屋頂邊往下望。
三層的高度,黃昏中沒開路燈的小巷就像一道深不見地的裂縫。
“哈哈,他過不來的!”對面的孩子嘻嘻笑。
“小夏,不要勉強。”孫明珠喊,“你下樓繞過來就行了。我們等你。”
林知夏抓起T恤,用領口擦了一把臉上的汗,後退到天台的一側。
少年稚嫩的面孔籠著堅毅的決心,長眉一挑,貓兒眼裡閃爍著倔強的光。
林知夏衝了出去,雙腳在房頂邊沿一蹬,縱身一躍。
寬大的白T恤蓬起,修長柔韌的身軀舒展著,小少年就像一隻敏捷的白貓,越過他人生中一道難度的溝壑,抵達了對岸。
雙腳落在了對面房頂,就地打了個滾,把自己穩住。
孩子們爆發出狂熱的歡呼。
“你行呀,林知夏!”孫明珠把林知夏拉起來,“看不出來還有點身手嘛。以後我們可以帶著你一起玩了!”
林知夏的手肘在地上蹭破了一層油皮,滲著血絲。
他拿T恤擦了一把,渾然不在意地笑了笑。
-
孩子們斜著穿過大半個北區,很快,波光粼粼的豐江就在前方。
金河的入江口有一片三角空地,是永樂社區裡的一個文化廣場,也是南北兩區的少年們約架鬥毆的聖地。
孩子們在廣場邊的樓頂上佔據了一塊風水寶地,居高臨下觀龍虎鬥。
孫明珠充當解說員,給林知夏講解賽況,哪邊是柴哥的人,哪邊又是張小天的人,她記得比自己課本內容還清楚。
林知夏進城前住在豐市北面的城鄉結合部,打群架看得太多了,並不稀罕。
永安的群架也並沒有什麽獨特之處,無非兩群年輕人一擁而上,捶鼻子踢肚子,拳腳都毫無章法。
林知夏還看到有咬耳朵的,這是沒吃飽吧?
要說有什麽不同,就是打架的人都赤手空拳,打得十分文明。也不知道這是不是城裡人打架的規矩。
孫明珠說:“南區的老大說了,在永安裡打架不準拿家夥,刀棍磚頭都不給用,說鬧嚴重了不好收場。所以你別看他們打得那麽凶,其實最後都沒啥事兒……”
正說著,一個小青年就以實際行動反駁了孫明珠的解說。
他突然從花壇裡摸出一塊墊花盆的磚,啪地拍在對手的腦袋上。
對手兩眼一翻,噗通倒地。
這一磚頭可徹底扭轉了戰鬥局面。
張小天的人一邊把傷員拖下去,一邊暴起,照著柴哥的人窮追猛打。
柴哥那邊領頭的青年眼見不妙,將使磚頭的那個小子護在身後,邊戰邊撤退。
“那打人的是柴哥二把手的小舅子。”孫明珠冷笑,“按規矩,得把他交出來讓張小天他們這邊收拾。”
柴哥那邊顯然並不想交人。
就在雙方爭執不下之際,一道人影從張小天那一方衝了過來,箭似的射進了人群裡。
所過之處,人仰馬翻,驚呼慘叫炸響一片。
林知夏他們還沒看真切,那個人影又從人群裡退了出來。
那是個瘦削的黑衣少年,並不高大,但是手腳特別長,遠看著就像個竹棍人。
少年一手拎著一根鋼管,一手狠狠地拖拽著那個小舅子,就像一匹捕到了獵物的狼。
這個半大的小孩兒,卻硬生生讓方圓五米內沒人敢靠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