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和孫明珠在旁邊看得面面相覷。
林知夏後來問盛朗為什麽不發火。
盛朗說:“王高才打遊戲有他的一手,他罵得對,我就服氣。遊戲裡的規矩是不同的。誰玩得好誰就是老大。”
“你居然會認王高才做老大!”林知夏大笑,“哎呀,我要去告訴王高才……”
盛朗一個狼撲,從身後把林知夏壓在沙發床上,用力捂住他的嘴。
“我說的是遊戲裡!遊戲裡!你敢去嚷嚷,我就……我就……”
是把林知夏打一頓呢,還是和他絕交呢,盛朗半天說不出來。
林知夏笑得快岔氣,使勁掙扎。盛朗個頭比他高大,他一時掙不脫,就乾脆去撓盛朗的胳肢窩。
盛朗冷不防中招,氣憤大叫:“你這是出陰招!太缺德了!”
說著,如法炮製回去,手專往林知夏皮肉嫩的地方去,狠狠地撓了一回。
林知夏還真是皮嬌肉嫩,很不耐撓,稍微一被碰就渾身縮起來,哎喲直叫。
盛朗覺得好玩極了,上下齊手,就想看看林知夏哪裡撓不得。
“不鬧了!不和你鬧了!”林知夏笑得喘不過氣,像條蟲似的拱來彈去的,居然沒哪兒不敏感。
“就這樣你還敢挑釁老子!”盛朗乘勝追擊,又抓著林知夏的腳踝,去撓他的腳板心。
“臥槽!”林知夏大笑,一腳蹬在盛朗的臉上,差點把他鼻子給踹歪。
兩個男孩扭成一團,從沙發床咚地跌到地板上,還把桌子撞得呲一聲滑去一邊。
“好啦。”林安文在臥室裡敲了敲門,“這都幾點了?樓下鄰居要上來敲門了。趕緊洗了睡了吧。”
盛朗這才把林知夏從地板上拉了起來,兩人都鬧得一身熱汗,滿臉通紅。
男孩子家也不講究,一起脫光了鑽進浴室裡。
花灑裡流出來的自來水經過一整日的暴曬,十分溫暖,衝頭澆到腳,衝走了泡沫和汗水。
林知夏搓著澡,又發現了一個平日沒注意的事。
“喲,盛朗,你這本錢……有點足呀!”
盛朗正搓著膀子,聞聲很自豪地挺了挺胸膛,大大方方地讓林知夏觀摩。
“這得感謝我那個不知道死哪裡去了的親爸。”盛朗這個時候倒是不大忌諱這個話題,“老外那都很大,那老頭雖然沒養過我,但是遺傳給了我一些好東西。我告訴你,游泳隊裡,高年級的師兄們沒一個能比得過我的!”
林知夏嘖嘖。
他這方面就沒什麽可炫耀的,所以由衷地羨慕盛朗。
盛朗嘚瑟完了,也客氣地回了個禮:“我看你的也還行。我們都還小,將來還能長的。不用這麽早就‘棄綏’。”
“……”林知夏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是氣餒,那個字念餒(nei)。你個文盲!”
雖然文盲但是擁有傲人大鳥的盛朗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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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打一起打遊戲後,盛朗對著王高才和孫明珠,戒備的姿態一日比一日減弱,話也比過去多了。有時候他的態度甚至算得上和氣,可把這兩個人感動得鼻頭髮酸。
有一次盛朗路過,碰到有小混混衝穿著新裙子的孫明珠吹口哨,還順勢一腳把人給踹進了金河裡。
孫明珠特別感激。她覺得盛朗雖然脾氣不好,但是人品很正,講義氣。
可惜這樣的日子沒過幾天,游泳隊開始訓練,盛朗得歸隊了。
歸隊那天,林知夏送完了奶,陪著盛朗坐上了開往新城區的公交車。
他們坐了很長一段路,中途還換了兩趟公交車,才終於抵達市體校。
新城區的一切都是嶄新而且整齊的。
街道那麽寬敞乾淨,高樓挺拔巍峨,綠植修建得工整精致,熾烈的陽光在玻璃牆之間跳躍。
連路上走的人都要比舊城區更加體面。
尤其當公交車經過金融區的時候,正是中午,衣冠楚楚的男女從高樓華廈裡走出來,每個人的臉上都帶著一種自信和傲氣。
“你將來會和他們一樣吧?”盛朗不禁對林知夏說,“也打扮成那樣,在這樣的大樓裡工作,可氣派了。”
林知夏這麽會念書,將來會有名校和好工作等著他。
他會穿著雪白的襯衫和筆挺的西裝,頭髮梳得一絲不苟,坐在有落地窗的明亮辦公室裡,還會往身上噴古龍水。
沒想林知夏一撇嘴:“別看他們人模狗樣的,其實都是打工仔而已。真的大老板,才不會擠成一堆去吃路邊的小店呢。我將來要成為大名人,賺很多很多錢。”
“喲,挺誠實的嘛。”盛朗有些意外。
“你以為我成天打工圖啥?就是賺錢呀!”林知夏說,“我早就想好了,將來一定要賺大錢,買個大房子,請倆保姆伺候我爸,讓他過上舒服日子。要是能把他的眼睛治好,就更好了。”
清貧和浮萍一樣飄零的生活讓這個少年對金錢有著執著的渴望。只有捏在手裡的鈔票,才讓他有安全感。
“我還不知道將來要做什麽。”盛朗不由得思索,“外婆說我要念不了書,可以把旅館接過來自己開。可是我不想,那事兒太掉價了。”
這少年跟著林知夏玩久了,近朱者赤,豎立了很正的廉恥觀。
“不知道要做什麽,就先好好念書吧。這是我爸說的。”林知夏說,“念著念著,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