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去哪兒?”韓凜問。
[你去哪兒我就去哪兒,我是你的腿部掛件。]朝歌表示自己超乖巧。
“那我們去動物園吧。”韓凜說,“你最近不是在畫一個動物森林的插畫故事嗎?”
朝歌有固定的兒童繪本刊物的插畫工作,最近幾個月連載作者寫的是一個在森林裡的溫情小故事,朝歌已經畫了兩三個月的動物了。
[走走走,我想看熊貓和大鳥!好久沒去了。]朝歌拉著韓凜就往前走。
朝歌喜歡動物,特別是各種毛絨絨,他們戀愛初期約會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就是動物園。
他們市區裡就有一個市動物園,很大,慢慢走著能逛大半天,在郊區還有個野生動物園,更大,連著山,一早到山腳下往上爬,再爬下來,一天就沒了。
朝歌決定去市裡的動物園,因為市裡的動物園裡有四五隻熊貓,還有他們省最豪華,品種最齊全的鳥谷。
韓凜開車,路程不遠,他們花了點時間找停車位。
因為是周一,人比平時少很多,朝歌在自動售票機上買了兩張票,就拉著韓凜進園。
第一站去的就是朝歌最喜歡的熊貓館。
他們市有熊貓基地,就在動物園隔壁,這裡的幾隻熊貓都是在熊貓基地出生的,被這座城市的人看著長大,大家對他們的感情都很深。
[乖乖,他們好像又胖了。]朝歌趴在玻璃上看,熊貓這個點正在泡澡,天氣熱,展館裡還放著幾塊冰塊降溫。
“光吃不運動,和你一樣。”韓凜說,“臉盤子就像十五的月亮。”
朝歌頭也沒回,一腳踢韓凜小腿上,附贈國際手勢。
韓凜輕笑:“胖點好,捏起來舒服。”
朝歌這下回頭了:[再給你一次好好說話的機會,我的臉到底胖不胖。]
“不胖,就是肉肉的。”韓凜說,“你在家那麽辛苦,怎麽可能沒運動呢。”
朝歌鼻息哼氣:[算你識相。]
“看,啃竹子了。”韓凜指向熊貓。
朝歌立馬回頭觀賞。
朝歌喜歡熊貓並不是因為他們可愛,而是因為他覺得熊貓憨憨的,還會摳腳,特別像小時候住他們家不遠的一個胖叔叔。
那個叔叔每次乾完活回家,就喜歡坐在門檻上,一邊啃甘蔗,一邊摳腳。
大著肚子和笑眯眯的,和熊貓一模一樣。
那個叔叔經常給朝歌吃糖,還給他講數學題,人超好。
看了二十多分鍾,韓凜幫朝歌和熊貓一一合影,才帶著戀戀不舍的朝歌離開熊貓館,去往下一處目的地。
第26章 天天開心
逛了一上午,韓凜和朝歌直接在動物園裡的小吃店,點了幾份小吃當午飯。
動物園裡的食物味道普通價格還貴,朝歌一邊吃一邊對著韓凜做怪相,無聲吐槽,連連搖頭。
“下次來玩,還是你帶便當吧。”韓凜說。
朝歌點頭:[這個動物園除了動物,一無是處。]
“也不能這麽說。”韓凜把辣椒粉倒進炸土豆裡,“這兒風景不錯,挺閑適。”
[雖然我很喜歡胖達,但是我喜歡來這裡玩,是因為每次我來,都是你陪著我。]朝歌比劃,[換哪個動物園都一樣,重點是你。]
“哇,小朋友今天嘴巴抹了蜜。”韓凜說,“甜到我了。”
[走走走,看小鳥去。]朝歌臉紅紅,一段剖白說得心跳加速,恨不得埋進韓凜懷裡再也不要出來。
市公園的百鳥谷是特質的一個仿真山谷,從入口進入後,就仿佛置身山林,時不時就會有幾隻、甚至一群小鳥飛過。
百鳥谷很大,進去後有很多條線路可以走,朝歌和韓凜選了條人少的路,並肩散步。
[早知道來公園,我就帶上相機了。]朝歌比劃。
“事出突然,我也沒想到今天那麽巧,畫展只有那一個。”韓凜說,“不過不拍照也沒事,就全身心放松下來,好好玩。”
朝歌點頭,指向前方的枝頭。
那裡蹲坐著一隻脆羽小鳥。
[是它!]朝歌興奮地抓住韓凜。
“誰?”韓凜茫然地看向那隻鳥。
[你忘了嗎,我們第一次來百鳥谷時,進門看到的第一隻鳥就是它。]朝歌自信滿滿地比劃。
韓凜驚了:“這你也能記得?”
[因為它右腿上有個疤,特別像小桃心,所以我記得。]朝歌歡欣地望著那隻鳥,[當時我看著那個小桃心,心裡就想啊,這一定是天意,連大自然的生靈都在告訴我,要緊緊把你抓住。]
韓凜跟著朝歌,也回憶起了當初的場景。
那時候他們倆還沒確定關系,剛從日本回來不久,正是雙方都心知肚明的曖昧期。
韓凜在日本就發現朝歌喜歡動物,所以回國後就帶他來市動物園玩,沒想到朝歌雖然是本地人,但卻是第一次去這個動物園,喜歡得不得了。
不過那時候韓凜滿心都放在朝歌身上,仗著自己比朝歌高,站在朝歌身後,癡.漢似的,視線就沒離開過朝歌。
他對自己看過什麽鳥,著實一點印象都沒有了。
韓凜看向前方枝頭的那隻翠羽小鳥。
這隻鳥的腿上果然有一塊顏色淺淡的疤,從他們這個位置看過去,正好是一顆小小的愛心,非常小,不注意肯定看不見。
“謝謝你哦。”韓凜對那隻翠羽小鳥說,“因為你,朝歌才想把我抓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