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順便裡有沒有我?”
“你不介意堵下班高峰開車跨半個城區,我給你留個位置。”
“哈,你請客,我當然不介意,打一直升機我也得飛過去。”
“我還可以給雷智敏多留個位置。”
電話那頭沒聲兒了,彼此沉默片刻,林冬以陳述的語氣問道:“你倆又吵架了?”
“我得開會去了,人定了我給你發聯系方式。”
薑彬說完就把電話掛了,完全沒有理會林冬的問題。望著暗下去的手機屏幕,林冬的眉梢無奈微挑。就他所知,這麽多年了,薑彬和雷智敏從來沒能和平共處超過三個月,不是鬧分手就是在鬧分手的路上,堪稱一段曠世孽緣。說到底是刑訴檢察官和刑辯律師的對立身份導致他們立場不同,各有各堅持的原則,很難不把工作中的情緒帶到生活中去。
之前林冬見識過一次這倆吵架,就跟飯桌上,聊天聊起個案子,因對法官的判決存在爭議,這倆人分別站在公訴人和辯護律師的角度來了個現場庭審交鋒,從理性探討逐漸演變為唇槍舌戰。還時不時問旁邊一起吃飯的林冬和唐喆學一句“我說的沒錯吧?”,弄得他倆尷尬至極,飯也沒吃踏實。到最後唐喆學實在被吵得沒轍了,站起來說“都是我的錯,我就不該提這案子,我自罰三杯”才算平息了爭議。至於這倆晚上回去有沒有繼續掐,林冬就不得而知了,不過從第二天薑彬發朋友圈傾訴“缺覺”的動態來看,大概率是吵了半宿。
不過事無絕對,也有可能是隱晦的撒狗糧。
抽根煙的功夫,薑彬已經把執行庭工作人員的聯系方式給林冬發過來了。進辦公室他交待唐喆學,明天下午跟自己一起去法院接這倆人。
“你想查這車上有沒有高勝的DNA?”唐喆學很清楚林冬的想法,既然不能明著來,那就借力而為。
林冬點點頭:“目前來看,常金軒和顧黎之間的合作一直沒斷過,雖然暫時不知道他們謀害高勝的原因為何,但有了DNA,起碼能把是失蹤還是被害先確定下來。”
“那得帶法醫一起啊,”唐喆學想了想,“帶高仁一起去?”
林冬無所謂道:“不用,借套工具,發現血跡我自己取證,反正也不能上法庭,用不著興師動眾,等立案了再說。”
唐喆學聽了,剛想支使嶽林下去借取證工具,卻看那小子刻意把自己縮到電腦屏幕後面,連根頭髮絲都不露。確實,可著全局看,除了法醫室的人和羅家楠,沒人願意往地下二層鑽,又是停屍房又是解剖室,怪陰森的。想當年他和林冬在法醫辦公室隔壁辦公的時候,一到晚上,整層樓道寂靜得毛骨悚然,上個廁所都得快去快回。
並且,地下二層的公共衛生間裡沒鏡子。一開始唐喆學還嫌後勤老賈摳門,連個鏡子都不舍得裝。後來想想看過的恐怖片,覺著沒裝還真對了,要不洗臉的時候總忍不住幻想一抬眼看見背後多出個什麽玩意。
人類對未知事物的恐懼完全不受主觀意識控制,而且往往是日有所見夜有所夢。聽羅家楠說,自己做過的最可怕的噩夢,是半夜睡著睡著,懷裡摟著的祈銘變成了擺在法醫室門口的小骨頭二號。一號被林冬給炸了,之前辦案模擬案發現場的時候當道具用來著,後來賠了法醫辦一具新骨架。遺體捐贈信息顯示,這副骨架屬於一位吸毒過量致死的男模,死後由其父母辦理的捐贈手續。
林冬給羅家楠看男模生前的照片,安慰他說,衝這顏值,抱著不虧。結果讓祈銘知道了,把羅家楠轟去睡了三天儲物室。
這讓唐喆學深感法醫的腦回路過於清奇——死人的醋有什麽好吃的?更何況就剩一副骷髏骨架了。
TBC
作者有話要說:
對於祈老師來說,骨架子的魅力遠遠大於活人……楠哥:我虧,虧死了
不好意思這幾天感冒了,不太能熬夜,所以更新會短一點,大家可以攢攢再看~
求收,求包養~
第十三章
見完葛金晶,林冬回局裡接上唐喆學又奔法院。路上看林冬開著車,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唐喆學問:“不是葛金晶寫的日記,對吧?”
“不是。”林冬的語氣中難掩惋惜之意,“但就像我猜測的那樣,她確實受過侵害,刺傷同事是她的本能反應,然而無論我和何蘭如何勸說,她都堅決不肯站出來指證罪犯。”
“是她多大時候的事兒?”
“從十五歲開始,持續到十八歲她考上大學。”
“我艸!”
不用林冬再說,唐喆學已然猜到事實真相為何。對青春期女孩的持續侵害,基本上只有關系非常親近的人才可能做到,不外乎父親、叔伯、舅舅姑父姨夫,甚至祖父外祖父輩的男人。曾經他無法相信這種禽獸不如的行徑是如何發生的,但經手的案子告訴他,這世上就是有那種生而為人卻不配為人的畜生存在。
而越是親近的人,女孩子越無法站出來指證對方,忍氣吞聲不光是為了自己的名譽,還涉及到事情曝光之後家族成員間的關系,或者需要考量家庭經濟收入。很現實的一個問題是,犯下這類罪行的男人往往是家裡的頂梁柱,是掌控經濟大權的優越感給了他作惡的底氣,他知道,一旦自己入獄,家中收入銳減,生活條件將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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