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信息顯示,對方要求侯君寶於四月十六日晚間七點二十分到達幸福家園小區北門——和他剛才嘀咕的一個都對不上。這從側面說明,並非負責案件的警員偵辦不利,漏排案件關聯人,而是關聯人自己腦子裡一坨漿糊。
但是對話信息裡沒有提及接誰,隻說,客人上車後會告訴他目的地。對此,林冬的看法是,侯君寶的車牌號對方是知道的,只需要轉告給兩個女孩,她們看到車會自行上去,避免在聊天記錄裡留下違法犯罪的證據。付款也是現金,跟錢有關的侯君寶倒是記得清楚,整三百,他說那一單跑個來回撐死了一百五。
糟心的是,侯君寶不但記不住上車地點,下車地點的記憶也十分模糊,隻記得大概位置在土城區金色大道那邊的一個小區。但那一片有七八個小區,沒有明確的排查目標不可輕舉妄動,武副局給人扔進留置室,讓他好好想想到底給送到哪去了。現在有更急迫問題需要解決——兩個女孩,可能還有更多,翁以嫻死了,那麽其他的女孩子現在在哪?解救她們是眼下的當務之急。
武副局直接把林冬他們喊進審訊室開小會:“我先安排人去幸福家園小區走訪,看看有沒有人見過翁以嫻和其他女孩子,還有那個當街打翁以嫻的男的,等畫像出來就發協查。”
“翁以嫻逃跑後死亡,出了這麽大的事,嫌疑人可能已經把她們集體轉移了。”林冬坦然說出自己的觀點,事關數個未成年女孩的安危,他相信武副局不會因他的越界NF之舉,再喊他一聲“探長”。
確如所料,武副局非但沒表現出不滿,反而摸出煙來分與他倆,濃眉憂心緊皺:“是啊,這是可以預見的……不過要是有好幾個女孩子住在一起,周圍的鄰居肯定會注意,不至於一點線索摸不上來,唉,真特麽想不到,擱我眼皮子底下能出這麽個操蛋的犯罪團夥。”
林冬歎氣似的呼出口煙:“大城市,人口密集,有數以萬計的建築物,我們不可能監視每一個房間裡正在發生的罪惡……武局,剩下的事情我們就不插手了,明天我們會去翁以嫻的戶口所在走訪,您這邊有任何消息,還請及時通知我們。”
武副局顯得有些吃驚:“這就走啦?怎?怕我抓你倆壯丁啊?”
和唐喆學對視一眼,林冬抿嘴笑笑。不是怕被抓壯丁,而是他更想知道,翁以嫻的外公鄭雲健,一個曾經對惡行知情不報的人,為何會在外孫女死後決定將這個隱藏了二十年的秘密公之於眾,並提前結束了自己苟延殘喘的生命。
是良心發現?還是……
TBC
作者有話要說:
我發現大家好像更愛看日常,但,這是嚴肅的刑偵文,當然重點還是要走案情啦~【楠哥:呸!你看你寫的我嚴肅的起來麽?】
感謝訂閱,歡迎嘮嗑~
第一百五十四章
一路向北驅車四百多公裡, 林冬和唐喆學抵達翁以嫻戶口所在地轄區分局時正趕上午飯點,被接待他們的金玶隊長直接拉去食堂,邊吃邊聊。
金玶隊長就是上報向日葵案線索的那位, 以前也在他們單位乾過, 和陳飛趙平生賈迎春這些老人兒算得上有些交情。最開始他是乾預審的,自打偵審合一的要求出台後漸漸成了半個閑人,可他還年輕,閑不住, 遂向上頭打了報告,申請調任到一線。而彼時由於系統內部改革,拆拆合合, 導致一些部門人員超編, 他想去的地方沒位置。主要是他面相文弱, 又沒一線經驗, 還沒點功夫傍身, 刑偵處不樂意要, 只能一竿子捅到底, 去了派出所乾治安。
事實證明, 當時的刑偵處負責人看走眼了。金玶是沒法一口氣追嫌犯追出三公裡,更沒法徒手製服持刀持槍的歹徒, 但他細啊,能琢磨啊。預審乾的就是琢磨人的活兒, 在電腦聯網辦公尚未普及的年代, 不出十句話, 他能給交談對象的戶口本捋出來。剛進派出所半個月, 他就把困擾周邊居民多時的一個盜竊慣犯抓捕歸案。
其實這人沒犯大事兒, 只是喜歡順手牽羊:今天拿你家一顆白菜, 明天順他家衣架上條褲子,後天看誰家自行車車座子順眼了,直接擰下來揣走,周邊幾十家百貨店雜食店,沒一間沒被他霍霍過。用現在的話來說,叫做盜竊癖。金額雖小,但次數多了,依舊可以入刑。就像那些偷人家外賣的,三番五次的偷,一旦被抓最次也得治安拘留十天。
那時金玶到了派出所之後,出於工作需要開始走訪轄區內的店面和住戶,走的多聽的多,發現在轄區內居然藏著個大毛賊,回去立刻匯整資料上報給所長。然而當時的大環境不夠好,打架鬥毆致人傷殘、販毒殺人當街搶劫的案子還辦不過來,這種丟個小東西的事兒沒什麽人樂意管,再說很多事主也懶得報案,發現丟了東西大多自認倒霉。所長一看連報案人都湊不全乎,以為他急著立功,直接給擋了回去,讓他踏踏實實的乾掃黃。
本職工作當然不能耽誤,金玶一邊掃著黃,一邊利用空余時間繼續走訪事主,琢磨這大毛賊的行蹤規律。通過匯整多位事主的證詞,他發現此人作案的時間基本集中在下午一點到兩點之間。這個時間點多是大家吃完中飯午睡的時候,戒備心很低,尤其是那種街邊的日雜店,中午一兩點進去買東西會發現找不到人,而老板很可能正在櫃台內的躺椅上睡覺。但畢竟是光天化日之下,這毛賊是怎麽做到四處行竊,還不被人發現端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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