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橋順利通車那天,蘇音站在橋頭,笑著看來來往往的車輛。
十六歲時,她給許傾塵船票,卻沒有把她帶回市南,那時候她就在想,要是能建一座橋就好了。
她發誓:
她一定要建一座大橋。
十六歲的夢想,她終於實現了。
許傾塵的心,她也沒有辜負。
有一次,Eden在醉酒後,把當年他和許傾塵的交易告訴蘇音了。
許傾塵假扮洛航的女朋友,故意讓記者拍,為的是上娛記新聞,讓洛航爺爺高興。
而作為交換,Eden要做一件事,那就是——
務必要竭盡全力,把蘇音培養成一名最出色,最優秀的道橋設計師。
Eden問過許傾塵:“用不了多久,你和洛航“分手”的新聞就會再次登上頭條,而你,免不了會成為別人茶余飯後的談資,女人的聲譽最重要,你真的不在意嗎?”
許傾塵隻說了一句話,她說——
“我的聲譽,遠不及她的前程重要。”
此時,蘇音看著面前朝她走來的女人,恨不得立刻衝上去抱住她,告訴她:
我做到了。
但她忍住了,她像初次見面時一樣,安靜地看著她,安靜地欣賞她的美。
她穿細肩帶的紅裙,化驚豔的濃妝,但她眼神清素,她就像——
熱烈的冷冰。
有人盯著她看,看她風情萬種,看她眼神裡令人欲罷不能的厭世感。
直到,直到蘇音出現在她的視野裡,她眼中的厭世感瞬間消失不見,取而代之是似水的溫柔。
這時,一位小女孩對蘇音說:“姐姐,前面那個漂亮女人在對你笑誒,你認識她嗎?”
蘇音笑了。
她無名指上的鑽戒閃閃發亮,她邁著堅定的步伐走向女人。
“她是我愛人。”
(正文完)
第101章 番外
我暗戀一個女孩。
她站在我青春的第一頁,後來,她成了唯一的一頁。
十六歲生日那天,是我初遇她的日子。
那天,陽光真好啊。
她逆光站在走廊盡頭,我只是看了她一眼,我的心,就一發不可收拾地失控了。
這份失控,持續了很久很久。
我藏在走廊角落看她,我躲在操場柳樹後面等她經過我,我站在軒逸樓頂層俯視諾大的操場從人頭攢動中尋找她。
我發了瘋地迷戀她,我迷戀她的臉,迷戀她的氣質,迷戀她身上的薄荷香。
我是見不得光的小偷,我總是遠遠地跟在她身後,學她走路的姿態,學她將校服袖口向上挽兩道,學她的表情,學她的眼神…
但我不是小偷,我只是沒有勇氣的暗戀者。
我喜歡她,喜歡和我同樣性別的她。
我多想走向她。
但我怕,我怕我會臉紅,怕她會看穿我眼裡的愛意,怕以後連偷偷跟在她身後的資格都沒有了。
我始終,沒有往前邁出那一步。
我知道她愛喝茉莉蜜茶,我知道她會彈鋼琴,我知道她總穿匡威帆布鞋,我知道她習慣左手戴手表,我知道她愛吃樂事的黃瓜味薯片,我知道她擅長寫瘦金體的字,我知道她常聽mp3,我知道她政治學得很厲害。我知道,我什麽都知道。
不過,我有點可悲,因為,我是她不知道的存在。
她不知道,她什麽都不知道。
其實,我也勇敢過,只不過,上天並沒有眷顧我。
元旦晚會上,在學校大禮堂,我唱了陳奕迅的《我什麽都沒有》,我是唱給她聽的,可惜,她沒有來。
她快畢業時,我偷偷托人給她遞過情書,最終,石沉大海。
我就那麽一點勇氣,用完了,就沒有了。
她畢業那天,我站在人群裡,看她跟別人合照,我拿著相機,卻不敢走上前跟她拍一張照片,我真慫,我假裝看向別處,偷偷按下快門,拍了一張模糊不清的照片——
她的背影。
後來,她真的在我的記憶中模糊不清了。
再後來,我的青春也結束了,可我對她的喜歡,始終鮮活地留存在我那已逝的青春裡。
我時常問自己:後悔嗎?
我的答案一直是:後悔。
我後悔沒有在發了瘋迷戀她的年紀,勇敢地奔向她。
那句未說出口的“學姐,我叫顧意,不是故意,而是瞻情顧意的顧意”,永遠,永遠地爛在了我的青春裡。
爛在裡面吧,永遠爛在裡面吧。
那封我讓許清詞轉交給她的“情書”,其實只是一張白紙,我只是為了激一下蘇音,我想讓蘇音盡快醒悟,我不想再看她難過了。
所有人都以為我說喜歡她是玩笑話。
這樣也挺好的。
顧意喜歡她這件事,這一生,只有顧意一個人知道。
就像沒有人知道——
我的青春永遠有處黑暗的缺口,那是十六歲時,因遺憾未曾靠近我所向往的那束光而糜爛的傷口。
這傷口,從十六歲陪我到二十六歲,再從二十六歲陪我到三十六歲。
我想,大概永遠都好不起來了。
三十六歲生日那天,陽光真好啊。
我盛裝出席她的婚禮,我站在沙灘上,我沒有喝酒,我一直在喝茉莉清茶,我偷偷看她,看她穿著美麗的婚紗,看她和她愛的人熱舞,擁抱,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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