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跨出噴泉池,渾身上下沒一塊乾的地兒,吸飽池水的布料甚至在不斷滴水。易時穿的是一件中等厚度的外套,果斷脫下來,對著池邊擰乾。他裡面只有一件樣式中規中矩的白襯衫,沾水之後貼著肌膚,透出的膚色白到反光,一時之間竟把襯衫都給比了下去。
“又穿這麽少?”林壑予輕輕拽了下他的袖口。
易時瞄一眼,沒說話。他體溫偏低,一年四季手腳都是冷的,三伏天從不會叫著要開空調,冬天也沒有冷到要裹個貂,對冷熱的耐受度都挺高。再看看林壑予,這人不也是個兩件套嗎?兩人不相上下。
擰得差不多,易時把皺巴巴的外套抖開,又準備重新穿上,被林壑予攔住:“還是濕的。”
人的手部力氣有限,衣服看上去像是擰幹了,丟到洗衣機裡保證還能甩出不少水。在林壑予眼中,易時的身子骨單薄,剛剛圈著肩頭摸到的都是一手骨頭,讓他下意識擔心在春寒料峭的天氣裡會不會感冒。
“沒事,我身體好。”易時躲開他的手,退後一步,眨眼之間半乾的外套又重新回到身上。
確切來說,他的“身體好”並不是底子好,相反體質不怎麽樣,低血壓、低血糖是老毛病了,勝在性格堅韌、能扛。但凡有點頭疼腦熱都不會求助醫生,藥都沒怎麽吃過,蒙頭睡一覺發發汗,第二天起來又滿血復活。
迄今為止,除了受傷不得不進醫院,其他的小毛病在易時這兒還沒有睡覺治不好的。一覺不行的話,那就兩覺。
一陣夜風拂過,沒有意想中的寒冷刺骨,易時這才想起林壑予這裡已經進入春天,那就更沒有擔心會生病的必要了。林壑予自己更無所謂了,體格擺在那裡,脫了濕淋淋的外套乾脆掛在胳膊上,懶得再套上。
那面大表盤的螢光忽明忽暗,采用的是呼吸燈,易時看了看時間,快十二點半,問林壑予:“走嗎?”
“嗯,留在這裡也不是辦法。”林壑予自然而然拉住易時的手腕,接觸到的肌膚細膩冰冷,比池子裡的水還要冷上三分,他的聲音又低下來:“快走吧,你的衣服要趕緊換掉。”
“……我真的沒事。”
“有事就遲了。”
林壑予打著手機燈走在前面,易時被他牽著,幾乎挨著他的肩頭。他比易時高半個頭,體形也壯一圈,身影像一座沉穩可靠的山,將易時牢牢罩在身後。
林壑予用余光悄悄瞄向身旁這人,只見他看著自己,被牽著手乖順無比,像個聽話又漂亮的玩偶。他心中忍不住悸動一下:怎麽會反差這麽大呢?狠起來一身煞氣,乖起來又人畜無害,頂著一張迷茫的臉真叫人手癢。
其實易時完全沒留意到兩人的接觸有什麽不對勁,他的注意力都在別的地方。身高差距之下,視線落點恰好在林壑予的耳根處,他正是盯著那塊地方出神。
腦中閃過零碎的畫面,是他趴在林壑予的背上,被他背著一路前行。當時他的雙手圈著林壑予的肩頭,下巴搭在肩窩裡,離眼睛最近的恰好就是這一片耳根和側頸。
“等一下。”易時忽然停下腳步。
林壑予回頭看他,易時沒解釋,而是從他的手中拿走手機,將手電筒的燈對著脖子照了過去。這一照不要緊,三顆褐色小痣映入眼簾,構成一個鈍角三角形。由於顏色太淺,不仔細盯著看根本注意不到。
如此昏暗的光線,別說痣了,就是胎記都不見得能分辨出來,但是他卻記得這裡有三顆痣,連顏色和構成的形狀都和印象中一模一樣。
林壑予見他愣愣盯著自己的脖子,順手摸了一把:“有東西?”
易時搖搖頭,主動走在前面,變成他打著光在前方引路。林壑予步子跨大一些,趕上去並肩同行,問:“你剛剛在求證什麽?”
易時點點自己的耳根:“你的脖子那裡有三顆痣。”
林壑予略感驚訝:“……你是第一個注意到的。”
“不是注意到的,”易時低聲回答,“是想起來的。”
他趴在林壑予的肩頭,一雙眼到處亂轉,最後被那三顆小痣吸引,還用手指輕輕描繪出它的形狀。
是真的,這些並不是他的假想記憶,而是真實發生過的。易時的眼中又露出茫然的神色,開始懷疑喻樰的推測也許是對的,他和林壑予的關系或許真的比普通朋友要親近得多。
林壑予又見到他這種兔子似的表情,終於忍不住伸手在臉頰上掐一把。易時的身上一把骨頭,臉上竟然還能掐出肉,手感非常好,又滑又嫩像剛剛端出爐的牛奶布丁。
這一次易時的反射神經終於上線,胳膊一甩飛快打開他的手。不過不像在墓地時那般橫眉冷對,而是偏著頭躲開視線:“我不習慣和別人多接觸。”
聲音又輕又弱,咬字還粘糊不清,絲毫沒有說服力。林壑予看到泛紅滾燙的耳尖,略顯春粉的側臉,也不逗他了,把人拽到身邊繼續往前走。
離開伸手不見五指的萍聚廣場,前方的人行道終於迎來路燈的光芒。在習慣了黑暗之後,路燈昏黃的燈光竟顯得格外刺眼。易時借著光觀察街道兩旁的建築,發現和自己所在的世界天差地別,唯一眼熟的還是那家掛著“CLOSE”牌子的咖啡廳。
易時站在街對面,抬頭凝視時光荏苒的木製招牌。斑駁掉漆的紅棕木傳遞而來的年代感太強,在他那裡才剛剛開業的新店,到了這裡卻變成一間飽經風霜的老店,而且年數還不短,十年、二十年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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