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了。
“我來給你擦身。”沈棲低了下眉,說。
然後走到去試了試臉盆裡的水溫,或許是覺得水已經冷了,便端起來,抱去浴室接了盆新的,又抱出來放在原位上。
接著搓了把毛巾,擰成半乾狀態,走過去站在顧硯旁邊,垂著眼看他,“唐衍把這個任務交給我了。”
這話說的,要不是唐衍剛才已經說漏嘴,顧硯沒準兒真能信了。
“不用了,已經擦過了。”他起身從沙發上站起來,擦過沈棲的肩膀,把人落在後面,“你回去吧。”
這是打算回房間去了,不想面對沈棲。
“給你擦完我就走。”可沈棲很堅持,“你是因為我而受的傷,這事我得負全責。”
這下顧硯是真的想笑了。擦個身而已,就能被這人上升到這麽了不得的高度。
負全責,他想這人可真有臉說啊,因為受個傷流個血就要負責了,那怎麽就能這麽輕易的將他的全部愛意棄之不顧呢。
那難道不比今晚這個傷口來得珍貴麽?
他本來可以把之前那套再拿出來說一遍,比如“換做是誰哪怕是唐衍是譚曉磊或者任何誰我都會這麽做”,比如“就是隻小貓小狗也不可能放任它們被打死”,但這會兒他忽然覺得厭倦了,不想再說了。
他這傷確實因沈棲而起,他要想負責,那就負責吧。
而且他可以騙沈棲、可以騙任何人,卻騙不了自己,看見那隻碎酒瓶朝沈棲扎過去的那一瞬間,他簡直頭皮發麻,渾身的血液仿佛都倒流進了腦海裡,讓他頭腦瞬間一片空白。
顧不得多想什麽,身體已經先於大腦行動,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他已經把人護在了懷裡,用自己的身體擋住了那個碎酒瓶。
碎玻璃扎進血肉的時候當然是很痛的,他卻似劫後余生般偷偷卸了一口氣——還好,還好。
還好什麽呢,還好碎酒瓶扎的是他,而不是沈棲的眼睛。
他很喜歡沈棲的眼睛,小鹿似的清澈,即便到了這個時候,也還是不舍得看它受傷。
多可悲、多荒唐。口口聲聲說不愛不在乎的是他,行動比誰都迅速的還是他。
不管他承不承認,事實就是這樣,哪怕到了現在這種時候,他還是本能地把這個人放在比自己更重要的位置。
“知道了,那你擦吧。”他把剛套上去的T恤又脫下來,重新趴回沙發上,微側過臉對沈棲說,“擦完就走。”
總是這樣,顧硯現在不會再無條件的答應他的要求了,向他妥協之後總要加一個條件。
“喝完這杯水就走吧”“吃完你就走”“擦完就走”……但說來說去,無非就是一個要求,叫他走,叫他離自己遠一點。
以前的顧硯總是恨不得離他近點、再近點,大狼狗似的粘人,現在卻只會叫他走。
可沈棲怨不了任何人,是他自己作的。要怪就怪他蠢笨,醒悟得太晚,太看輕了自己的心,也太看低了這個人對自己的重要性。
剛和顧硯在一起、或者說在接受顧硯追求之前,他猶豫過很久,猶豫要不要坦白性向,也猶豫要不要答應對方。
他確定自己是愛上了顧硯的,這個人陽光、自信,就像一個太陽一樣,照亮了他原本灰撲撲的生活,讓他也跟著樂觀起來,見識了很多美好的事物。
早幾年的時候兩人也確實特別幸福,盡管老爸老媽時常在電話裡詢問找沒找對象的事情,但那時候到底還年輕,他還能糊弄過去。
後來就不行了,爸媽催得越來越急,逼得越來越緊,他無數次夢見自己和顧硯的事情被父母撞破,夢見他媽哭著喊著在他面前求死,問他:“你是不是想逼死我?你怎麽這麽不孝,你是不是想我死……”
沈棲的老家是個三縣城市,周圍很少會有“同性戀”,他上初中的時候小區門口賣淨水器的女店主是他唯一聽說過的“同性戀”。
那樣的環境對一個“異類”來說太苛刻了,走進走出都能聽見小區住戶對那個女人的議論。說的話都很不好聽。
還有上了年紀的大媽天天找物業投訴,不讓女人在他們小區門口開店,說會帶壞小區風氣。
可那個女店主明明是個很好的人,對誰都客客氣氣的,笑起來很溫柔,沈棲還很多次見過對方喂流浪貓流浪狗。
後來有一天,沈棲早上起來去上學,看見很多人圍在那家店門口,對著店裡指指點點,也不知道在說什麽。
還是到了學校,聽班裡那個和他同個小區的同學說起,才知道是淨水器店被人砸了,潑了滿屋子的紅色油漆。
是個老太太乾的,老太太也不怕警查抓,被帶走的時候還罵罵咧咧的,說店主人是狐狸精、是妖怪、是變太,鉤引了她孫女。
老太太后來怎麽樣了沈棲不知道,但又過了大概半年,那個女店主就自鯊了。
沈棲那天剛從補習班下課回來,經過門口的時候正巧撞上女店主的屍體被抬出來,蒙著白布,送上車的時候磕碰了一下,垂下一條有些泛著青灰的手臂。
他當場就被嚇壞了,晚上發了一場高燒。
那之後沈棲有偷偷關注過這件事,卻發現幾乎沒有人為一條生命的逝去而感到惋惜,大家似乎都因此而松了一口氣。
這件事給沈棲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陰影,他很怕他和顧硯也會變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