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這些事,凌雲帆走到玄關大門前,準備離開這裡。
他深吸了一口氣。
再見,美好虛假的烏托邦。
你好,真實且殘酷的世界。
凌雲帆吐氣,握住門把手,學著紀滄海之前開門的模樣,滑開密碼鎖的蓋子,按住正中央位置。
大門毫無反應。
凌雲帆疑惑,怎麽回事,難道他按的位置不對?
凌雲帆琢磨起來,一琢磨就琢磨了大半個小時,最終也沒打開門。
“怎麽回事啊,之前看紀滄海開門,明明很輕松啊。”凌雲帆煩躁地揉著頭髮,低聲嘟囔。
他怎麽還想走,還走不了?
眼見時間一點點流逝,凌雲帆手心和指尖被大門形狀各異的金屬配件弄得通紅,依舊沒能把門打開,凌雲帆泄氣,垂頭喪氣地回到客廳,拿起茶幾上的手機,重新給好再來餐館撥去了電話。
“喂?”接通後,小姑娘歡快的聲音傳來。
凌雲帆往沙發上一癱,對手機說:“我這裡出了點事,今天沒辦法過去做事了,幫我跟雄哥說聲抱歉。”
“沒事,這有啥,你好好休息,能過來的時候再打電話。”鄭思清笑嘻嘻,“話說回來,你中午沒有紅燒排骨吃咯,我一個人吃兩份,嘻嘻。”
凌雲帆笑道:“是誰說要減肥的?”
鄭思清:“吃完這頓再減。”
“這話你沒說過十遍起碼也說了八九遍了。”
“略略略,欸,我爸在叫我,我忙去了。”
“去吧。”
掛斷電話,凌雲帆去房間將紀滄海給他的書拿到客廳,坐在沙發上翻看。
當他把手裡的編程書看完小半本後,玄關傳來了開門聲。
凌雲帆放下手裡的書,走出去迎接,見紀滄海拎著一個保溫箱走了進來。
“我回來了。”紀滄海一見凌雲帆便彎起了眸,他舉起手裡的保溫箱,“我去附近的餐廳打包了午飯回來。”
“噢好。”凌雲帆拿過紀滄海手裡的保溫箱,“我來擺菜,你去洗洗手吧。”
“嗯。”紀滄海笑意明媚和煦。
凌雲帆把保溫箱拎進廚房,放在餐桌上,又從櫥櫃裡將碗筷盤子拿出擺在桌上,心裡忍不住吐槽:草,自己也太輕車熟路了,真是越來越像住在這的主人了。
凌雲帆擺好碗筷,打開保溫箱的蓋子,見裡面整整齊齊地摞著四個打包盒,三菜一湯,十分豐盛。
凌雲帆拿出第一個打包盒,在看到盒子裡的菜後,愣了一下。
盒子裡面,裝著鮮香四溢的紅燒排骨。
美味近在眼前,明明應當讓人垂涎欲滴,可不知為何,似有尖銳鋼針在凌雲帆神經末梢刺了一下,讓他莫名覺得詭異。
凌雲帆下意識地看向自己隨手放在一旁的手機。
那款手機,是如今市場上十分暢銷的牌子的最新款,它嶄新無痕,和這個仿佛從未住過人的屋子何其相似。
“怎麽了?”
身後突然傳來聲音,嚇了正在發愣的凌雲帆一跳,手猛地一抖。
紀滄海眼疾手快,扶住凌雲帆手裡的打包盒,避免了紅燒排骨落一桌的慘象。
“這,這是……”凌雲帆看看手裡的菜,又看向紀滄海,因緊張說話有點磕巴。
紀滄海笑道:“紅燒排骨啊,這不是你最喜歡吃的嗎?”
凌雲帆困惑:“你,你是怎麽知道的?”
紀滄海笑容一成不變:“我是你的男朋友,我當然知道。”
但事實上,紀滄海並非凌雲帆的男朋友。
而凌雲帆最喜歡吃的,也不是紅燒排骨。
第21章 又一次嘗試離開
好再來餐館裡的大夥認為凌雲帆喜歡吃紅燒排骨,是個誤會。
那是凌雲帆剛到好再來餐館打工沒多久的事,他在收拾到一桌客人剩菜碗筷時,發現一盤幾乎完全沒動過的紅燒排骨。
那時候的凌雲帆為了還債省錢,天天白水就饅頭,看到一盤肉怎麽能不心動。
於是趁著沒人注意,凌雲帆把那盤紅燒排骨拿到廚房,想用鍋熱一下帶回家。
就在他用塑料袋裝排骨的時候,恰好餐館老板雄哥進廚房。
凌雲帆怕雄哥以為他偷吃,連忙說:“這排骨是客人吃剩的。”
雄哥嘴裡斜斜叼著煙,上下打量凌雲帆:“怎麽拿吃剩的菜回廚房?”
凌雲帆好面子啊,沒說自己沒飯吃現在很餓,覥著臉說:“我喜歡吃紅燒排骨,太喜歡了,看見剩這麽多,覺得浪費,明明熱熱還能吃,沒辦法,我就好這一口,從小看見就饞得不行。”
雄哥沒說什麽,拍拍凌雲帆的肩膀轉身走了。
第二日,凌雲帆乾完活準備回出租屋時,鄭雄的女兒鄭思清喊住了他:“誒,那個哥哥,你別急著走啊,我們餐館是有員工餐的,你不知道嗎?”
“員工餐?”凌雲帆腳步一頓。
鄭思清:“對啊,就在後廚,大家都在呢,你快去吧,去晚了肉就沒了。”
凌雲帆來到後廚,果然看見餐館的大家都在。
老板鄭雄也在,見到他,樂呵一笑:“這不是昨天那個愛吃紅燒排骨的小子嗎?快來,今天員工餐就是紅燒排骨,給你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