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連喜沒有反應,站在原地。
那人察覺到什麽,尷尬地看了看曾正鑫。
曾正鑫笑了笑:“他那時候還小,現在可能忘記了。”
那人跟著笑:“我叫方宏,是你的叔叔。”
曾正鑫:“連喜啊,這真的是你叔叔,聽說你爸找你找了很久。”
曾連喜對突如其來的陌生叔叔,生出不祥預感。一個不聞不問十幾年的人,突然找上門,大概不是好事。
方宏和曾正鑫笑得熱絡。兩個成年人,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多年。雖然第一次見面,但雙方都給了台階。
只有曾連喜,坐在單人沙發,一直面無表情。
方宏又和曾正鑫嘮嗑了幾句,進入正題:“連喜啊,你爸爸,也就是我的哥哥,前陣子生了一場病,可能比較危險。他托我過來,請你過去,他想見一見你。”
果然不是喜事。曾連喜冷冷地問:“見我做什麽?”
方宏也料到會是這般態度,他搬出了答案:“你是他唯一的兒子。”
“我不認識他。”曾連喜起身,進去房間。
曾正鑫立即打圓場:“這個事吧,太突然了,孩子一時接受不了。”
方宏點頭:“是沒錯。但我哥的病來得非常突然。我就想帶人過去,給他看一看,好讓他安心。”
方宏沒有坐多久,他對曾正鑫說:“麻煩你多勸勸孩子。”
曾正鑫送走了客人,敲了敲曾連喜的房門。
曾連喜隻得過去開門:“他走了?”
“是啊。他主要是來見你的,你不見,他當然要走了。”曾正鑫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有些人吧,活著的時候不知道珍惜,一旦失去了,人生就有很多很多的遺憾。可能以前不見,將來有機會再見,但到了現在,聽你叔叔的意思,機會不大了。”
曾連喜繃著臉:“如果不是他拋棄我媽,我媽不會過得那麽辛苦。”
曾正鑫拍拍曾連喜的肩膀,“見或者不見,都尊重你的意思。”
曾連喜聽姥姥說,那是一個人渣。
他不會對人渣有什麽眷戀,他甚至沒有思念過父親。
這一個父親,最後的願望是見他一面。
過去的十幾年,為什麽沒有想過要來見面呢。
母親已經去世,如今父親也將要離開。是不是真的塵歸塵土歸土,上一代的恩怨就此終結了?
他沒有答案,但他不願去見一個臨終的陌生人。
迷茫之際,他想問一問姥姥的意見。
第27章 11月12日
11月12日,星期五。
*
這是高暉第二次來安樺縣。
山清水秀的地方,未必就是冬暖夏涼。剛剛過去的那一個夏天,這裡特別熱,而且燥。鳥雀成群,在枝頭上沒完沒了地叫。
村子裡,剩下的大多是老人和孩子,正值壯年的人都出外打工了。
他上一次來的,是村裡的祠堂。
這一回他問的,是去孫明磊家的路。
胡須大叔戴著一頂草帽,眯著眼睛望了望另一個方向:“孫家啊。你從這裡拐上去,竹林邊上第三間就是。”
“謝謝大叔。”高暉沿著胡須大叔的方向走。
胡須大叔回頭嘀咕說:“現在還有人來找孫家?”他壓了壓草帽,去自己的田地了。
孫家大門緊鎖,鎖上還落了灰塵。
高暉敲了敲門。
無人回應。
他仰頭看見,屋簷的一角已經結下了蜘蛛網。趴在網上的蜘蛛迅速地爬走了。
他再次敲門。
裡面無人,連窗戶也是緊鎖的。這裡貼的是老舊的窗紙,紙張已經發黃,外面的人看不清裡面的情景。
這時又一個大叔,扛著鋤頭走過。
高暉問:“大叔,請問孫家的人什麽時候回來?”
大叔聽了這話,很是驚訝,使勁打量他。
高暉穿著T恤牛仔褲,戴了頂棒球帽。
這一身行頭很普通,但人特別招眼,想來還是氣質的問題。
大叔問:“你是從城裡來的?”
“是,大叔。我來找孫家,孫明磊的孫家。”
“孫明磊啊。”大叔低了聲音,“他在幾個月前死了。”
“我知道……孫家有一個奶奶。”
“他奶奶生病很久了。孫明磊死了以後,她悲傷過度,跟著去了。他家現在沒人了。都走了,都走了。”
大叔揮了揮手,歎聲向前走了。
高暉第一次來安樺縣的時候,見過孫奶奶。
老人慈祥又和藹。哪怕她知道,孫明磊險些被他撞到,也沒有責怪什麽,說:“小磊不是因為你而走的。”
沒想到,她也走了。
村子的一切,很陌生。高暉從小在城市長大,知道有一些陳舊的鄉村,但沒有親眼目睹。上次去的祠堂是新建的,而面前的孫家,是這樣破敗不堪。
門上的鎖,可能以後不會再打開。
高暉又敲了孫家的門。
早知,上次見面的時候,應該多安慰一下老人家。他敲了三下:“孫奶奶走好。”
文件袋裡的畫冊,署名是孫明磊。
高暉和孫明磊只有一面之緣。但憑那幾張畫,他猜測,孫明磊是一個心思細膩很有藝術天分的少年。寫起東西來,圖文並茂,文筆不錯,畫卻非常逼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