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熟啊,那就好。祈銘瞬間放下心,既是案件關聯人,他相信羅某人不會因為對方長得漂亮就被豬油蒙了心。他的情緒變化被羅家楠洞悉到了,面部微表情難以掩飾,遂弓身小聲問:“怎的,怕我被狐狸精勾走了?”
“沒。”祈銘拒不承認。
“我可擔心你被勾走了,還問人家漂亮不漂亮。”羅家楠故作酸溜溜的,“她啊,叫徐安安,是當初寇英紅了心想追求的女人,跟我半毛錢關系也沒。”
聞言祈銘再次發揮聯想記憶法——寇英紅了心想追?那就叫她紅心火龍果好了,簡稱火龍果。
“那你查到什麽了?”
“暫時還沒,這不忙活葉雅儀的案子麽,薯片兒沒功夫查她。”
“注意著點,督察又盯上你了,小心被抓到把柄。”
“啊,我知道。”這時羅家楠注意到祈銘桌上多了個小擺件,看上去像是水晶質地,形似牛角。他隨手拿起來看了看,問:“這幹什麽用的?”
“置筆架。”
“你買的?”
“奧斯本送我的,這是他在拍賣會上拍的,來自十五世紀的古董。”
“????”
羅家楠都有心給這玩意摔了,要不是看在古董的份上,他還沒混蛋到和承載歷史的文物過不去。把大寫的“不開心”掛到臉上,他皺眉問:“你倆啥時候又見面了?”
“昨晚,他去步行街辦事,順道喊我一起吃晚飯。”祈銘一臉正直,反正沒什麽見不得人的勾當,“我昨天才知道,他是金耀的股東,這個置筆架和那台中古鋼琴是在同一場拍賣會上拍的。”
你可真行——羅家楠牙根泛酸——我特麽關禁閉,你跑去和別的男人一起吃飯!還隨隨便便接受人家送的禮物!禮物還特麽賊雞兒貴重!不是,等會,金耀的股東?一頓飯吃林陽一萬八的金耀?媽的這奧斯本到底多有錢?
知道羅家楠得嘰歪,祈銘及時解釋道:“本來我不想要,無功不受祿,不過後來聽他說,拍賣行介紹這個置筆架是達芬奇曾用過的,所以——”
羅家楠一抬手,稍顯不耐的:“行行行,甭解釋了,你喜歡就收著,誒,這玩意沒輻射吧?”
祈銘詫異反問:“水晶的哪來的輻射?”
“那誰知道啊,萬一呢,好幾百年前的東西,真的假的你也分辨不出來。”
“你能不能大方點?”
說完祈銘意識到旁邊還有其他人在,瞪了羅家楠一眼,把置筆架從他手中拿了回來,重新擺到桌上。他自己對收藏古董並無太大興趣,以前倒是看西斯維爾拍過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回來,什麽匈奴人的箭頭、法老墓裡的燈油架、十字軍的戰斧、維京時期的牛角杯……真的假的有待商榷,反正西斯維爾隻享受擁有的樂趣。會有追求者投其所好,比如某位擁有男爵還是什麽頭銜的英國大叔,每年都會在西斯維爾生日的時候送來一份“獨一無二”的禮物。
以上種種維克多當然不樂意看到了,也和眼前羅家楠一樣,質疑西斯維爾為何要接受禮物。西斯維爾的主張是,接受別人的禮物是一種禮貌,哪怕收下來扔儲藏室也不該冷冰冰地拒絕。而維克多則認為,送禮的人本就居心叵測,接受了禮物就等於接受了對方的心意,最起碼給對方留下了幻想的空間。反正倆人為這種事沒少鬧過別扭,但基本上維克多沒一次能吵贏西斯維爾。
倆人曾鬧過分手,那段時間祈銘是跟著西斯維爾過的,因為維克多申請調職去了南美洲。明明他是維克多領養回來的孩子,可作為父親,西斯維爾顯然更稱職。後來祈銘還聽到了幾乎所有孩子都聽到過的問題——不管是逗著玩還是真實的詢問——“如果我和XXX分開了,你跟誰?”。
他的選擇是,去住校。因為不管選擇跟誰都會傷到另一方的心,共享撫養權似乎才是最優解。他不清楚他們為何要分開,那是大人之間的問題,小孩子不該做選擇。
不過維克多還是回來了,在離開了長達九個月之後,整個人又黑又瘦,身上還多了許多道疤痕。從兩人的對話中,他拚湊出了維克多過去九個月的經歷:為追蹤一個販賣人體器官的團夥,維克多與搭檔深入哥倫比亞治安最糟糕的地區進行調查;那裡沒有法律,只有毒販人販和各種武裝勢力,他們在當地遭遇了襲擊,險些喪命。也許是經歷了分離與生死,維克多不再糾結和西斯維爾之間到底該如何相處,西斯維爾也不再因任性而挑戰愛人的底線。反正自此之後祈銘很少見他倆吵架了,頂多是為做燒烤的時候放什麽調料,或者出席某些重要場合該穿哪款西裝而爭執幾句。
回歸眼前,羅家楠又找茬和祈美麗吵架去了,一人一鳥,驢唇不對馬嘴的,吵得還挺起勁——
“別招我啊!再招我揪你尾巴毛!”
“呱呱呱呱呱!”
“嘿!說不聽你是吧,有種別跑!”
“南瓜!南瓜!”
“誒誒誒!又叨我扣子!”
“傻瓜!傻瓜!”
高仁到底沒教會祈美麗把“南瓜”和“傻瓜”連在一起說,不過祈美麗多學了一個指代詞——叫南瓜和叫傻瓜,都是叫同一個爹。“爸爸”這詞兒也沒學會,但是它會模仿羅家楠的嗓音喊“祈銘!祈銘!”,總的來說還算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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