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非眉頭一挑,大步跨過去,然後坐在青年的另一邊,一手攬在青年的肩頭,眼神卻看向那女人,笑道:“我剛不在一會兒,你這就行情這麽好了?”
青年一愣,回頭看他:“回來了?”
謝非從懷裡掏出一份紙包,塞在他手裡:“嗯,趁熱吃,來這地方,這個糯米糕一定要嘗嘗。”
青年勾唇一笑。
另一邊女人再看不懂就傻了,她端起自己的酒杯,衝兩人優雅笑道:“抱歉,是在沒看出來。既然你有伴兒了,我不打擾了。”
程墨握著糯米糕,睨了謝非一眼:“你不是去打聽事情了嗎?怎麽買了吃的?”
“正好看見,我覺得你應該會喜歡吃,你嘗嘗。”
程墨皺了下眉,在謝非的期待中咬了一口,米糕入口即化,沒有他預想中的那麽甜膩。
“還行,只有一點清甜,口感也不錯。”
謝非眸子亮了下,看著程墨唇角的一點糕點屑,自然的貼過去舔了一下,然後說:“嗯,果真不錯。”
程墨眼尾一紅,下意識的往後退了一點,他上次在醫院被謝非哄著吻他,結果被二毛他們圍觀,他臊了好幾天。所以現在在公眾場所,他很注意跟謝非的親密接觸。他有羞赧地問謝非出去一趟的結果,以便轉移注意力。
“你剛剛去問了有消息了嗎?”
程墨的想法謝非不知道,他只看到了對方下意識地動作。他眯著眼看他,程墨這人,即使他們已經做過最親密的事了,怎麽還是這麽容易害羞?自從兩人第一次,程墨主動後,再也沒有見他主動過。連牽手,親吻都得哄著他來。
自己的戀人是個高嶺之花讓他既開心又鬱悶,開心的事,程墨對其他人更冷淡。鬱悶的是他更希望程墨對他能再熱情一點,再主動一點。
人啊,總是貪心的。
謝非吐出一口氣,然後端起桌面上的酒喝了一口,才說:“這地方是旅遊勝地,每月都有很多人來,那酒吧負責人即使再有心也記不住5個月前來的遊客。”
謝非說完後,久久沒等到程墨的答覆,扭頭一看,程墨正不虞的盯著他手裡的酒杯。
謝非一愣,說:“這不能喝?”
程墨輕飄飄地說:“能喝,多喝點,你那手臂才好的快。”
謝非:“。”
好歹是真心疼他的。謝非擱下杯子,用臉蹭他的肩膀,帶了絲撒嬌:“我錯了,程墨老師。”
程墨沒搭理他,隻抬手把酒杯推遠點,說:“我這倒是有點收獲。剛剛那女人之前,還有一個人來找過我。”
“嗯?誰找你?”
“一個男人,長相頗為不錯的男人。就三點鍾方向那個穿襯衫的。”
謝非視線掃過去,眉頭揚了一下,那男人長得的確算還不錯,穿著襯衫,戴著一副金邊眼鏡,很有迷惑性。他此刻已經纜住了一個長相頗為清純的女人。兩人貼著說些什麽,女人笑語盈盈。
程墨:“他想請我喝酒,那女人後來告訴我,這個男人叫彭斯年,經常混跡於酒吧,專挑獨自來酒吧的人下手,他那酒裡有料。”
謝非眼神一沉:“你喝了?”
“沒,你聽重點,別打岔。我把朱悅雯的照片給那女人看了,說是我妹妹,5個月前來玩,搞了個一夜情,肚子大了,我來找人,沒想到,那女人認識朱悅雯,因為朱悅雯長得很漂亮,當時不止彭斯年來跟她搭訕。有個醉鬼想強吻她,被彭斯年揍了。”
“所以,最後朱悅雯是跟彭斯年走了?”
程墨又掃了一眼角落裡跟女人打情罵俏的男人:“不錯,跟他走了以後,朱悅雯就失蹤了。等她再被發現,就是在李越砌的水泥牆裡。也就是說這個彭斯年是最後一個見過朱悅雯的人。”
***
2天前,祁東把謝非拿來的那個頭骨終於化驗好了。
頭骨與當初李越牆壁裡的那具屍體匹配上了,經過人臉還原,這名女屍原名叫朱悅雯,23歲,大學剛畢業,5個月前因為失戀獨自來到平嶼市旅遊,而後就失蹤了。直到一個星期後,她父母報了案,不過是在平嶼市報的案。
一直沒有線索的無頭女屍,時隔這麽久,突然就有了線索,就像一個驚雷,震得整個林海市公安局都變了臉色。周偉和閆志興更是半夜趕回了句裡。
查出頭骨情況的那一刻,謝非本想立馬去調查費岑的。但轉念一想,除了頭骨是在費岑辦公室發現的,他們並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費岑跟朱悅雯的死有關。程墨也從那批啟明的名單裡查過了,朱悅雯並沒有在啟明的就診名單裡。
而且,5個月前費岑人還在國外。
這一下,連周偉都犯了難。他咬著一根未點燃的煙說:“你這頭骨,雖說是在那個叫費岑的辦公室拿回來的,他給你給你那麽坦蕩,時間也對不上,他明面上根本沒什麽嫌疑。”
“說調查,更應該查那間店鋪。店鋪的發貨地址你們不是查了嗎,恰巧也在平嶼市。”
周偉說完這些話,會議室內一片寂靜。
要說費岑一點嫌疑都沒有,謝非和程墨都是不信的。那家店鋪不是什麽新開的小店鋪,算是做模型的老字號了。每月銷量得得有100筆以上,這樣的店要是拿真人頭骨或者骨架來做模型?
天方夜譚,他哪搞來這麽多屍體?想想都毛骨悚然。所以不論怎麽想,謝非還是更覺得費岑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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