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厭怔怔地看著她。
“為什麽姐姐非得嫁給有錢人才願意生小孩呢,因為姐姐過過苦日子;上台表演節目,別的小朋友都有紅色小皮鞋,只有我沒有,那種眼巴巴望著別人、還要被老師批評的感覺。當時也沒有窮到那個程度,只是我爸舍不得買給我。雖然在你出生時,我們家的條件已經好轉很多了,但那樣的感覺,我一輩子也忘不掉。”丁茵平淡地追溯童年回憶。
“貧窮是會在人的心頭燙下烙印的。姐姐有這個烙印,但你沒有,所以你很幸運啊丁厭。姐姐就希望把自己的小孩養成你這樣,單純善良,開開心心。”
“可我並不開心……”丁厭覺得心中很苦澀。他也有難以言述的苦悶和痛苦啊。
“人生來就是受苦的,沒有誰能永遠開心,生活是痛的。”丁茵莞爾一笑,“但愛能把痛轉化為快樂。你不在乎錢,那你在乎愛嗎?”
丁厭肯定道:“這我在乎。我只和我喜歡的人結婚。”
丁茵笑得掩嘴道:“你看看你啊,雖然不求財,但總想要奢侈品。”
一刹那間,丁厭誤以為被她看穿了自己深藏不露的愛好,他確實癡迷於高奢的小裙子……但他隨即理解到,那是形容和比喻。
“多數人結婚,不是為了愛,而是為了相互扶持、搭夥過日子。現代婚姻制度也並不保護愛情,甚至也不保護財產,不然私生子就不會享有繼承權了。不過大家還是想要用這一紙契約保障自己的丈夫/妻子名正言順地歸屬自己。”
“我們還是說回愛情吧。”丁茵喝了些紅酒緩解喉嚨的乾澀,娓娓道,“你說你有點害怕他,而你害怕的是,他追求你實際是以發生關系為目的,那今晚他已經向你證明了,他不是那麽急色和貪圖肉欲的人。你還有什麽顧慮呢?”
“我苦惱的就是這點啊……”丁厭萎頓地耷拉著頭,“我誤會他了,還把他趕走了……”
丁茵:“那就把他追回來。”
“不是不是,”丁厭慌忙解釋,“我是直男,筆直的,按理說他長得那麽帥,親我我該有感覺吧,可我隻覺得壓著我好討厭,想推開他……人的生理反應是最誠實的,我對男人就是沒感覺。所以我不會把他追回來……我只是想跟他道歉。”
“道什麽歉?害人家白跑一趟?可是人家表明態度了,不是為了跟你做點什麽才來的。”
“對呀,想跟他道歉,我誤解了他,踐踏了他的心意……也不算踐踏吧?我那該叫試探?”丁厭探究道。
“不,你不能這麽做,”丁茵糾正他的想法,“既然你百分之百地篤定自己是直的,那就不要去耽誤人家了。對待不喜歡的人就該冷漠無情,不然會惹上很多爛桃花。”
——我也想啊……可是他送了我好多好貴的裙子。丁厭仍然困頓不已,啊啊啊啊吃人嘴軟,拿人手軟,可見錢是多麽重要啊!
他隻想要小裙子,不想要楚瀛。如果退還小裙子就能遠離楚瀛,那他忍痛割愛也不是不行。然而今晚過後,他猜不準楚瀛是什麽心意了。
“希望你收下它,然後好好愛惜你自己。”——這無論怎樣解讀,都像句結束語;但對方走之前又送了他東西,這分明是不可能接受他退還的禮物。
只要一看那些裙子,他就不可避免地會心生愧疚;讓他處理掉它們,他更做不到啊!那麽漂亮的小裙子……那麽漂亮的小裙子……
嗚哇我沒救了……
丁厭擠出兩滴若有似無的淚珠,喝完冷掉的苦咖啡。
靠……比和楚瀛談戀愛還苦。
NO!STOP!有出息點!
“你說他走前還送了你手鏈?”丁茵伸手道,“帶了嗎?給姐姐瞻仰一下。”
丁厭在褲兜裡摸了摸,扯出那條細鏈子放到她手中。
丁茵捏著手鏈的兩端,欣賞它在燈光下閃耀的光芒。完了還給他,並說:“只有你這種直男,才會相信它是路邊攤上的便宜貨吧。這是寶格麗,這兒還有logo呢。這款我記得售價三萬多,不到四萬左右。”
丁厭呆若木雞道:“這、這不是銀的嗎?怎麽可能值幾萬?”
他作為直男的時尚素養是能分辨LV和Chanel,知道Prada和Dior,Fendi和Céline略有耳聞,但B開頭的他隻認識Burberry和BWM。
丁茵無語道:“這是鉑金……還帶鑽的。不過你是男孩,怎麽會送你手鏈呢?該送你戒指或腕表才對啊。”
丁厭:“我看我還是還給他吧……”楚瀛又騙他!又騙他!
“這就隨便你了。”丁茵下沙發穿上鞋,走向廚房,“我想煮麵條,你肚子餓不餓,要來一盤嗎?”
“要!”還是吃要緊。
姐弟二人各吃了一盤奶油配黑松露意面,然後端著紅酒到微型放映廳裡,蜷縮著看完了一部科幻電影。
影片結尾,丁茵感動得熱淚盈眶,再去看丁厭,她的笨蛋弟弟已經睡熟了。
她拿起手機,點開相機,關掉閃光燈,然後鏡頭對準丁厭的臉,為他酣然的睡相拍攝了一張寶貴留影。
昏暗的房間裡只有銀幕上的滾動字幕照射而來的光,曖昧不明地映那張端秀的臉龐,睫毛濃密纖長,鼻梁像深墨勾勒的俐落一筆,融進了被發絲遮掩的陰影。
她十五歲那年,五歲的弟弟剛學會折千紙鶴,還用水彩筆在翅膀畫了小花兒,心靈手巧地串上鈴鐺和珠子,送給因為期中考試名次退步,而被父母罵得躲進房間裡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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