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為了抗議曲荷的無情利用,他決意今天要打扮成豔壓全場的天仙,拎包是不可能幫她拎包的,沒有人敢那麽對待大美女!
丁厭的自我認知很清晰,他的長相並不濃豔,男裝是較為清淡溫潤的感覺,穿一襲白襯衫走在校園裡的回頭率相當之高,加上說話細聲細氣,男生群體不喜歡他,反而是好些女生容易對他產生憐愛之情。
他的歷任女朋友都是說一不二的強勢性格,但過於強勢的就愛操控他,一般處不了三個月就會分手;像曲荷這麽善解人意、在方方面面都很尊重他的是隻此一個,所以失去她才令他如此難過。
既是出於心理補償,也是出於性取向原因,挑選女裝時丁厭偏愛成熟性感的風格,他的身材骨感纖弱,穿那些突顯曲線美的裙子絲毫不顯得低俗或風塵;又有一張清豔俏麗的臉蛋襯托,反倒會有種別樣的不協調的純真感。
——因為沒有煞費苦心地研究過怎樣變美,不曾刻意去摸索自己五官適合的妝容和穿搭;她只是隨便穿了條她覺得漂亮的裙子,就已經非常美麗了。
為了下午的約會,丁厭拿出了一條香檳色的短裙,肩帶是閃著銀光的細鏈,胸口裙邊隆起的褶皺設計恰到好處地修飾了他平坦的胸部線條;由於要在室外步行,單穿會冷,所以他披了一件輪廓利落的純白外套。
他對自己的腿型和膚色很自信,從不對它們遮遮掩掩,高跟涼鞋的系帶上嵌著碎鑽,繞作妖嬈的蛇形纏著他的腳腕,顯得小腿很細長漂亮。
慵懶的栗色卷發長度過肩,姣好的面容略施粉黛,唇瓣漆著粉潤嬌嫩的釉色。
美貌是世間最大的特權。
丁厭滿意地對著落地鏡拍下今日份的穿搭,拎著小羊皮的手提包出門了。
去曲荷家樓下接到人,她對他這一身行頭表達了由衷的稱讚,戲謔道:“幾天不見,你好像變得更美了。難道是偽娘也需要男人的滋養嗎?”
哪壺不開提哪壺!丁厭斜睖她,“你最好不要跟我提這件事,我還膈應著呢。”
“膈應什麽?那是你自找的啊。”曲荷新奇地問,“你想起來沒有,對方到底什麽人?能讓你這個鐵血直男心甘情願和他上床?”
“說了是我喝斷片了,壓根不記得跟誰走了。”丁厭對著小鏡子補了補唇釉,歎息道,“我最近三個月都不會再喝酒了,太可怕了。”
曲荷:“那你豈不是什麽感覺都沒有了?”
丁厭認真尋思,抿了抿嘴唇,擰上唇釉的蓋子放回包裡。“是的,我什麽都不知道。我這幾晚做夢,都夢見我得病了,我媽又哭又鬧阻止我爸把我趕出家門。”
“不至於,哪會那麽倒霉啊。”
“我也覺得不至於,帶我開房那男的好像蠻有錢的,我後來上網查了那家酒店的價格,一晚上3000塊,這種消費水平,染了病出來報復社會的概率不高吧?”說完,丁厭仍舊不高興道,“可我也不敢粗心大意啊……哎。”
他沒告訴曲荷那個人送他衣服的事,這種細節犯不著講給吃瓜群眾聽。
“可憐的丁厭,”曲荷朝他張開雙臂,“要媽咪抱抱你嗎?”
“才不要,”丁厭撇嘴道,“系好安全帶吧你。”
***
李芃芃快要滿5歲了,還在上幼兒園,她有1/8的英國血統,這點基因不多不少地為她稚嫩的小臉增色不少;她的鼻尖比普通小孩挺翹,顱骨飽滿,眸色淺,活像個會說會笑的瓷娃娃。
這個周六,小叔帶她來上手工課,她跟著老師學習用粘土做玫瑰花,可惜她的手太小了,做出來的花兒皺巴巴、軟塌塌,不如老師做的示范品那麽精美。
但她是個知足常樂的孩子,對自己一個半小時的勞動成果甚為滿意。一邊走,一邊舉著它炫耀。
她喜歡周六,更喜歡晴天,而這恰好是個晴朗的周六,所以她的心情如同手裡的花兒一樣美麗。
媽媽說要善於分享,此刻她想要把這份美麗的心情分享給周圍的人。
李芃芃跳下台階,張望著這條熱鬧的小街,行人熙熙攘攘,唯有街角的那間咖啡館還算悠閑自在。圍著花草的露台上坐滿了低頭玩手機和自拍的客人。
緊接著她眼睛一亮,心裡有了主意。
媽媽說過,她還是小朋友,沒有能力為自己做主,如果她要做一些從未做過的事,必須先經過身旁大人的同意。
李芃芃扭頭,順著成年男性修長的腿往上望,與身後的楚瀛對視,問道:“小叔,我能把這朵花送給那邊的姐姐嗎?”她抬手指著咖啡館的方向。
楚瀛笑著問:“你不留著送給你媽媽嗎?”
媽媽說,雖然是同一對爹生娘養的,但小叔是帥哥,爸爸不是。李芃芃倒不知道什麽叫帥哥,但她每次看到小叔的臉,都會覺得很開心。尤其是小叔笑起來,好像全世界都明亮了!
“我媽媽不喜歡花,她喜歡錢。”
楚瀛被她的答案逗笑,首肯道:“好,你去吧,跑慢點。”
丁厭玩夠了手機,咬著吸管盯著街對面的商鋪發呆。他和曲荷逛了兩小時,就買了一版轉換插頭和一口迷你電飯鍋。
曲荷的消費觀與他不同,她喜歡精打細算,貨比三家;對時尚美妝不大感興趣,穿衣打扮更追求舒適。
丁厭被拿鐵的甜度膩到,看了眼手機。奇怪,曲荷去個衛生間怎麽這麽久?是不是生理期到了,需不需要發消息問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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