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走!”紀朗風風火火地又要拉著傅星徽往外走,傅星徽攔了他一下,“你先去把衣服換了,別著涼了。”
三月的風還有些涼,紀朗穿著單薄的排球服,熱氣直往外冒。
“好!”
他換回校服,拎上傅星徽的包,繞著小路出了學校,兩人沿著學校附近的小吃街吃了一路,傅星徽撐得都快走不動路了,紀朗還在給他介紹。
“你消停一下吧,”傅星徽失笑道:“你這是要把你所有喜歡吃的東西都給我吃一遍?”
“這才冰山一角呢,”紀朗說:“這些都是學校附近的,還有些更遠的好吃的店,到時候都帶你去吃一遍。”
“不行,吃胖了我還怎麽上台,到時候舞都跳不動了。”
“那就不跳了,”紀朗說:“我養你。”
“小屁孩兒,”傅星徽忍不住笑了笑,“你才多大點兒就說這種話。”
“我馬上就是大學生了,”紀朗撇嘴道:“我高二就拿了K大的少年班資格,可以直接去讀大學,如果不是為了上A大,我現在大一都快讀完了。”
“行,大學生。”傅星徽配合道:“大學生還想去玩點什麽?”
“附近剛開了個民俗公園,”紀朗掏出兩張票道:“去嗎?”
“什麽民俗?”
“不知道。”紀朗笑道:“看熱鬧唄。”
同喜歡的人在一起,去哪都不重要,就是不說話,一起壓壓馬路也是快樂的。
天色已經有些暗了,這個不知道是什麽民俗的民俗公園也點上了各種顏色的彩燈,各種宰遊客的小店子紛紛推出自家花裡五哨的水貨商品,誘惑著被愛情衝昏了頭腦的少年人。
傅星徽根本就攔不住紀朗買東西的手,沒多大會兒,他就已經買了大包小包的“民宿紀念品”,還非要送給傅星徽。
他隻好無奈地把那些串成一串的猴子、五顏六色的石頭、花裡五哨的編織包、會在天上飛的芭比娃娃給塞進包裡。
紀朗睨著他的神色道:“你不喜歡就拿去送給你妹妹,她肯定喜歡。”
上一秒還在懷疑紀朗審美的傅星徽瞬間警惕道:“我妹妹才十二歲。”
“你想哪兒去了,”紀朗說:“我就是想賄賂賄賂她。”
“她就一小孩子,你賄賂她幹什麽?”
紀朗微妙地頓了頓,岔開話題道:“哎,上回給你弟弟的資料和筆記,他用得怎麽樣?”
傅星徽果不其然被打斷了思緒,“他說特別好,讓我謝謝你,還問我上哪兒認識了這麽厲害的朋友。”
紀朗笑道:“等畢業了,暑假的時候,你帶我去你家吧,我給你弟弟當家教。”
傅星徽跟他玩笑道:“A大的學生帶家教都是百來塊一小時,我請不起。”
“我不收錢,白貼給你們家。”他直勾勾地望著傅星徽,“你要不要?”
傅星徽笑著望回去,“那你來啊。”
不遠處的台子裡有個歌手在唱歌,好些觀眾一邊拍手叫好一邊點歌,夕陽在江風吹拂下緩緩墜入水裡,晚霞點綴著修繕成古樓模樣的木台,紀朗忽然牽住了傅星徽的手。
“幹什麽?”
傅星徽下意識地掙了一下。
紀朗看了他一眼道:“親都親過了,牽一下手還要打報告?”
大概是因為《盛年》裡的徐晟南和時釗的親密無間,導致傅星徽對紀朗的社交距離失去了判斷,畢竟盡管那只是拍戲,但肢體上自然而然的熟悉卻也同時屬於傅星徽和紀朗。
傅星徽沒掙脫開,索性就由著他去了。
聽完一首歌後,紀朗對傅星徽道:“我也唱首歌給你聽吧。”
沒等傅星徽回應,他便松開手,走到台前不知道和那位歌手低聲交談了些什麽,那位歌手把話筒遞給他,他走到木台中央,給坐在音響旁的歌手比了個手勢,很快音響裡便響起了溫柔的前奏。
穿著黑白校服的少年在黃昏的籠罩下舉起話筒,微微張開口,望著木台之下擁擠的看客們之中,那位笑容恬淡、靜靜注視著他的初戀。
熟悉的聲音從話筒中傳出來,多了幾分陌生的磁性: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有一首歌,想送給我一個很好的朋友,感謝你……出現在我的生活裡。”
話音落下,他便切進節奏裡唱起來。
“流過似水歲月,奮鬥十年買戒指……”
“才永遠緊記你特殊位置,沒忘記彼此……”
充滿訴說感的旋律輕快,聽起來似乎還有點甜,娓娓道來的歌聲帶著幾分少年獨有的嗓音,像是在給戀人講述一個有關於少年心事和天長地久的故事。
大家自然而然地跟著揮手,人群中傅星徽也舉起手,笑著跟隨他的歌手擺動手臂。
天上的剛剛出現了一點兒的月亮照耀著還幾乎看不清的星星,地上的剛剛十七歲的紀朗看著十九歲的傅星徽。
傍晚的路燈映照在他的眼睛裡,也照亮了他無所遁形的愛意。
“能與你一起,哪管和你被遺棄……”
“捱得起旁觀者妒忌,捱得起人生隻為你……”
雷動的掌聲之下,他微笑著把話筒還給歌手,回到傅星徽身邊邀功道:“好聽嗎?”
“好聽,”傅星徽揶揄道:“就是一句也沒聽懂。”
紀朗唱的是首粵語歌,對他來說和聽天書沒有什麽區別,只知道旋律是好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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