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別人不會忽略她的性別,但也確實不會有人再在面對她的時候說出“那不就是個女警”這種話來。
有時面對女性證人,她會在做好心理建設後,刻意流露出溫柔、善解人意的一面。但多年的鐵血生活,讓她很難再像剛穿上警服時那樣真正“柔軟”。
“我懂你的意思了。”席晚有些無奈,“在淡晶眼中,我和頭兒、梁哥沒什麽區別,我表現給她的溫柔更像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悲憫,不是平視。可是……”
席晚想說,她不後悔這種改變,如果不曾經歷改變,她大概也無法在重案隊站穩腳跟。
“我沒有指責你,席女士。相反,我很欽佩你,理解你。”凌獵收起面對季沉蛟時的頑劣,語氣變得溫柔,“你不用反省,每個人都有他應該扛起的擔子。”
走廊上安靜片刻,席晚喝完了奶茶。凌獵說:“淡晶覺得她在面對我時,不用仰視。”
席晚站起來,向凌獵伸出手,“凌先生,雖然我不清楚你怎麽能讓她忽略你身上的壓迫感,但我覺得,你也許確實是打開她心扉的突破口。”
凌獵握住席晚的手,借力站起。席晚又道:“和你說話,我感到很舒服。可能淡晶也覺得很舒服。”
凌獵笑了笑,挽了個紳士禮,“我的榮幸。”
席晚和凌獵一起來到心理乾預室,敲開門,席晚退後一步,凌獵走了進去。
淡晶聽見動靜,下意識往椅子裡縮了縮,但看見是凌獵,她竟是彎了下嘴唇。
凌獵打量淡晶,如果用一種顏色來形容她,那就是灰暗。她才二十六歲,年輕明媚的年紀,很多像她一般大的女孩會染發做指甲,即便是蕭條的冬天,也打扮得明亮動人,更別說現在是最為生機勃勃的夏天。
她卻穿著和那天見到時一樣灰撲撲的衣服,沾著泥土的運動鞋。渾身上下唯一的亮色,就是那枚胡蘿卜夾。
凌獵走過去,揮手打招呼,“晶晶。”
淡晶也揮手,“胡蘿卜。”
“我不叫胡蘿卜,我叫獵人。”凌獵在紙上寫下名字,“算了,我叫你小名,你也可以叫我的小名。”
“你小名叫什麽?”
“豆豆。”
淡晶眼睛微微亮了些,小心地說:“奇怪的名字。”
凌獵說:“喜歡胡蘿卜夾?”
淡晶點點頭,“好看。”
“那我們去買更多的夾子?”
淡晶卻看向窗外,眼中空洞。
“我去換身衣服,你覺得好看的話,我們就去逛街。”凌獵說:“好麽?”
淡晶想了很久,這才點點頭。
半小時後,頭上頂著兩個髻,身穿打鼓功夫袍,腳踩繡花布鞋,還塗著口紅的凌獵出現在淡晶面前。
淡晶驚訝得張開嘴,這般生動的神情第一次出現在她臉上。
“走麽?”凌獵說:“出去逛逛!”
淡晶從角落裡走出來,“我們去哪裡?”
“嗯……晶晶想去哪裡?”
淡晶的視線落在凌獵的繡花布鞋上,小聲說:“想,看鞋。”
凌獵腦海中突然閃過一道線索,凶手殺死王洪強時,正是穿著高跟鞋。穿高跟鞋作案非常不明智,此前的分析已經得出結論——凶手是故意這麽做,好讓警方認為作案的是女人。
凌獵說:“好,我們去買鞋!”
席晚當然不可能讓凌獵單獨帶著淡晶去逛商場,和另外兩名女警穿著私服跟在後面,以應付突發情況。
凌獵在路邊買了兩串冰糖草莓,一串自己吃,一串遞給淡晶,“給!”
淡晶起初不敢收,他於是吃給淡晶看,“超甜的!”
淡晶又彎了下唇角,接過來,聲音很低,“謝謝豆豆。”
現在實體商場大多蕭條,此時又是工作日白天,顧客更少,凌獵帶著淡晶在前面走,吸引了幾乎整個商場導購的目光。
這一層都是女鞋,凌獵起初帶淡晶看民族風濃鬱的布鞋。淡晶雖然在每一個專賣鋪前停下,但都沒有試過。
布鞋專賣鋪到底少,不久他們就來到大眾女鞋區,琳琅滿目全是皮鞋,平底的高跟的,長筒靴小船鞋,應有盡有。
這時淡晶就開始伸出手,觸摸那些鞋子了。她注視最久的幾乎都是高跟鞋。但凌獵問她要不要試,她卻都怯怯地搖頭。
淡晶再次在一雙五厘米高跟鞋前停下,想拿,伸出的手又縮了回來。
凌獵一眼看出問題。這雙高跟鞋在他們挑過的鞋子中算最普通的,它是深褐色,款式老舊,有一圈小水鑽,適合上了年紀的婦女。
淡晶一個二十六歲的年輕人,怎麽會看上這種鞋子?
導購熱情地介紹:“這雙鞋子我們賣得很好的,你們是給家裡長輩買吧?別看它是高跟,但這種粗細的跟走路很舒服……”
不等導購說完,凌獵就問:“你是給自己選吧?”
淡晶哆嗦起來,含糊不清地說:“我,我喜歡這雙。”
凌獵拿過那雙鞋仔細端詳,腦中飛快過著席晚根據足跡給出的建模。
凶手穿的高跟鞋,跟高也是五厘米,粗細相似。和這雙不同的是,那是一雙四十二碼的大碼鞋。
淡晶精神有問題,審美不能以正常標準去判斷,她會在這麽多的鞋子中看中這一雙,也許說明,她在別處看到過相似的,或者同樣的。她的意識裡認定這就是美,是她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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