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無巧第二天也解釋了,我其實沒什麽可以生氣的。她的脾氣我們金蘭都知道,喝了酒,說說醉話我聽過就過了。
用老三那晚和我談心的話說是:“她又是個炮仗一樣的性格,能留到現在才跟你說,已經是攢了很多年的火了,所以你也別太往心裡去,你也知道,她沒有什麽惡意。”
不過也挺感謝她喝多了,才給我說的那番話。
她不說那些,我就當是天降lucky,可以肆無忌憚地揮霍,不用低頭,不用退讓。
可當她告訴我之後,我又好像沒什麽可揮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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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驀然發現,我被愛神眷顧了太多——
才讓我沒錯過那個捧著赤子心的小孩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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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因為他們來了,所以約了一場晚飯局,約在請甲方弟弟喝酒的那個酒吧。
他們知道我和求我還沒面基過,於是按他們的意思,我邀請了求我。
不過求我說,他在應酬,晚點吃完了趕得上的話,他一定來。
我怕他太累,就說算了。明天一起吃個飯也行。
他說好。
為了約飯方便,我們又把求我拉回來了原來的金蘭群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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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金蘭除了無巧和太白弟弟,都是能喝酒的人,大家說著說著,就說到幾年前的事兒,邊說邊點了酒。
點酒的時候,他們也看到了酒單上的春山桃枝,索性也點了這個酒。
有鹿來還照了一張發群裡。
太白師姐:@求我 點他!
求我:點了,也嘗過了,不如真人味道好。
無巧:春山問你什麽時候來嘗真人?
我點完酒回來,看到群消息,趕緊回了句:我可沒有問!
回完又覺得,不太好,又補了一句:心裡確實這麽想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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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喝到一半,我去廁所放水,看到求我發消息問我:你們在xx酒吧?
我說了“對”,問他是不是要來。
他說:他也在,一會兒過來。
我說:好。
求我說:有鹿來和三叔叔都很能喝,讓我不行就去躲躲酒,說這個酒吧有個露天小陽台,可以站會兒,風景很好。
這是暗示我吧,我就直接摸去了那個露天小陽台。
我給自己點了根煙,壓下心裡的悸動。說起來有點好笑,二十八九了,終於感覺心裡住的那頭小鹿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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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根煙要抽完了,聽到了腳步聲,我回頭一看是甲方弟弟。
心頭警鈴大作!
朋友的酒吧什麽都好,就是朋友含量超標了…這要是讓求我遇到了甲方弟弟,他會不會覺得我在外面養了個替身(?)/聲替(?)啊。
我硬著頭皮跟甲方弟弟打了個招呼:“好巧。”
他愣在原地,才說:“好巧,你也在這兒。”
“我出來躲酒,我朋友太能喝了。你呢?也躲酒?”我笑著跟他說。
之前因為他送我回家那事,我跟他還刻意保持了距離。
不過後來我想,可能是我過於矯情了。他有喜歡的人,當朋友也不影響,而且我和老三也同床共枕過,和他,也只是純睡覺而已……
他走到我身邊,並肩的位置,故作深情。
“我以為你在等我,所以來看看。”
說完他突然笑了一下,還是那麽好看,好看得讓人覺得晃眼,然後他從兜裡摸了根煙:“借個火?”
我回神掏出火機,用手擋了夜風,給他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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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點煙,人就靠得特別近。
不知道為什麽,我總覺得今天的甲方弟弟不太一樣,我給他點煙,他就叼著煙盯著我看。
我察覺到那目光的時候,他又吐了口煙,把灼人的目光遮完了。
我收回火機,聽他說了句“謝謝”。
“不客氣…”
剛說完就被突然來的聲音打斷了:“好呀春山,你擱這兒躲酒呢?”
“老三。”我喊他,準備給甲方弟弟介紹一下,這位之前他以為的那位“我的男朋友”,“你過來,這是我的,甲方之一。”
甲方弟弟伸手:“你好。”
他人是過來了,帶著醉醺醺的一雙眼,盯著人看了兩眼,手在人肩膀上一拍。
“求我?!”他一巴掌直接拍人背上,“你小子,來了,不上桌和叔叔喝一杯?跑這兒跟你師父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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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第一反應)
認錯了?應該是!
(↑我的第二反應)
“老三,認錯了,他不是求我…只是和求我有點像。”
是的,我當時可勇了,把老三的手逮了回來,義正辭嚴地解釋了一句。
老三不信邪地彎了彎腰,把甲方弟弟完完整整地打量了一遍:“我認錯了?”
我趕緊拉住有點上頭的老三:“嗯嗯。我陪你回去?”
老三一臉疑惑,又重複了一遍:“我認錯了?那叫鹿妹來看,我肯定沒認錯!”
“你們倆都是醉鬼,誰看都一樣。”我小聲嘟囔了句,又回頭跟甲方弟弟賠了個笑臉。
誰知道甲方弟弟也擺了張笑臉,是那種硬憋要憋不住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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