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了,”余昧看他沒什麽反應,也不確定他在想什麽,“不高興?”
余煦搖了搖頭:“高興的。”
“那怎麽……”
話沒來得及說完,就被人抱住了。
余煦摟著他的肩膀,像是終於確認了他就在眼前的這個事實,先前那些或心疼或激動的情緒都沉下去,只剩下一句俗套的“我很想你”。
悶在他肩窩裡,歎息似的。
“我真的很想你,”余煦不是擅長掩藏情緒的人,至少在他面前不是,有些話一旦開了頭,就很難再停下來,“妹妹,每次看完演唱會,回來的路上我都會想,為什麽明明見到你了,卻反而越來越想你……”
他說得很輕,一半氣聲的耳語,大概連司機都聽不清,像什麽隻說給余昧聽的小秘密:“後來我才發現,我可能不是想單純地見到你,而是想你早點回家。”
他當然喜歡舞台上那個光鮮亮麗的余昧,一開始會把他當成偶像,當成藏在心頭的藝術品,每周跋山涉水地去見他,享受短短幾個小時的演出,也很心滿意足。
但後來他其實更希望余昧能待在家裡,遠離那個吃人不吐骨頭的光鮮圈子,也不用上不想上的舞台,好好休息,做些自己想做的事——台下那個松弛的、溫和又不太愛說話的余昧才是真實的。
追完這場巡演,台前台後地一路割裂下來,他對余昧那個大明星身份的態度其實已經很矛盾了。
以前可能還有一點兒追星的濾鏡在,覺得余昧天生適合舞台,不站在鏡頭前可惜。
看完最後一場演唱會後卻只剩下心疼了,恨不得那張所謂的合同能早點兒到期,讓余昧回到正常的生活裡去。
“一個月太短了,”余煦無聲地歎了口氣,“等到明年合同到期,你就能好好休息了。”
他避開了死亡的話題,似乎只是在談論退休生活的可能性——余昧垂下眼,一時分不清他是忘了,還是故意避之不談。
但他剛跑完巡演,確實處在對這個身份最抵觸最厭惡的時候,余煦這番話說出來,倒是陰差陽錯地說到了他心裡。
車開進城區,周圍的燈火也漸漸亮起來,暖黃的路燈光映進單面玻璃裡,像某種塵埃落定的信號。
余昧沉默良久,沒說什麽,只是拿出手機拍了張照——是兩個人疊在一起的衣角。
那張照片很快出現在他微博上,配文簡簡單單,只有三個字。
“回家了”。
第47章 驚喜
余昧那條“回家了”的微博又爆了一波小熱搜,從半夜掛到第二天中午,當事人卻並不知情——到家後他就把工作用的手機關機扔到窗台上了,反正真有急事,向蝶也會私下聯系他。
之後的兩天他先給自己放了個假,也沒寫歌練琴,每天就是睡到自然醒,看看電視,陪貓玩,順便撿回了他之前唯一的閑時愛好:插花。
說是愛好,其實也不太恰當,插花是一個映射內心的過程,以前他只是遵從醫生建議,通過這種方式來認知自己潛意識裡被壓抑的東西,排解情緒,順便打發時間。
但他對自己的作品有些強迫症,寫歌也好,插花也罷,總是要弄到滿意了才停手,不知不覺一下午過去,回過神來已經是傍晚了。
近來他偏愛淡色的花,像是月季和門廊絨球,一支一瓶,用松枝作陪襯,很清簡,和以前把花放到臨近枯萎才動手的風格也不太一樣。
弄完了發給他的私人醫生看,收到的回復是“平靜松弛,是好的預兆”。
余煦工作日還要上學,通常是給他做完早飯就出門了,到傍晚才回家,先給貓放飯,然後準備兩個人的晚餐。
小蘑很黏他,看他進廚房總要跟過去,蹭著褲腿喵喵叫喚,試圖從他手裡換到一隻蝦,或者一小塊白水煮雞胸肉——這一招屢試不爽,於是後來給貓開小灶也成了他常規日程的一環。
他對余昧開演唱會又輕了十斤的事實耿耿於懷,吃飯時總是不動聲色地給人夾菜盛湯,菜倒是沒什麽大魚大肉,都很家常,但搭配是刻意動過心思的,養胃,營養也很均衡。
余昧會在動筷前給菜拍張照,算是為以後微博營業做準備——排斥歸排斥,該做的事他還是會做到盡善盡美。
吃完飯還是各乾各的,余煦的期中考還沒結束,前段時間追巡演,專業課還是多多少少落下一些,也要補起來,就待在客廳學習,敲一段代碼再抬頭看看余昧,“勞逸結合”。
他們專業在全國評級都是數一數二的,內部競爭也是出了名的激烈,他看起來溫溫柔柔沒什麽野心,戀愛腦似的整天圍著心上人轉,骨子裡的勝負欲卻還是很強。
以前還在讀高中的時候,他怕余昧失望,大大小小的考試成績總要扒在年級榜首,掉到第二名都會很不甘心,暗自較勁地加倍補起來。
那所學校很一般,小縣城裡二三流的水平,周圍的學生也大多庸庸碌碌,很少有他這麽一門心思往上爬的,有時候班主任都擔心他走火入魔,委婉地勸他放松一些,以免高三繃得太緊,讀成書呆子。
從某種意義上說,余昧就是他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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