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昧似乎很喜歡聽他說這些,自始至終只是安靜地聽著,半張臉埋在圍巾裡,偶爾悶悶地“嗯”一聲,示意自己在聽。
但也只是聽著,並不能想象出多具體的畫面。
這些過往對余煦來說或許很平常,但在他看來就是另一個世界的事了——同樣是十幾歲的年紀,他的世界裡就只有舞台、聚光燈、追捧和謾罵……也許還有性騷擾。
哪種生活會更辛苦當然無從比較,第一次聽見“像被人趕著往前走”這種話從余煦嘴裡說出來,他也隻覺得心疼,甚至有幾分共情。
但如果有機會,他還是更想過這種尋常的、能看見結果的生活。
以前想到只有下輩子有機會了,還會有些失落,現在聽余煦一五一十地說起,就像是替他過了一遍,就似乎也沒那麽遺憾了。
走到一個十字路口的時候他頓了頓腳步,總覺得這條路似曾相識,還沒想出個所以然來,就聽到余煦先開了口:“記得嗎,之前有一次你來N市,接我放學,走的就是這條路——前面再過一個紅綠燈,就到我以前住的地方了。”
於是那個推著自行車的男孩子突兀地出現在他記憶裡,穿著藍白校服,偶爾會不小心碰響車鈴,會習慣性地低下身來聽他說話,笑起來有點兒靦腆,眼裡盛著亮晶晶的碎光。
現在似乎也沒什麽區別,只是身上的衣服換成了衛衣,眉眼輪廓分明了些,但牽他的手時還是有些不經意的小動作,低頭認認真真地聽他說話,靠得近了又臉紅,笑起來有種乾淨的少年氣,很討人喜歡。
夜裡四下無人,似乎總能助長不合時宜的衝動,像是借著牽手的姿勢,毫無征兆地靠近,親一親嘴角,再好整以暇地看心上人慢慢臉紅,耳朵也通紅。
余煦被他親得愣住,盯著他看了幾秒,到底什麽都沒問出來,只是把他拉進懷裡——這次是事先打了招呼、水到渠成的吻了。
不過動作有些莽撞,像年輕人藏不住求勝欲,明裡暗裡地想扳回一城。
——直到很久以後他們聊起這個晚上,這句“為什麽突然親我”才終於問出口,但余昧的回答還是很模棱兩可,讓人摸不著頭腦。
“就是突然意識到,我喜歡上你的節點,可能比我想象中還早一點。”
作者有話說:
這章不知道在哪斷,就一起發出來了,導致字數比想象中多了一些,就當補之前的了吧
這本快完結了,下一本還是寫貓狗戀愛,題目就叫《談戀愛嗎》,現在主頁應該能看到了,感興趣的話可以看看文案設定,歡迎入坑。
第102章 預兆
盡管房子已經租出去了,但他們還是沿著那條路走到底,回了一趟余煦上學時住過的地方。
很普通的老一代的公寓樓,但放在十年前,大概已經是附近最好的小區了。
他們沒有走進去,只是隔著小區大門看了看余煦住過的那層樓——這個點倒還亮著燈,窗戶裡透出暖黃的燈光,貼了挺複古的剪紙窗花,大概是一家人團圓,正準備過年。
“其實一開始的時候,我也不太知道該怎麽和你相處,”余昧看著那格暖黃的燈,沒頭沒尾地說,“當時也沒什麽錢,這邊的房子都是租的,後來才有錢買下來,好像也沒法給你提供多好的生活條件,還擔心你一個人會不會不適應。”
但余煦比他想象中“好養活”得多,也很聽他的話,絲毫沒有同齡人該有的頑劣和叛逆,懂事得讓人有些心疼。
當時他工作很忙,和現在成名之後的忙碌不同,是另一種在天亮前熬時間、不知道會不會有結果的忙——因為看不清未來,就只能接下眼前所有能接的工作,賺不分高低的每一筆演出費,才能負擔起兩個人的生活。
現在想來也聽瘋的,他自己也不過剛成年,在娛樂圈這個瞬息萬變的地方討著生活,居然有勇氣去承擔另一個小孩子的生活和未來。
但從某種意義上說,如果當時沒有余煦這樣一個能讓他感覺到溫暖、覺得自己有所價值的存在,他大概也熬不過那段時間——找不到熬下去的意義。
直到現在也是如此。
不過要是十年前的他知道,自己有一天會和余煦結婚,還是因為洗脫緋聞這種原因,應該會想穿越到十年後來罵醒他……所幸結局是好的。
當晚,兩個人就這麽漫無目的地逛了一夜,去了余煦讀過的學校、住過的地方,還有上學時會去的圖書館、公園、小超市——他不算生活豐富的人,甚至稱得上寡淡,但還是在這座小城市裡留下了很多生活的記憶,就連路過一架秋千,都能說出一點相關的過往來。
像是初中的時候去圖書館寫作業,偶遇了人生第一本和編程有關的書,從此一發不可收拾,還參加了很多相關的比賽。
又或者一個人住,學著給自己做飯吃,放學之後其他小朋友都被家長接走,只有他留在學校後門的小菜場裡,沒什麽根據地選要買什麽菜。
擺攤賣菜的都是爺爺奶奶,看他懂事,還會教他怎麽挑、買回去能做成什麽菜,那個時候網絡還沒那麽發達,菜譜都是書店裡厚厚一本的彩頁書,他的大部分烹飪知識其實來源於這些老人家的“口耳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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