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了後院的一張木頭長凳上,業皓文轉過身,他開始在地上尋覓。
他光著腳,不遠處,散落著兩隻拖鞋。我起身,走過去撿起來拍了拍,放在一邊。業皓文還在找東西,在草叢裡找,在雪地裡,找得離我近了,他穿上了那雙拖鞋。
我看他,他看地上。屋裡,他的手機又響了。我又看了看他,他看客廳。我不看他了,他走過來。
我希望他不要說話。什麽都不要說。我不要他說對不起,不要他說我愛你,不要他說任何一個字。我只要他沉默,只要他永遠都不讓我知道他對我是什麽想法,什麽看法,如何同情我,如何評價我。我只要他站在那裡。
業皓文當然不會成為我希望的人,我們的靈魂是沒有共性的,他不懂我,我不懂他。他當然會說話。他說了。他問我:“你也會走嗎?”
我能走去哪裡?我經過了那麽多地方,沒有上過岸,我回過家,沒有家可回了。
我說:“當然了。”
我說:“你手機響。”
業皓文說:“你會和我去學校邊上的咖啡館,去圖書館,去天台,去禮堂嗎?然後我們就會分開,別人問你談過幾次戀愛,我成為那幾次的幾分之一。”
我說:“你想象力真豐富,我不過也是你的幾分之一。”
我笑了,說:”幾百分之一。”
“本來可能會這樣。“業皓文說。
我笑得更起勁:”你臉皮還真厚。“
他說:“現在一下雪我就想到你。”
“哦,我是四分之一。”我說。”你接一下你的電話,一直在響,很煩。“
”和你說話很讓人生氣你知道嗎?”
“我也不想和你說話。”我說,抬起眼睛看他,“一定是孫毓的電話。”
業皓文盯著我,目不轉睛,眼睛一眨不眨,他說:“你那個黑金剛怎麽逢人就說會帶他們去吉隆坡,吉隆坡是什麽好地方嗎?遍地黃金,水龍頭裡流出來的是蜂蜜?”
我說:“我很討厭你你知道嗎?我不會把你算進我的幾分之幾裡。”
他說:“你也是。你不算,你不算數,你不算在那些裡面。”
我抽煙,他說:“秀秀說,你要說清楚,可是我說不清,你說我不欠你,可是我就是沒辦法不那麽想,我就是愧疚,我就是……我有這樣的想法是不是就不可以喜歡你?”
我說:“乾嗎非得多我一個?喜不喜歡,愛不愛的,這麽麻煩的事,非得算我一個?”
他說:“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要把你歸類到哪裡,孫毓可以不聯系我,離開我,秀秀也可以走,可以離開我,他們都可以走。我不想你走。也不想你來,我想去找你。”
他的手機還是響。太吵了,吵得我沒辦法思考。我進去接起業皓文的手機,不是孫毓打來的,是什麽河濱療養院。
馮芳芳死了。她撐了兩年,中風複發過,半邊身體癱瘓,只有一隻眼睛能靈活地看人,看我,恨我,手指僵得像雞爪,還要掐我,抓我,撓我。
我兩個月沒見到她,她就死了。
業皓文回進來了,我把手機給他。他聽電話,講話,掛了電話。我坐在沙發一角,他坐在了我邊上。我看外面,天色漸藍,又漸暖。白雪反射出金黃的光芒。我指著一處特別亮,特別耀眼的地方說:“是不是在那裡?”
我們出去找那個亮點。找了沒多久,業皓文就找到了,確實是一枚戒指,像秀秀總戴著的婚戒。業皓文擦了擦上面沾到的雪,遞給我。秀秀的手指纖細,我的左手尾指勉強能戴上。我點了根煙,業皓文也點煙,我們站在找到戒指的地方抽煙。太陽出來了,但還是很冷,我說:“賣火柴的小女孩就是這麽被凍死的。”
業皓文先是笑,接著罵了聲。我笑笑,也罵了聲。
按照融市的規矩,家裡死了人要拉回家擺上七天,辦完頭七再火化,落葬。我有馮芳芳家的鑰匙,和業皓文商量了下,我先回馮芳芳家收拾打掃,買點銀元寶和香燭,布置靈台。我還買了個不鏽鋼盆子,買了點雞鴨魚肉,以作供品。馮芳芳的遺像我用的是她家裡客廳牆上掛著的一張全家福上的她的形象。那照片裡的她尚算年輕,笑得很開心,尹良玉可能只有十來歲。我拿著這張照片找了好久才找到一間影像店,掃描了照片,摳了圖,放大了她的樣子。
我在靈台上擺供品的時候,搞殯葬服務的人來了,是個中年男人,叫田富海,面孔有點油膩,說話倒很乾脆,人也很精神,先遞了張名片給我,接著一掃室內,說:“這些雞鴨魚肉不要,不要。”
我把雞鴨魚肉拿進了廚房。田富海說:“酒有沒有?”
我說:“只有燒菜用的料酒。“
“也可以。”
我倒了一杯,他說:“太多了。”
我要去倒掉些,他忙勸住我,說:“不能倒,不能倒,這個酒不能倒的,你喝掉點。“
我喝掉了些,他又問:”糯米有沒有?”
我搖頭,說:“等會兒我出去買。”
他說:“嗯,不急,不急,和尚找了嗎?”
我點頭,和尚是小寶找的,小寶以前在老家的廟裡吃過幾年齋飯,廟和廟之間好像擁有什麽龐大的人際網絡,他不做和尚了,但是哪裡的和尚他都認識一些。按照融市的規矩,人死了,頭七,一定要找和尚做足七天的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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