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正式動工,這段時間他也確實忙碌,老程總對他的請假沒有懷疑。
陸雲商躺在沙發上,手背遮著眼睛,沙發的地毯上散落著十幾個酒瓶。
這一周的前三天,他爛醉如泥。
或許這四個字與他格格不如,可他就是淪落到了這種地步,需要酒精來麻痹大腦的程度。
家裡安靜的可怕,沒有敲鍵盤趕作業的聲音,沒有廚房裡廚具相互碰撞的聲音,也沒有情節溫柔的電影放映。
怎麽會又到了這種地步呢?
這一次,他還能去找誰發泄傾訴呢?
和辛騰的分手,是清醒地認清他們之間早已無愛之後,平和的結束。
和程煥的分手,卻是在他愛意最盛的之時,以慘烈的騙局敗露結束。
長痛短痛都是痛,從來都沒有誰不如誰。
好在他已經積累了經驗,如何將一段刻骨銘心的感情從自己的身邊抹去。
三天時間夠了,再多就不值得了,他忍著宿醉帶來的頭疼起身,從雜物間裡找了個大號收納袋,從臥室開始收拾。
臥室裡太多程煥的東西了,以至於這幾天他都是睡在沙發上。
刷牙杯是幼稚的情侶款,擺在一起能像拚圖一樣貼合在一起,組合成一對抱在一起的情侶鴨梨。
這是程煥從某寶買的,叫“永不分梨”,這寓意太可笑了,明明是兩個可以被輕易分開的杯子,就只是“離”罷了。
成對兒的東西,即使扔掉了一個,還是那麽礙眼,他乾脆把自己的那一個也扔掉了。
可是他又想,情侶之間,剩了一個,難道另一個還不能活了嗎?
於是又把自己的那個拿了出來。
居家拖鞋,睡衣,被單,水杯,全是情侶款,通通被他掃進收納袋。
打開衣櫃,多一半都是程煥的衣服,程煥總是像個花孔雀一樣,每天的衣服不重樣,這些收納袋塞不進,他就找來閑置行李箱。
忙起來就不會胡思亂想,去上班的話,到處都是程氏的logo,請假在家裡瞎忙成了他的最佳選擇。
兩天,四個收納袋,兩個行李箱,陸雲商把它們運出門。
路過的鄰居看見他,還問了一句,“小陸,搬家啊?”
陸雲商怔住,把程煥的東西都搬出來,竟然已經到了等同搬家的程度嗎?
陸雲商苦笑:“是啊,搬家。”
那個空蕩蕩的房子,就是因為有程煥,才重新有了人氣,就是因為有了程煥每天的飯菜和等待,才有了家的感覺。
程煥和程煥的東西走了,家自然就沒有了。
他歎了口氣,或許自己不適合愛情,感情總是給他拖後腿,讓他發覺自己有多麽愚蠢。
收拾的時候沒覺得,從外面一進來,才發現這間房子在短短兩天間,就擁有了如此強烈的孤獨感。
他很想告訴自己,這間房子的現在就同剛和辛騰分手的那段時間是一樣的,就當他從沒有和程煥在一起過就可以了,反正全是假的,是程煥演的。
可是他無論如何都做不到。
他甚至可以做到忘記自己和辛騰戀愛過,卻怎麽都無法做到忘記程煥。
半年怎麽可能比十年還深刻呢,他騙自己是近因效應,他騙自己是因為分開得不夠久。
可真實原因,他心裡再清楚不過。
他早已不愛辛騰,可對於程煥,他愛意正盛。
他將自己摔在沙發上。
明明已經扔掉了酒瓶,沙發周圍卻依舊圍繞著濃重的酒氣,他偏頭,茶幾隔層裡放著一袋拆了封又密封起來的爆米花。
程煥買來看電影時吃的。
鬼使神差的,他打開拿了一枚放進嘴裡,蜂蜜味的,很甜。
他想自己應該是被酒氣熏醉了,不然,怎麽會因為吃了甜食淌下眼淚。
有人醉酒後大笑,有人醉酒後大哭,他的醉酒後的癖好是吃了程煥買的爆米花會流淚,能有什麽奇怪的?
但他不想再流下更多淚,只能把甜味從嘴裡去除,起身去刷牙。
一進洗手間,映入眼簾的就是那只剩半個的情侶刷牙杯。
原來情侶之間,只剩一個是不能活的,任誰看,那一個都是殘缺的。
他勉強讓自己拿起杯子接水,攥著程煥買的牙刷,擠上程煥買的牙膏,卻怎麽也送不進嘴裡。
“哥,我們買這個牙膏吧!粉色的!”
“哥,牙刷拿這個,我們配一對!”
“哥,你總拿透明水杯喝水多麽意思啊,我們買這個吧,兔子和狼狗。”
好像每一個東西都能控制他大腦裡的開關,循環播放程煥的聲音,喚起他不願面對的記憶。
至於為何不願面對,答案顯而易見,他是個心軟的人。他原諒辛騰的次數一雙手都不可數,更何況程煥這種初犯。
所以他就只能不想不見。
這樣就不會心軟,不會原諒,不會再受到下一次傷害,不會再在日後自省的時候,厭棄自己曾經的無原則,無底線。
他自暴自棄地把手裡的東西扔進洗手池,牙杯裡的水濺出來,他看向鏡子裡濕潤的臉,紅了眼眶。
不因為傷心,只因為氣自己在愛情裡的不爭氣。
他不願意如此狼狽,這樣不像陸雲商,他扶著洗手池蹲下來,想,他真的該搬家了。
為了不影響兩天以後復工,他立即收拾去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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