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您既萬般珍惜看重司首輔,為何又要再陷司首輔於那屈辱的困境中,令司首輔斯文掃地?”鍾清衡並非想要質問楚嶽峙,只是他不懂為何楚嶽峙會突然做出這樣瘋狂而不計後果的決定。
坐在禦案後的楚嶽峙將手中的那杯茶緩緩放回到禦案上,面對鍾清衡的疑惑,他並沒有回答的意思,只看著禦案上那一疊怎麽批都批不完的奏折,淡淡地說道:“天子要下嫁,跟朕想要為女子立法,諸位愛卿以為,哪一件更為瘋狂,讓人難以接受?”
這還是司淵渟教他的,先提出最不可行之事,那麽之後無論再提出什麽要求,也就都不顯得荒唐無理了。
這是人的心理,也是極便於達到自己目的的一種操縱手段。
殿內又再安靜了下來,彼時已是秋季,天氣不再像夏季那般酷熱,卻也不像冬季那般寒冷,分明是秋高氣爽的舒適,可楚嶽峙卻是生生讓殿內除了傅行雲之外的四個人都在剛剛被驚出了一身冷汗。
司淵渟緊繃的神色直到此刻才又緩了下來,他幾不可察地長籲一下,心中雖說是松了一口氣,卻又隱隱有些難以啟齒極為複雜難辨的失落。
覺得這樣的自己有些好笑,司淵渟微微低頭勾了勾唇,而後側眸睨了傅行雲一眼,見他仍是一副老神在在毫不意外的樣子,不禁扶額,自己竟會被楚嶽峙突如其來的狂言嚇到輕易就亂了分寸,如今當真是不認老也不行,若放從前,哪能連這點驚嚇都經受不住。
“臣以為,就乍聽之下,必然是天子下嫁更為讓人難以接受,可若是從長遠來看,怕是為女子立法會受到更多更大的阻力。”涼忱最先反應過來,開口打破了殿內的靜默,腦中思緒一轉便明了楚嶽峙的意思。
江晟在適才的衝擊之後,微妙地感覺到接下來不論楚嶽峙說什麽,自己都似乎可以輕易接受,便也就領悟楚嶽峙這一開始的鋪墊用意。定了定神,江晟也不魯莽,而是先小心地問道:“不知陛下,具體想要如何為女子立法?”
“此前,大蘅國的律例規定,為夫者若強迫其妻與其他男子通奸,抑或為夫者外出三年未歸,婦女方可去官府裡請求和離,而這個和離尚要得到其夫同意方可成立。朕以為,這不僅不尊重女子,更可說是漠視女子的權利,這條律例,需做修改。此外,女子拐賣之事至今仍頻頻發生,雖各地官府近些年來也一直嚴懲此類案件,但在受害女子獲救之後的安置並不妥善,朕以為,需得仔細商議,確立對女子的保護律例。”楚嶽峙所說的每字每句都是深思熟慮後方才決定,他已不是當年三十出頭初登帝位的新帝,這麽多年來他一直都將當年第一次想要為女子立法卻失敗的事掛在心上,他不會再像當年那般空有熱血卻最終難成事,也不再像當年那般激進,他已經明白,很多事並非朝夕能改變,他能做的,興許只是成為那個開端並讓自己所作的一切成為後世繼續推進的奠基石。
“陛下有心要繼續推進改善女子地位之事,臣十分願意支持,只是正如涼大人所言,此事只怕並不容易。哪怕是陛下想要先讓自己成為眾矢之的,但,天子下嫁無論如何荒唐,終究也只會成為歷史上的一樁風流韻事奇談,若是站在百姓的角度,其實也不過是會成為一時談資罷了,不與百姓的生活掛鉤,不對百姓造成直接影響,其實百姓並不會在意陛下是想要下嫁還是再娶。”鍾清衡極為理智清晰地分析道,“但若是為女子立法,陛下,您要動的便是百姓的利益,至少,是部分百姓的利益,如此,即便能硬把群臣那關過了,在頒布後的推行也未必會順利。”
鍾清衡雖不曾在刑部或是都察院與大理寺擔任過一官半職,但,他的夫人那是他當年在外遊歷時所遇到,也是因為她,他才知道那時候的自己是多麽天真又是多麽的無知。
前唐朝時,唐人范攄曾在《雲溪友議》記載,江右秀才楊志堅因嗜學而致家貧,其妻王氏遂向楊志堅討要休書,後者應允寫下《送妻》一詩,王氏得到楊志堅的休書之後,前往官府提交楊志堅的休書,時州官顏真卿認為王氏“嫌貧愛富,汙辱鄉閭,傷風敗俗”,便判其打二十大板,再許改嫁。不僅如此,官府還將此事公之於眾,令江右婦女引以為戒。
另,在《唐律疏議》中有明確規定:諸犯義絕者離之,違者徒一年。即妻妾擅去者,徒二年,因而改嫁者,加二等。
所謂“義絕”,是指夫妻間又或夫妻雙方親屬間,再或夫妻一方對他方親屬若有毆、罵、殺、傷、奸等行為,將視為夫妻恩斷義絕;將由官府審判,並強製結束二人夫妻關系。若是在義絕之後,不願結束夫妻關系,將被判入獄一年;然而如果妻或妾擅自逃走,則將入獄兩年;若是妻或妾不僅離家出走,甚至還改嫁,將罪加一等刑罰加重。
唐朝的這些律例,也都被大蘅國采用。
同時被采用的,還有“義絕”的認定:婦女只需要對其夫及其親屬有任何故意傷害行為,哪怕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都可以判為“義絕”;然男子除非是毆殺其妻及其至親親屬,或者是販賣其妻,否則都不構成“義絕”。
換而言之,除非把人打死,否則婦女不能和離;若婦女不經過夫君同意便擅自離家或改嫁,都將面臨牢獄之災,出獄之後,也將被送回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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