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後,有人從樹後繞出來。
沒錯,是“人”。
那是個瞧著約莫十三四歲的少年,五官還很稚嫩,介於男孩與少年之間。他身形瘦長,長發未束,在這寒冷的冬日,卻隻穿了件單薄的淡黃短衫。
他沒有穿鞋,赤腳踩在雪地上,褲腿下露出一截纖細的腳踝。
少年不懷好意地咧嘴一笑,露出兩顆尖尖的犬齒:“黎阮,好久不見了。”
黎阮不曾見過這個少年,但他識得這個氣味。
他眼眸慢慢眯起:“你是來找我打架的嗎?”
黎阮如今這模樣其實沒什麽氣勢,小小一團絨球,就算耍狠瞧著也不怎麽唬人。但少年顯然不這麽想。黎阮不過是往前邁了半步,他立刻下意識後退,瞬間氣勢全無:“是、是又怎麽樣?”
“我告訴你,我已經能修成人形了,這次我絕對不會輸的!”少年嚷嚷著,不像是在對黎阮說,反倒像是給自己鼓勁,“今天我一定能把洞府奪回來!”
這少年是隻黃鼠狼精,就是黎阮如今住的那個洞府原本的主人。
三百年前黎阮到了長鳴山,看中這峽谷的靈氣充裕,現在這裡落個洞府安身修煉。可那時候,這黃鼠狼精圈了這峽谷整塊的地盤,不願意分給黎阮。
黎阮索性和他打了一架,把他揍跑了,強佔了他的洞府。
爭地盤這種事,在妖族其實很常見,敗者自會換個洞府修行。
黃鼠狼精也是如此,據黎阮所知,他已經在山中找到了另一處洞府落腳。
但偏偏這黃鼠狼精好面子,認為自己只要勤加修煉,遲早有一天能打敗黎阮,把洞府奪回來。於是這三百年間,他每隔一段時間就來挑釁黎阮一次,每次都被黎阮一通好揍。
這次黎阮被打回原形,他自然不會放過這個難得的機會。
黎阮把裝著魚的小筐推到一邊,仰頭看向面前的少年。
“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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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狐狸外出尋找食物的時候,江慎正坐在洞府外看書。
若換做旁人,因腿傷無法自如走動,只能困在這小小一方山洞中,多半會感到日子很無趣。
但江慎不這麽覺得。
平日有那小狐狸在山洞裡陪他,一人一狐玩鬧,說話,或是一起學著做點便於生活的小玩意,每一日都過得很充實。
而小狐狸外出時,他便在山洞外看看書,打發時間。
雪後的陽光曬在身上感覺不到多少暖意,江慎披了件帶毛邊的玄色鬥篷,涼風吹過,他裹緊身上的衣袍,按了按眉心。
這幾日也不知怎麽,總覺得身體比往日更加容易疲憊,也更加畏冷。
江慎精神不佳,沒了讀書的興致。他把書扔到一邊,抬眼望向遠方樹林。
林子裡靜悄悄的,除了隱隱約約的水流聲,聽不見其他響動。
雖然江慎極為享受近來閑適的時光,但沒了那隻總跟在身旁的小狐狸,不免有幾分寂寥。
今日……是不是去得太久了?
再不回來,天都要黑了。
江慎思索片刻,取過放在一旁的拐杖,起身往林中走去。
江慎在這洞府住了小半個月,幾乎已經摸清了這附近的路。峽谷裡的地勢還算平坦,但出谷的方向有個較為險峻的坳口,這也是江慎一直沒法走出這峽谷的原因。
他想起小狐狸臨走前說過,今日要去林子裡的溪水邊抓魚,便往溪水的方向走去。
走出一段距離後,忽然聞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江慎對這味道很熟悉,他抬眼望去,遠處的雪地裡,氤氳著點點血色。
這片雪地已經被踩得不成樣子,那血色在雪地上顯得極其刺眼,一滴又一滴,一直連續到樹林裡。
江慎連忙加快了腳步。
下雪讓原本平坦的山路變得有些難走,江慎撐著拐杖又往前走了一段,終於看見了那道鮮紅的身影。
他背對江慎蹲坐在林子裡,身上的絨毛變得亂糟糟的。
尾巴好像還沾了點血。
江慎心下一緊。
似乎是察覺到身後的動靜,小狐狸回過頭,看清來人後疑惑地歪了歪腦袋:“江慎,你怎麽來啦?”
“你這是——”
江慎視線往前方看去,小狐狸面前還有另一只動物。
那是一隻成年的黃鼠狼,體型比小狐狸足足大了有一倍,身上的絨毛比小狐狸還要亂,前腿有道很明顯的傷口,後頸處甚至禿了一塊。
他伏在一棵樹下,正在……進食?
江慎看見的那串血跡一直連續到黃鼠狼腳邊,是一隻已經被咬死的野兔。
江慎:“……”
江慎閉了閉眼:“這到底怎麽回事?”
黎阮指著面前的黃鼠狼:“他找我打架,但是沒打贏,被我揍了。”
黃鼠狼心不在焉地啃著野兔,聽言幾乎要跳起來:“我是因為今天沒吃東西,肚子餓了!”
“那你現在吃飽了嗎?”黎阮眯著眼睛,凶巴巴地問,“要不要我們再打一次?”
黃鼠狼頓時蔫了。
他看了眼黎阮,又看了看旁邊的江慎,道:“不打了不打了,你們有兩個,二打一,不公平。”
“而且你現在沒有法力,打贏你也沒意思。”黃鼠狼道,“凡人有句話叫什麽來著,君子不趁人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