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軟的頭髮被全部捋到腦後,額頭露了出來。
第一次看到毫無遮擋的整張臉,一隻手就能罩住的小,濕漉漉的丹鳳眼,雜亂的淡眉,小巧微紅的鼻頭,習慣性微微下撇的嘴角。
已經沒了那種瘦骨如柴的感覺,到底被他養胖了一點,頂著寬大的毛巾乖巧地抬眼看他,顯得可愛極了。
“你應該把臉露出來,這樣好看。”紀戎建議。他盯著孟厭看得認真,不知怎麽回事,竟又想到孟厭的腰很細,在水裡看不真切,好像兩隻手就能完全握住。
聽了他這句話,被罩在昏暗背光處的小狼崽抖著睫毛垂下眼睛,臉頰連著鎖骨都在泛紅。
紀戎受了蠱惑般伸手想去丈量,在碰到人之前才堪堪意識到自己太輕浮,他趕忙拿起浴巾將人圍得嚴嚴實實。
“你上去換個衣服,衝個熱水澡,別著涼,我去幫忙。”說著他隨意擦了幾下,拎起件T恤胡亂套上,逃也似的趕去不遠處低頭撥弄炭火。
奇怪,最近怎麽總做些不像他能做出來的事。
閑下的兩人回了酒店樓上的房間,換好衣服後下去吃現成的。已經磨蹭了很久,進電梯時孟厭的臉還透著紅,他時不時抬手揪一揪濕噠噠的劉海,渾身不自在,肚子上好像還有一雙手在輕輕托著。
楊羽按下電梯的下行鍵,溫聲道:“紀先生是個頂好頂好的人。”
孟厭頓時手足無措起來,在嗓子眼兒裡“嗯”了一聲,許久才意識到楊羽並不會聽見。
楊羽對他很友善,會特意在口袋裡揣上潤喉糖給他,會顧及他的心情主動找他說話,是他一直學不會大方自然地與別人寒暄。
楊羽已然習慣了孟厭的沉默,轉頭看他時眼底帶了點挪揄,“你喜歡紀先生。”
肯定的語氣讓孟厭乍然方寸大亂,他下意識搖頭否認,“不是。”
臉上的血色漸漸褪去,腦子忽然清醒了過來。他自以為掩飾地很好,原來誰都看出來了。
那紀戎也看出來了嗎?會反感、厭惡、惡心嗎,會像得到了一件新奇怪異的玩具一樣肆意炫耀嗎?會笑著拿起他廉價的喜歡刺進他的心臟叫他認清自己嗎?
會把他趕出去嗎?
就像他曾經遭遇的一樣。
他太缺愛了,因為從來沒有感受過正常的、健康的情感,所以一點點好就能叫他淪陷,無論對方給予他的是愛情、友情、憐憫、同情,抑或是帶著虛情假意的戲弄。
這麽多年了,他好像還是沒變,一直是一隻醜陋不堪的流浪小狗,只要有人彎腰摸摸他的頭,願意要他,他就會顛顛地跟著那人回家。
“你們已經是好朋友了?”是烤好肉的蕭遠岱端著盤子走來,打趣起同進同出的孟厭和楊羽。
“不是!”好朋友三個字叫孟厭渾身發抖,他失聲否認,猛得站起身,嚇了眾人一跳。
“誒不是就不是,別激動。”蕭遠岱打著馬虎眼把不明所以的楊羽拎走,又回頭掃了眼孟厭重新被遮蓋住的小臂,面色如常。
孟厭僵立著,像被誰奪了魂。
“那我們從今天開始就是好朋友了?”惡魔般的低語湧到他發痛的腦子裡,在經年累月的噩夢加工之下愈發可怖。
曾經也有人調笑著摸了摸他的頭,在暗巷裡,朝睡在紙箱上的他伸出手,將他帶回家,管他吃穿冷暖。
“那我們從今天開始就是好朋友了?”
“是啊!”他聽到了自己滿心歡喜的回答。
“要怎麽證明呢?”
問完這句話後,那人咧著嘴沉思片刻,舉起手裡的鐵質訂書機猛得按在他的耳朵上,叫他痛得滿地打滾。
“呀,小狼崽子,嚎什麽,哭起來醜死了,不是你說的,我們已經是好朋友了?”
“不是你說的,景哥對你最好、最喜歡景哥了?那你還跑什麽?”那人不滿地叼著煙死死鉗住他的胳膊,給他紋上洗不掉的標記。
“啪”的一聲,清脆的耳光叫他無謂的掙扎停了下來,嗆人的煙味噴進他的嗓子眼裡,惡劣的笑中滲著啞,“帶著哥哥的標記你能跑去哪兒?我全名,薛景,把你拐走的薛海明就是我爹。”
“那天我是去暗巷裡抓你的,你說好不好笑?”
殘缺的獸耳又開始疼了,神經連著心臟,將他唯一的一點幸福卷進慘痛的教訓裡絞成殘渣。
孟厭白著張臉,用力摳著手腕內的紋身。
鈍鈍的痛浮在皮膚表面,指甲前端被修剪得圓潤整齊。
還是不一樣的,紀戎會捉住他的手戴著眼鏡給他剪指甲。
紀先生是個頂好頂好的人,是他與頂好頂好的紀先生不般配。
幸好還沒有承認,幸好還來得及。
原本打算好的,為了暫時借住一段時間而盡力表現得正常、禮貌,從什麽時候起這樣的偽裝變成了習慣,他怎麽裝乖裝得自己都要信了。
固執地記著越欠越多的帳,每天都在為離開時的一點點形式上的體面做準備,怎麽突然開始肖想起不切實際的東西?
如果現在改正,是不是還來得及?
“怎麽了厭厭,是不是凍著了?”
熟悉的聲音傳來,滿滿都是擔心,溫熱的手背貼在他的額頭上,帶著點炭火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