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缺是不可能去討飯的,我也舍不得他去討飯。我讓他在那個牆角坐著等我,我去想辦法討飯,他沒說話,只是點了點頭。我走出幾步,忽然心裡一動,回頭去看,卻發現阿缺也正在努力睜著眼睛看我,我仿佛聽見了心底裡哢擦一聲響,快步又跑了回去,握住他的手說:“你等我回來!別亂跑,好好休息。知道嗎?”
阿缺的眼睛還沒好全,不能看東西太久。他盯著我,眨了眨眼睛,偏過了臉去,又沉默片刻,方才道:“知道了。……傻子。”
不知為何,我看著他,生平第一次起了想要親吻的念頭。
我的年紀應是不大的。我想我還未娶妻。至於秦樓楚館是否光顧過,我說不準,但我就是對自己有著一種莫名的自信,相信自己從前應該沒有想過要與誰親近。阿缺是第一個。
好奇怪啊。我為什麽會對著一個……想入非非呢?
我有些恍惚的走上街,開始思索自己的取向。
原來,我喜歡男人嗎?
我抬眼,掃視街上一圈,又覺得我應該不喜歡男人。
可是,看著女人,我好像也沒有什麽特別的感覺。
只是覺得阿缺特別好。他具體好在哪裡,我也說不出來,他不好的地方,我倒是能嘮叨不少,可即使是看著他的不好,我也生不出厭惡來,甚至覺得他做什麽都是可愛的。
我不清楚,我對阿缺這樣的感覺,究竟是不是喜歡。
人在不同的情況下,是會產生不同的感覺的。就好像我現在失憶,什麽都不記得,而我醒過來第一個見到的人是阿缺,又一直和他相依為命,我親近他,未必就是喜歡,也有可能只是因為內心惶恐不安而生出的依戀。
人有的時候,是會錯認自己的感情的,而等到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的時候,往往悔之晚矣。
我甩了甩腦袋,決定先把腦子裡對於阿缺的胡思亂想壓下去,轉而思考自己應該喜歡哪一種類型的女孩子。
是的。女孩子。
不管怎麽樣,我還是有點接受不了,身邊躺著的是一個和我一樣的糙漢子。我對那些專門訓練出來的娘裡娘氣的小官沒有任何的向往,對於正常的……行吧,“走後門”真是一件想一想都覺得很恐怖的事情。
我開始設想自己喜歡的女孩子的類型。
我覺得我的審美應該還算常規,我喜歡的女孩子不一定要很好看,但是看了一定要讓我覺得乾淨舒服,性格最好可以溫溫柔柔,軟軟糯糯,又不失腦子……當然,如果真的很可愛的話,偶爾沒有腦子應該也不至於讓人討厭?……哎,對了,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不能粘人,不能煩,我要找的是對象,不是媽。
我這樣一番設想下來,心滿意足的點了點頭,覺得這標準和阿缺實在相差甚遠。他既不溫柔也不軟糯,時不時還會炸一下毛,長得也……我怔了怔,想著,阿缺的鼻梁其實很好看,五官輪廓分明卻不顯銳利,反而某些角度看起來還十分的柔和……如果他的臉上沒有那些駭人的傷的話,正常模樣的阿缺,會是什麽樣子呢?
一定,非常好看吧。
我揣著滿腹的心事,在街上徘徊來去,天都快黑了,才想起來要討飯,卻又不知道應該怎麽討,終於鼓起勇氣攔住一個路人,厚著臉皮問能不能借一點錢買個包子,卻是連話都沒說完就被人罵滾,我有些訕訕的,又試了幾回,總是被罵的次數多,唯一一回遇上個好心人,丟給了我兩枚銅板。我拿著那兩文錢,也不知道應該拿來買什麽。
就,買個包子吧,都不曉得夠不夠。
包子鋪其實就在離我不遠的地方,相距不足十步,我今天幾乎一下午都在這兒徘徊。我捏著手裡的兩個銅板,走過去,問老板兩個銅板能買什麽,包子鋪的老板娘是個好心人,也看著我徘徊了一下午,她擺擺手,說看我長得器宇軒昂的,問我是不是出了什麽變故,我順著她的話,說在前邊山林子裡遇到了土匪,她一臉果然的模樣,歎了一口氣,將剩下來的一些邊邊角角的面發出來的不成型的白饅頭包了給我,說小夥子也不容易,這些總歸是賣不出去的,就送給我了。
我連連道謝,又說這地方離我的目的地有些遠,徒步走不過去,要租車,可現在又身無分文,討飯也是個技術活,我做不來,就想要問問哪裡方便打工,老板娘想了想,問我會算帳,會寫字嗎?我愣住了,卻還是實話實說,說自己沒有做過,所以不知道自己究竟算不算‘會算帳’‘會寫字’,老板娘聽後,勉強的笑了笑,最後思索一陣,說鎮子外邊現在在挖河道,正招年輕男人呢,工錢半月一結,一天五十文,只是有些辛苦,不曉得我做不做得了。
我點點頭,心裡想,這有什麽做不了的,只要是為了阿缺……等等打住!
我用力拍了拍腦袋,覺得自己好不爭氣,怎麽就念頭又轉到了他的身上去,還能不能有點自製力了!
作者有話說:
顏闕:這孩子傻得我都不好意思耍他╮(╯▽╰)╭
明天應該不更【畢竟存稿箱見底QAQ】
第七十一章
我在心裡對自己說:二傻, 像個男人一點,不爭饅頭爭口氣, 這世上軟妹子多得是, 何苦總是心心念念一個成天罵你小畜生的大老爺們?
不過,話說回來,我反思自己, 阿缺會這樣容易的對我想罵就罵, 似乎也是我慣出來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