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凜知道他生氣了,只是礙於自己生著病,壓著脾氣不發出來而已。低著頭看向楊青手裡提著的口袋,慕凜搖搖頭,他現在身上難受,看什麽都沒胃口。
“想吃什麽?讓楊青去買。”怕嚇得慕凜不敢說,這句話蕭玘特意放柔了聲音。
抿了抿嘴唇,慕凜看看蕭玘,又將目光挪到楊青身上,躊躇著問:“冰糖雪梨,方便嗎?”
“方便方便!您等著,我馬上就去。”
“要兩份。”蕭玘怕慕凜不夠喝。
“好的,蕭總。”
望著地上的保溫杯,慕凜雖然還是沒胃口,但是看著看著還是有點渴。蕭玘沒說也沒問,一手攬住慕凜的後背,一手拿起保溫杯,倒了小半杯吹了吹才送到慕凜唇邊。“喝吧。”
作者有話說:
接著將昨天的講。
我家狗是我媽朋友家的母狗生的,兩個多月大的時候來我們家的。一日三餐,頓頓葷腥,飲食非常規律。所以,他根本不用擔心生存上面的問題,不會暴飲暴食。
兔子是八月份陸續養起來的,養了一段時間之後讓煤球跟他們隔著兔籠接觸,煤球也沒有表現出攻擊性,就是聞一聞它們。每晚兔籠子都要清洗,那個時候兔子就放在一個紙板箱裡面暫住,煤球到紙箱那邊去看它們,也只是看看而已。
至於嫉妒,我其實很怕煤球因為兔子不高興的,所以,在他面前,我基本上不會把注意力給兔子。
今天中午的時候狗已經出院了,帶回家裡來,關在籠子裡面。他現在的話身上還有犬瘟病毒,要關一個月,早晚出去溜達一下(狗子養成了習慣,不在籠子裡排泄)。白天他跟我們在店裡,籠子是提前陽光暴曬消毒,而且噴過酒精,他進去之後,我還用紙板箱把周邊擋起來了,盡可能避免傳染。尤其是流浪狗,像煤球這種有主的,他病了我們會帶他上醫院,只要有希望不管多少錢都給他治,流浪狗萬一感染了那可能就……
晚上出去溜達也是挑晚一點的時間,人特別少的路段,看見人家牽著狗距離還有十米,我就立馬拉著煤球跑了。
現在煤球每天要打針吃藥,喂藥真的好艱難,我都恨不得替他吃了,唉……
第144章 那又怎樣?
拍下視頻或是錄音的不止雲柔靜,一個劇組幾百號人各有各的心思。有些財商高的悄悄拍下視頻,高價賣給了八卦娛樂媒體。
墨清舒實在過分,事情本身就足夠引人生出氣憤的心思,再經過剪輯加工,配上狗血的標題、誇張的文案,分分鍾就能上熱搜。
有風險的事情人們往往不敢做第一個,但是一旦有人站出來做了出頭鳥,後面的人便會生出別樣的膽氣,一個接一個爭先恐後地站出來:被墨清舒炒掉的原劇組人員、實在看不慣墨清舒自己辭職的白柔靜、被打砸了工具的化妝師、線下見面發現沒有熒屏上好看,結果被墨清舒換掉的男一竺泉……視頻、錄音或是一段單純細致的文字描述,每一件都絕對真實可靠,令人信服,因為這就是事實真相本身。
薛瀅高價雇傭的私人偵探也收集到了不少素材。劇組的工作人員端著墨氏集團的飯碗,尚且要顧及幾分,不敢實名爆料,但是薛瀅不帶怕的。她是法律方面的微博大V,自帶的流量跟劇組人氣最高的竺泉比都有過之而無不及。
白柔靜的錄音她轉發時還順帶著普法,當時劇組人員都在,可以算是公眾場合,公眾場合辱罵他人構成侮辱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可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造成了被侮辱人自殺等嚴重後果,則是觸犯了《刑法》。根據《刑法》第246條的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最崩心態的莫過於原著粉,幾乎是一夜之間,劇組的超話淪陷的徹底,
網友:神TM的魔改,把我敢愛敢恨,張弛有度的大女主還回來!!!【發怒】
網友:她拍由她拍!上映之後誰也別去看!賠死她丫的!
網友:@星際娛樂幕後黑手大佬你要是還活著的話,出來說句話呀……嗚嗚嗚……我們凜寶寶實慘【大哭】【心碎】
網友:@星際娛樂幕後黑手要是死了,告訴我埋在哪兒,我去把你挖出來【死亡微笑】
蕭玘那邊也沒好到那兒去,為慕凜叫屈的、指責他甚至是謾罵他的,他都一條條看下來,還有被曝光的那些視頻和音頻,他也都帶著耳機看完或是聽完了。
慕凜一覺睡醒,發現蕭玘還在看手機,而且氣場駭人,有點心慌,他抬眸去瞥蕭玘的手機屏幕,但是蕭玘迅速察覺到,把手機關了丟進公文包裡面,慕凜什麽也沒看到。
正是因為沒看到才更加慌,他擰著眉頭問蕭玘:“是不是工作上出了什麽事?”
蕭玘冷冷瞥了他一眼,沒有說話,只是將他往懷裡攏地更緊。
慕凜覺得是自己說中了,蕭玘氣憤自己耽誤了他的工作,但是又不忍心發火才這樣的。想著劇組裡還有不定時會爆炸的墨清舒,慕凜朝著公文包傾身,沒有掛鹽水的手指向公務包,示意蕭玘去拿:“我的手機充好電了吧?拿給我看看好不好?劇組的同事聯系不上我該著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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