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小金推開她,慢慢地走出了人群。
他不想再去認那個爹了,哪怕對方還有那麽一絲絲的可能,願意認自己。他也不願意將自己與娘親這八年來所受的苦難再複述一遍,用來換取那座豪宅官邸裡的人們或獵奇、或憐憫、或驚訝的廉價同情,更何況或許根本連同情也不會有,自己只會像一條野狗一樣被趕出去。
那一卷滾落在地的紅綢,娘親差不多要推上整整半年的石磨,才能買得起。鳳小金一邊走,一邊入魔一般地想著,當自己在那座豆腐坊裡,正因為遺失一枚銅板而饑寒交迫、遭受虐待時,譚府裡的人正在做著什麽。
越想越焦躁,越想越憤怒,而在焦躁與憤怒過後,又感覺到疲倦和麻木,他像一具行屍走肉,行走在王城沸沸揚揚的大雪之中,腳上不合適的鞋子掉了,也不覺得冷,直到後來一頭栽倒在雪地中。
他以為自己會死,但最後還是醒了過來,醒在了一座搖搖晃晃的馬車上,周圍是一圈酒氣衝天的男人。
“官兵呢?”
“放心吧,早被我們甩了。”
他們聊著天,哈哈大笑,領頭的男人見鳳小金醒了,便將他拎了起來,又丟了一壺酒過去。
“小崽子,我看你也是個無家可歸的,走吧,隨我去東邊討生活。”
鳳小金捧著酒壺灌了一口,將他自己嗆得直咳嗽。
他沒有問對方是誰,但光憑那一句“將官兵甩了”,就能猜出一二。
他們是朝廷的敵人。
也就是自己那所謂“爹”的敵人。
鳳小金說:“好。”
從此便成了令普通百姓聞風喪膽的惡匪。
他曾經發誓要殺了譚家滿門,讓他們全部下去陪自己的娘親,因此發奮練功,終於在五年之後,等到了機會。
譚曉鍾奉旨押運賑災錢糧南下,雖說帶了整整一支軍隊,但依舊吃虧於地形,被匪幫衝得七零八落,慘叫聲回響在山間,血流成河。
鳳小金將長劍架在他的脖頸處。
譚曉鍾狼狽地趴在地上,或許是因為沾了滿臉汙泥的緣故,他看起來要比納妾那日蒼老上不少,生了皺紋,長了白發。他破口大罵,罵著匪徒的滅絕人性:“白河上下有多少百姓正在等著這批錢糧,他們就快餓死了,就快餓死了,那你們竟然連賑災的物資都要搶,混帳!暴徒!”
“餓死,是一件多麽稀罕的事嗎?”鳳小金居高臨下地看著他,“早在七八年前,我娘就因為饑寒交迫死了,她直到臨死前,還等著那個在花船上向他許諾的男人能找到她,那時候,譚大人你又在哪裡?”
譚曉鍾沒有聽出他話裡的意思,只是費力地爬起來,道:“朝廷就是知道百姓過得不易,方才四處籌措錢糧,你搶了這批東西,世間就會多出千千萬萬個婦人,也因為饑寒交迫而死,至少……至少留下一半糧食,讓我將他們運往災區。”
鳳小金道:“原來你根本就沒記住她。”
譚曉鍾道:“什麽?”
“我是說,這批東西,你要是有本事,就從我手裡搶回去。”鳳小金冷漠地丟下一句話,翻身上馬,揚長而去。他知道大琰的律法,知道一個丟失了賑災物資的官員回去,將會面對什麽,這比殺了對方要更加有趣。
留下譚曉鍾在背後繼續破口大罵。
風最後將所有的聲音都吹散了。
但譚曉鍾最後還是死了。
全府上下,都死在了木轍手裡。
死就死吧。
鳳小金心想。
所有人都是要死的。
木轍摩挲著他的臉,久久不願松手。他特意飲了一些酒,在半醉半醒之間,入神地看著眼前癡戀一生的美人。他覺得自己並不蒼老,還是年輕的,有著蓬勃的生命力。
“你一點都不低賤。”木轍說,“很快,很快我就會讓你成為全天下最尊貴的女人。”
風穿過房間,吹得燭火將熄未熄。
牆上的影子越發顯得詭異起來。
烏蒙雲樂將燈罩放好,問:“你的傷,還要多久才能好?”
“不知道,巫醫與阿暢都說不準。”烏蒙雲悠皺著眉頭,“我覺得渾身的骨頭都酸痛了,最近寨子裡怎麽樣?”
“來了許多討厭的南洋人。”烏蒙雲樂道,“所有弟子都嚴陣以待,他們說大琰的軍隊或許馬上就要打過來了。”
烏蒙雲悠“嗤”了一聲:“他們怎麽可能安然無恙地穿過密林,那個苦宥呢,還是不肯理你嗎?”
“他願意同我說話。”烏蒙雲樂道,“這就夠了。”
“但是我聽阿暢那天說起,教主會用他去換回遺失的那批黃金。”
“我已經去問過教主了,他說苦宥不會被送走,會永遠留在我們白福教。”
“他不會答應娶你的,而且教主或許會殺了他。”
烏蒙雲樂捏了一下手帕:“可是教主知道我喜歡他,我不會讓他死的,我要他做我的丈夫。”
烏蒙雲悠懶得聽這少女囈語,扯過被子捂住頭:“你最好還是清醒一點,或者讓小叔叔給你講一講道理。”
“我已經大半天都沒見到他了。”烏蒙雲樂回頭看著窗外,“他好像是和教主待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