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吾更加迷茫:“有什麽不一樣嗎?”
路易語帶歉意地說:“抱歉,我忘記你很久沒在人間生活過了。”
陸吾矜持地說:“你知道就好。”絲毫不為自己剛剛在常識上的無知感到羞恥。
路易沒再跟他搭話,繼續動手拆快遞。他看了一眼紙箱,確定裡面沒東西後,才打開精致的天鵝絨盒子。
剛打開盒子,入眼的就是兩個躺在黑絲絨裡的玻璃瓶,瓶子裡的液體殷紅如血。
路易登時不知道以什麽表情面對這兩個玻璃瓶才好,陸吾倒是好奇地伸出爪子摸了摸,好奇地問:“這是……”他猜出這倆瓶子裡裝的是什麽東西,卻不敢確定。
路易默默地把兩個玻璃瓶放在茶幾上,隨著他的動作,瓶裡的液體蕩漾起來,又緩緩下沉。路易繼續翻看盒子裡還有什麽東西,他把黑絲絨取出來,在盒子最底部發現了一封信,信上別著一朵粉嫩的玫瑰。
路易面上沒啥表情,心說,這麽多年怎麽還是改不了這臭屁的毛病。
他打開信封,抽出信紙。
陸吾躍躍欲試地昂起頭,卻發現信紙上全是鬼畫符一樣的文字,他一個都不認識。路易見陸吾萎靡地縮回腦袋,枕在前爪上悶悶不樂的樣子,心裡一樂,忍俊不禁。
信紙上帶著一股玫瑰花香,濃鬱,但是並不嗆人。
信紙上的字跡與方才快遞包上的如出一轍,都是令人眼花繚亂的字體,這次就沒有混在裡面的中文。
路易搖頭輕笑:“這麽久了,嘴上說的利索,怎麽還是不會寫連貫的漢字?”
信上大致是這麽個意思——
我親愛的小路易,我在法國某個小鎮生活的很好,我種了一片玫瑰花,還養了一堆小羊羔,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平時放放羊,養養花,等來年春天玫瑰開了就再寄給你我親手做的精油。
小羊羔的鮮血很美味,其中有一隻特別美味,不過為了可持續發展,我每次都隻取一點血。攢了很久攢夠兩瓶寄給你,一定要嘗嘗,這都是爸爸的愛。
如果喜歡它,就來法國親自嘗新鮮,爸爸想你。
另,我決定把這隻羊羔留下來當成種羊,以便日後都有甜美的新鮮血液享用。
落款是龍飛鳳舞的Louis,L這個字母都快被他寫出花來了。
“所以他是怎麽把鮮血寄過來的?”路易把信紙正面背面都看了一遍,確定只有這麽點內容,情不自禁地發出疑問,“國際郵政都不檢查的嗎?”
兩罐鮮血,怎麽看都是違禁物品吧?
路易自己很少寄快遞,依稀記得液體一般是拒收的,因為難以分辨是否可燃或者危險。想起自家老爹好歹算是有那麽點特權,他才勉強不讓自己繼續去思考這個終極問題。
拿著信紙前往書房,路易從書架上取下一個木盒,把信正正方方地展平,小心珍重地放進木盒裡。木盒裡已經有厚厚一遝信封,無一不保存的完好漂亮。
陸吾小步跑來,以一種發現新大陸般的口氣說:“吸血鬼原來要吸血啊?”
路易一隻手捧著木盒,另一隻手的指尖拂過信封,漫不經心地說:“對,我只有通過喝血才能維持生命。”
就像人類需要氧氣一樣,他需要血液才能生存下去。不過得益於混血的身份,他長時間不食用血液也不至於死,只是會變得非常虛弱,沒有絲毫行動能力,某種意義上來說,跟死也差不多。
他習慣於買些鴨血放在冰櫃裡享用,平時多半選擇在小區門口吃毛血旺。
路易從酒櫃裡取出一隻高腳杯,倒了一些血液進去。殷紅的羊羔血汩汩流入,路易輕輕晃動高腳杯,杯中鮮血泛起一圈圈漣漪。
經歷過國際快遞運輸後,血液還是保持得非常新鮮,血腥味濃厚,應該是用了什麽奇怪的方法保鮮。路易抿了一口,細細咂摸。
味道醇厚,沒有羊的腥味,帶著一股甜味,不會特別甜膩,而是淡淡的,嘗起來非常舒服,鮮血入喉後還會有香味留在口中。難怪Louis會在信中極力稱讚,這隻羊羔血的確很美味,與他之前喝過的鴨血相比,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路易無意識地晃動高腳杯,沉思半晌,忽然想起一件事。
羊血,好像有壯陽的功效?Louis一個大齡單身鰥夫成天喝羊血真沒事?
不過吸血鬼和人類的構造應該不一樣,他是多虧血管裡流淌的那一半屬於人類的血液,才能平安無事地度過一次次的常規體檢。他爹這個純種的吸血鬼應該跟他這個半吸血鬼有不一樣的地方才對。
他默默地把剩下的羊羔血一飲而盡,心想,待會兒寫信問他好了,正巧這次知道了具體地址。
他媽媽九十多歲才離開人世,若是按常人的眼光來看,是不折不扣的壽終正寢。路易一邊清洗高腳杯,一邊算日子,彈指一揮間,他媽媽也已經離開三十多年有余。
早在十年前他就勸過他爹要不然重新尋找下一春,他尊重他所有的選擇,他爹斷然拒絕了,選擇宅在地球上某個地方摳腳。
其實體會過什麽是光明,再重入黑暗會很不好受,路易沒有經歷過,但能想象到那種無助、失落,痛徹心扉的感覺。
陸吾默默盯著路易把那杯羊羔血喝盡,然後熟練地擦乾淨杯子,轉身把杯子放回酒杯,這一串行雲流水的動作下來,陸吾終於忍不住開口道:“吸血就吸血,為什麽要叫鬼?你根本沒有鬼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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