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翹著腳在高腳凳上晃,得意洋洋地甩著信紙:“我說什麽來著……阿嚏……咳咳,我就知道,早晚會道歉的。”
妖精點頭。
“他叫我們下山去,他們在教堂等我們。”艾森把頭髮攏到腦後,“道歉就道歉,還搞這麽大的排場,雖然我不介意啦。”
妖精點頭。
艾森看起來像是松了一口氣,自言自語:“終於結束了,憋死我了,太奇怪了,我討厭這種感覺……”
妖精點頭,又突然想到了什麽,問:“艾森,你之前,沒和別人吵過架嗎?”
艾森愣了一下,他還是第一次被異種直呼其名,他們一般都叫他厄瑞波斯。於是艾森頓了幾秒,才回答:“……沒有。”
“可是人跟人相處哪有不吵架的啊。”
“你很煩,你今天話好多啊,你不是不講話的嗎。”艾森把一縷頭髮絆在耳後,還是回答了他,“我死得比較多,沒跟人吵過架。”
妖精看著他,撓了撓耳朵,看起來沒太懂。
“所以就很煩,按我一貫的作風,這麽煩的事就應該留給下一個艾森去做。”艾森托著下巴,“煩死了,很麻煩。”
“這很不正常。”
“哇拜托,”艾森瞥他,“你很正常嗎,你是不是活的都不確定吧。”
妖精小心翼翼地問:“那為什麽沒給下一個艾森呢?”
“因為……”艾森回憶起安德烈在兩個艾森間做過一次選擇,“我覺得我吵架沒有發揮好,也沒有說到重點。他曾經選過我一次,那時候他還不理解我們都是一樣的,所以他以為、他希望我是特別的,他為這個我吃過苦,也受了罪,因此我欠他一次,我得把和他之間的帳算清,才能結束。”艾森攤攤手,“你懂吧,講究人情往來,一報還一報,兩不相欠。”
“可是我覺得,”妖精居然很認真地還在講,“人和人沒辦法兩不相欠,因為算不清,所以才糾纏,才會念念不忘。”
艾森疑惑地看著他:“你現在不是在說我吧?”
妖精卻說:“都是一樣的,我想起我和貝萊……”
艾森轉頭就走了,其實都不該跟他說那麽多的,又不熟。妖精試圖跟了他幾步,發現他是真的不想談了,才走回了廚房,他發了一會兒愣,才開始做飯。
見面時間約在了晚上八點,艾森有充分的時間整理衣裝。說來慚愧,因為他最近一直在休息,每天穿的都是五彩繽紛的睡衣,很多天沒有穿正經衣服了。
作為一個被廣泛認為長得好的男人,艾森·愛得萊德其實也是有一些時尚小巧思在的,比如他對衣服、鞋子、首飾的質地以及香水都是有要求的。他是那種會花心思打扮自己,還要裝出來隨意的男人,這個“隨意”就體現在他的髮型。盡管他每天都會認認真真地打理自己的頭髮,從不燙染漂,養護頭髮,卻並不整理髮型,這種較為灑脫的髮型才給艾森的“精良貴公子”形象增添了變數,如果他的頭髮服服帖帖地扎好或者乾脆剪得平平常常,艾森就會像個平庸的富家子弟(艾森本人語),因此帶著點亂意的頭髮是艾森“神秘、自由、不羈”的根源(艾森本人想法)。
衣服要合身、合適、合時,不能刻意追求當季流行,會有種追趕的愚鈍感,於是艾森選了一件金色的針織衫,褲子要選舒適的,因為他生病了,於是他穿了一條灰色的運動褲,鞋子要選底面軟的,因為說不定晚上還要去海邊散散步。最後,艾森把他的頭髮扎起來,懶洋洋地窩在沙發裡等妖精,妖精正在給他們帶一下自己做的曲奇。
艾森看著他忙碌的身影,搖搖頭,這就是操勞命嗎,不懂。
“還要多久啊。”艾森問他。
妖精一邊回著:“馬上。”一邊轉頭看他,一眼望見這白金色的腦袋,下面配著金黃衣、灰褲、黑色鉚釘靴,翹著腿晃,這個色彩,怎麽說……衝擊力還是蠻大的,尤其是那件黃橙橙、金燦燦的上衣,有點太閃耀了。
“你捂眼睛幹什麽?”
妖精搖頭:“眼睛疼。”
晚七點四十,艾森準備出發了。他心情不錯,哼著口哨在前面走,妖精挎著個小籃子裝了曲奇餅在後面跟,仿佛一個小媳婦。
“一會兒見到他們呢,你一定要矜持。”艾森交代他,“不要一上去就說什麽‘我錯了’,你這樣我的面子往哪裡放?懂?”
妖精點頭:“懂。”
“我知道你剛活過來,執念太重,精神方面有點問題,還有認知障礙,但也不能對羊駝予取予求,要矜持,不要他招招手你就跑過去。懂?”
妖精點頭:“懂。”
“你複述一遍,我們去的主要目的是什麽?”
妖精回答:“艾森,安德烈,請和好。”
艾森腳步一停,站在原地咬牙切齒:“……”
妖精想了想,改正自己的回答:“接受安德烈的道歉。”
艾森這才又上下打量他,心滿意足地點點頭,高抬貴腳往前走:“我覺得我說話你都沒有往心裡去,你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嗎?……算了,不然你也不會是這個樣,不管你了。”
妖精點頭:“懂。”
說話間,他們走到了教堂的後/庭。在一片綠油油的草地中央,有幾間休息室,其中一間開著門,是做彌撒前教童等候的地方,堆放了很多備用的蠟燭、燭台、聖餅和抹紅,還有其他的雜物。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