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半個月前來到金陵,靈均見江逢春很喜歡這裡的景致,便開口道想在這裡住一段時間。江逢春聞言很是欣喜,在城外的一戶農家,他憑借著他討人喜的容貌與性格成功租下這間帶有籬笆柵欄小院子的一處空置的房屋。
靈均對人類的燒飯洗衣做家務等並不懂,江逢春便主動攬下這一切,平日裡根本無需她操心生活,靈均發現江逢春做的飯雖然不是特別好吃但她卻想吃。
除此之外,江逢春還學著隔壁鄰居在院子裡養家禽種菜。雖然他常常不是追著大鵝跑就是被鋤頭砸到腳。好在靈均總是會悄悄地用靈術治好他的傷,第二日江逢春又完好無瑕地下地。
江逢春似乎讓自己鼓足了勇氣才來到靈均的面前,他睜著一雙明亮的大眼睛,十分認真地望著她,語氣也意外的有些嚴肅,道:“靈均,我喜歡你。你願不願意和我、回我家?”
靈均第一次被人類的話語弄的有些懵。
江逢春以為自己唐突了靈均,見狀連忙道歉,道:“對不起對不起,我只是想要把我心裡想說的話都告訴你,你若是不喜歡就當我沒說過吧!”
看著江逢春不自在的有些後悔。
靈均故作生氣,道:“怎麽剛出口的話就要不作數?”
江逢春聞言緩了半晌才敢相信靈均的話——她接受他的告白了!
江逢春興奮地連忙抱起靈均轉了兩圈,隨後將她小心放下,縮回雙手,生怕靈均覺得他此舉有些冒犯了她。
靈均道:“你喜歡我什麽?”
江逢春聞言立即認真思考了起來,平日裡應對自如的他此刻忽然間卻感覺自己語窮。
靈均道:“難不成你是騙我的?”
江逢春連忙解釋道:“不是不是,怎麽可能!我只是一時間沒有想到特別好的話,擔心我說的讚美配不上你!”
靈均聞聲露出了笑容,心裡很是歡喜。她原本就沒有懷疑他的話,只是想要聽見他跟多的讚美她的話罷了。
過了會兒,靈均忽然收起她的隨意,認真道:“逢春,我也喜歡你,你是我第一次喜歡除了我以外的‘人’,所以我必須告訴你——我真的是一隻妖精。”靈均能夠感受到江逢春對她一言一行都帶著尊重,她不想日後因他們的身份不同暴露而彼此間有了隔閡,若是江逢春無法接受她的身份,那麽這段感情便不如不要開始!
江逢春聞聲並沒有表現出靈均預想出的驚愕,他開心的情緒裡有幾分平靜。
江逢春道:“其實我早就知道了。”他看過孫志書的屍體,他的傷口太過凶殘,那時他便猜想也許靈均並非凡人,一路上,他們周圍又無數人死去,每一具屍體他都悄悄看過,與孫志書死狀相似。
此外,他常常受點小傷,可是睡了一夜那些傷口全都悄悄好了起來,他便猜到是靈均在為他偷偷療傷,那時他便確定她不是凡人。
盡管他先前稱她為“小仙女”,可是他也知道神仙應該不會這般頻繁殺人,這般做的話本裡說的都是妖怪。
可是他已經基本確定靈均是妖怪,可他發現自己還是喜歡她。
江逢春道:“我不介意的!”
靈均聞聲忍不住走上前抱住了他。
靈均道:“謝謝你,逢春。”
寂靜的小院中,微風吹起他們的衣擺、青絲長發,一旁的白鵝“嘎嘎嘎”地叫,似乎也在用自己的特有方式慶賀歡呼這一對璧人。
晚間,二人坐在屋簷下看著春雨滴滴答答順著茅草屋流落,雨水滴在泥土中打出一圈圈旋渦。
靈均攔著江逢春的手臂,忽然響起江逢春此前的話,道:“你問我‘你願不願意和我回我家?’是你想家了嗎?”
江逢春微微愣了下,轉過身,溫柔道:“也算是吧,原本上次在錢塘遇見你我便是要回家的。我確實離家許久未歸,有些想念我的家人了。但我想讓你和我回我家是因為我想帶你見我的家人。” 說著江逢春聲音有些緊張,道:“我想娶你為妻……我知道你可能會覺得太快,但我是真的想和你相守一生!”
靈均聽聞江逢春想要娶她為妻心中還是高興的,但轉念一想,她道:“可若是你的家人不喜歡我怎麽辦?”畢竟她在凡人眼中只是無父無母無家世的“人”而已。
盡管江逢春沒有說過他們家中情況,但靈均也能憑他的涵養猜想到江家必定不是尋常人間。
江逢春道:“不會的!我的家人都很和善的!若是他們反對我們,那……我們就私奔!若是你不喜歡與他們相處,那我們成親以後就離開,像現在這樣走遍大江南北!”
聞言,靈均滿心歡喜地抿唇笑了。
江逢春嘗試征詢道:“不過……靈均,你以後能不能不殺人了?”
靈均抬眸看向他,神情有些失落。
江逢春解釋道:“我知道他們都不是好人,可是也許他們也罪不至死?我不想看著你手染鮮血,為了不值得的人。我會一直陪著你的!”
靈均聞言沉默了許久。
之前她吸食凡人精氣是為了快速修煉,江逢春心中有善惡,雖然她不完全認同,可是她卻是因為這樣的他而喜歡他,以後她隻想與他相守,修煉其實於她而言,倒也無所謂了。
此前他能夠事事依著她,支持她,那麽她答應他的這個要求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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