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好熟悉。】
【似乎在哪裡聽過……】
【是誰說的來著?】
他被狠狠打了一頓,倒是落了半月安生。
道清散人以獵捕妖修,販賣內丹為生,每隔一陣子就要出去幹活。
這一次出去了好久都沒回來。
殺妖修也是九死一生的活計,若是以前的他,必定千呼萬盼道清散人被反殺,死於非命。
而如今他累了,隨便吧。
默默等死的感覺也不錯。
可惜天不作美,被一夥山匪攪局。他被五花大綁,和一群老弱婦孺被驅趕著往前走。
他身後的女人力竭,腳下一滑摔下山坡,因為他們都被捆在一起,連帶著他也被順下去。
女人重傷,先斷了氣。他也重傷,卻還在苟延殘喘。
後來,他被一個走南闖北的戲班子救了。
班主誇他身段好,臉蛋漂亮,嗓子也出色,將他視為搖錢樹重點培養。
學戲沒有不苦的,早起天不亮就要吊嗓子,壓腿把筋伸開,這樣做動作才好看。
他的那點微末修為早就被道清散人廢了,長時間的圈禁,筋骨也僵了,如今練功拉伸所遭的罪不比別人少。
為練功磨破了一雙又一雙的鞋,每日流的汗曬幹了都能做頓飯,唱錯一個字就被師傅抽十下鞭子,當然不能打臉,臉蛋兒可金貴著呢!
自打進了這地方,他身上就沒體面過,每晚都抱著一身傷病睡覺,衣料還過於粗糙,蹭在傷口上疼的血肉模糊,一夜難眠。
他想過逃跑,被班主指著鼻子大罵:“老子當初在山裡被你救回來,花了多少銀子!你不知恩圖報也就算了,你還想兜著走?”
“就憑你?出去以後能幹什麽,你活得下去嗎,當叫花子要飯啊!”
“放著光鮮亮麗的名角兒不乾,你要去當流浪小乞丐,你腦子有病?”
他留了下來。
三年後,年僅十四歲的昆曲名角兒橫空出世,在整個南海紅極一時,人人追捧,在台下為他絕麗的身姿傾倒,為他曼妙的歌喉折服,大把大把的金銀珠寶往台上扔。
酒池肉林,紙醉金迷。
終於有一天,來了位大人物。無需說話,只需一個眼神,人人自懂。
班主賠笑哄他,他無動於衷,班主哭求他,他不松口。
“我求你行行好,那可是不滅神都的魔君,咱們開罪不起啊!要是把他惹急了,到時我整個戲班子都要遭殃,這上上下下七十幾號人呢,你放過我們好不好?”
又是這樣。關鍵時刻被舍棄的總是他,為這為那,反正就是不為他。
班主救過他命,雖然把他當搖錢樹,但這麽多年確實養育了他,還有戲班子裡七十多號人……
他非去不可。
在詩情畫意的湖心涼亭,他水袖輕舞,昆音曼妙,唱的前所未有的用心。
魔修滿意的鼓掌,攬著他的腰往懷裡一帶:“真好。”
“畢竟這是最後一次唱了。”他亮出匕首,照著魔修丹田處刺去。
魔修並沒有被美色迷了心竅,他失敗了,被魔修擒住手腕,用力推開。
魔修想殺他,跟碾死一隻螞蟻一樣容易。他知道魔修是想慢慢的,一點一點折磨死他。
他早就想好了,能殺魔修就殺,殺不了,那就自己先上路。
突然,魔修倒下了,有鮮紅的血跡從屍體裡溢出來。
他仰頭一看,涼亭內多出了一個女人,一個非常非常美的女人。
“凡人?”女人走到跟前,蹲下,饒有興趣的眯了眯眼,“你叫什麽?”
他沒有回答,女人也不強求,趁著她背過身去,他撿起地上匕首,照著自己心臟捅。
一道凌光射來,匕首變成了軟趴趴的絹布。
女人眼底泛著隱怒:“我才救了你,你就想去死?”
“不用你管!”
女人微微一笑:“我偏要管。”
“虞掌門是太閑了嗎,跑來管凡人的閑事!”
“哦?”女人來了興趣,“你認識我?”
“……小時候,遠遠地見過。”
“自從我師姐嫁了人,我已經十多年沒出過流霜派了,你怎麽見的我?”女人想了想,自己找到了答案,“硬要說的話,便是逢年過節,南海的仙門道宗過來送禮。我倒是小看你了,原來你也是修仙門派的……”
“不是!”他失聲厲喝,起身就往湖裡跳。
“窒息的感覺如何?”女人故意沒有第一時間救他,讓他在冰冷刺骨的水裡泡到快斷氣才撈出來。
“有什麽想不開的,偏要尋死?”女人掐了個咒訣將他全身烘乾,“小小年紀尋死膩活,沒出息!”
他心如死灰的冷笑道:“你未經歷過我的苦,站著說話不腰疼。”
女人蹲下,揚手,扇了他一耳光:“我就是瞧不起你!好男兒頂天立地,你以為自尋短見很能證明你的與眾不同、你有骨氣?呵呵,自盡不是傲骨,而是逃避,你是懦夫!”
“我——”
他咬牙切齒,卻又無力反駁,最後只剩下自嘲的苦笑:“我才不是什麽男人,我是不男不女的怪物!”
他有些自暴自棄的說道:“你最好離我遠點,當心被我傳染了,你也成變態了!”
女人微愣,好奇的問:“什麽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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