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歡這才反應過來,臉色漲的通紅,手忙腳亂的推開了他。
李槿並沒有勉強,站直了身子,依舊將人圍在那一方小小的天地,讓他欣然面對,不容他躲閃。
林歡捂著自己的唇,沒想到這人說得試試竟然是直接毫無防備的吻。長這麽大,他還是第一次被人親了,原來親吻是這樣的感覺啊。如此熾熱,酥麻帶電,難怪有人說情侶尖親吻會讓人極度愉悅,甚至還能有麻醉效果忘卻傷痛。啊呸!他現在竟然還能想這些有的沒的,林歡是真的服了自己的粗神經。
“喜歡嗎?”李槿聲音溫柔。
“你……你怎麽能……”林歡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聲音,卻只能說這麽一句。
“你會討厭我的觸碰,親吻嗎?”李槿沉聲問道。
林歡沒有說話,回想剛剛的一幕,心中沒有任何討厭惡心的的感覺。
林歡的反應讓李槿李槿唇邊笑意漸濃,林歡沒有太過激烈的反應,說明他還是接受良好的,那是不是就代表了自己有希望?
之前趁林歡睡著控制不住親了他,那個時候就明白了自己對林歡的感情。心中的愛意就如同破籠而出的野獸,喧囂的佔據了他的心。
以前從不知愛為何物,直到遇到了林歡,讓他靜如死水的心一點點躁動起來,他唯一的念頭,隻想將林歡鎖進自己的地盤上。
不是沒有想過身份的問題,大順朝的皇子,婚事都是由父皇指定。只有他是例外,從娘胎裡就帶來胎毒,能不能成活都是問題。後來將養著平安長大了,太醫給出的意見依舊是靜養,不可妄動七情。
有了這樣的斷語,皇帝皺了皺眉,旋即松開,也罷,那十四的親事就晚幾年再說吧。李槿對此當然是沒有異議,更是樂得自在。至少自己不用操心必須遵循父皇的意思,娶一個見都沒見過面的官家小姐,害了人一輩子。
而朝中想要利用女兒攀附的人都熄了心思,十四皇子雖然辦事得力,得了皇帝的青眼。可終究不過止步於閑散王爺,將女兒嫁給他,於家族無益。況且又是個病秧子,說不準哪天就短命死了,自己女兒嫁過去豈不是守活寡,皇室中那麽多皇子,還是另尋合適的為好。
所以,這些年來,他的婚事沒有著落,他也不急。直到跟歡哥兒相處,讓他第一次有了心動,有了相守一生的想法。
他知道,自己決意娶歡哥兒為妻,會引來朝中多大的震動。可他不怕,反而他認為自己如此做,才是最好的選擇,才會讓朝中所有人都放下對他的戒備。
他的身體如今已經大好了,再過些時日,估計就能徹底根除。一個沒有疾病纏身的健康皇子,有足夠的能力得了皇帝的青眼,想想看也知道會在朝中掀起怎樣的巨浪。
放做以前,沒人會多看他一眼,可他病好了,對朝中爭權奪利的人來說,他就是危險的存在,也能利用的刀子。
為了避免自己落到這樣的境地,他娶歡哥兒也是利大於弊。父皇已經年邁,皇子中的明爭暗鬥愈演愈烈,他能安然無恙的脫離漩渦中心,那也是自己的病無藥可醫的緣故。
現在他身子好了,眾位皇子便多了一個對手,哪怕他從來沒想過要摻和進去,去爭那個位置。
可他不想去爭,不代表別人會這樣想,猜忌無時無刻不在,到時候自己只怕會有諸多麻煩。唯有一勞永逸,真正斷絕那條至高無上的路,才會讓所有人放心。
林歡正是合適的人選,大順便歷代就沒有立哥兒為皇子妃的,更別提皇后了。只要他娶了歡哥兒,也就表明了自己與那個位置無關的立場,自然也就能讓所有人都對他放下心來,所有人也都樂見其成吧。
想通這一點,李槿更沒有了顧忌,只不過父皇那一關還得過,這是他唯一頭疼的問題。不論父皇態度如何,自己總要護住歡哥兒,讓他不會受到任何的傷害。
他看著面前的林歡,他今日如此做法,也是沒有辦法。他也想一步步,讓林歡慢慢知曉他的心意,慢慢接受他,可是,他等不了多久了。
等他病好之後,也不可能在這裡久呆,他是借著養病的借口來到這裡的,既然身體好了,到時候勢必要還朝的。如果這期間不能將歡哥兒拐到手,以後就更難了。
他知道林歡現在對他根本就沒有友情之外的想法。林歡的不開竅讓他心急火燎,哪怕自己旁敲側擊,他也從不往這個方向想。這能讓他怎麽辦?只能直來直去將事情挑明了,讓林歡直面這個問題。
“所以你也是喜歡我的吧?”李槿眸色幽深。
“我……”林歡皺眉,他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你知道,我一直拿你當朋友的,喜歡不代表愛,更不代表著可以成親嫁娶。我們身份根本就不合適。”
“身份不是你拒絕的借口。”李槿道:“你知道我什麽身份?還是你以為我會嫌棄你被人退過親?”
這正是林歡想說的,不是說被人退過親的哥兒,不會有人要嗎?李槿娶他,不怕外面的閑言碎語嗎?他家中人也不可能會答應這件事吧?
李槿伸手拂開他額角的碎發,那裡是一條猙獰的疤痕,李槿甚至知道這道疤痕的來由,他低頭輕輕吻上那道疤,小心翼翼的說道:“我知道你的意思,身份根本就不是問題,即便是舍棄所有,也改變不了我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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