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有丫鬟迎上前來,朝他福了福身,“主子在裡屋,還請跟奴婢來。”
果不其然, 裡面傳來一陣熟悉的咳嗽聲, 林歡點點頭以示謝意, 跟著丫鬟繞過前面的屏風。眼前豁然開朗,抬眼就見到窗下的小榻上斜斜靠著一個雍容華貴的年輕郎君。
這人眉目清俊,許是因為生病的原因,臉色有些病態的蒼白。他一身華麗錦袍,脖子上的白狐裘圍脖將下巴遮了大半,更襯得一張臉雪白如玉。
上方的窗戶不知道用什麽材質的紗布遮住,透明如蟬翼。能嚴嚴實實的擋住寒風,又能透出外面冬日的暖陽,在那人身上透出一層光暈來。
林歡呼吸一窒,一時間竟然找不出形容詞來形容。當初他曾隔著馬車簾子,見過這人的手,那時他還在想,這樣漂亮的手的主人會是什麽樣子的。現在見到了,心中不由感歎,果然,美人是不分男女的,這人比電視上見到的明星更美更有氣質。
見他似乎呆住了,旁邊的丫鬟怕主子怪罪,連忙拉拉他的衣袖提醒。林歡這才醒悟過來,想到現在這個社會,自己應該要行禮才是,連忙揖禮道:“見過李……郎君。”
他想了想,才想了一個合適的稱謂。現在這個世界,有男人女人哥兒,女人就不說了,大體稱謂都差不多。不過男人和哥兒卻有不一樣的稱呼,有地位的漢子一般都是稱作少爺或郎君,而哥兒卻被稱為公子或哥兒。
為了不失禮,林歡依樣畫葫蘆,還好這點他來之前還是做了些功課,正好能用上。
正在看書的李槿聽到聲音這才放下書本,抬眼看了過來。這一眼,林歡覺得異常眼熟,自己好像在哪裡見過?
他慶幸自己的記性還算好,再加上這樣出眾的郎君,只要是見過,都不容易忘記的。
所以隻想了想,就已經想起來了,當初自己第一次去碧心堂推銷蜜棗時,就曾見過一面。只是當時他正不安的等秦掌櫃回消息,一門心思全然撲在蜜棗的買賣上,並不曾注意其他。加上當時這人從樓上下來並未停留,他也只是匆匆一瞥,真真正正的算作一面之緣。即便如此,他還記得自己當時心中的驚歎惋惜,如此芝蘭玉樹俊美無儔的郎君,可惜是個病秧子。
林歡並沒有將這一面之緣說出來,他怕人聽了以為他是在套近乎,反而會讓人產生不好的觀感。
“林小哥來了,咳咳咳!不必多禮,坐下說話吧。”李槿溫和的道。
林歡被他這一眼,看得有些手足無措,笑了笑,拘束的坐下來。他自問自己一向心大,什麽場面沒有見過,不會懼怕任何人,可偏偏面前這人的氣場強大,隻一個眼神,就讓人莫名想服從。
林歡自嘲一笑,重生前他是個普通人,到這裡後更是底層平民,沒想到遇到這樣一位貴人,竟然自慚形穢起來。
對方溫和有禮,倒像是個讀書人,他調整好了心態,這才道:“多謝郎君。”
李槿見到林歡從一開始的拘謹,到現在只不過幾息的功夫就已經神色如常,很明顯已經調整過來了,這令他不由又高看了幾眼。京城之中,便是朝中官員,在他的氣勢威壓之下,也沒幾人能頂得住,這小哥兒給他的驚喜真是不少。
他剛剛那一個眼神,的確沒有收斂任何的氣勢,為的就是想考驗他一下。作為一個皇族中人,王者的氣勢從小就刻在了骨子裡,與血脈融合,沒人敢違逆。
他深深看了一眼林歡,擺擺手笑著說道:“說了不用多禮,本……我還沒謝你送過來的蜜棗呢,謝來謝去,豈不是沒完沒了了?”
李槿話語溫和親切,讓林歡徹底輕松下來,對他更是好感大增。原以為這樣的貴人多多少少會矜高倨傲,看不起自己這樣的平民,可是這人言笑晏晏,待人如春風拂面,讓人不由自主就想親近。
想想也是,之前雖然未謀面,可是這人卻幫自己解了好幾次圍。如果他真看不起人,想來隻袖手旁觀足以,有何必讓李叔出面相助?
想到這裡,林歡對李槿也放下了一開始的戒備之心,找回了曾經還算熟絡的感覺,笑道:“如此,我便真不客氣了。”
李槿心中也從未如此輕松過,這林小哥仿佛有一種特殊的氣質,很吸引人,讓人情不自禁想親近。
“我聽李忠說,你來是想要租佃莊子的地種?”李槿率先開口問道。
“正是,如今我與林家已經分家,自己一個人沒有田地,又無一技之長,為了生活下去,只能租地種。只要自己辛苦一點,想來生活是不成問題的。”
“地裡的活計都是漢子做的,咳咳!你一個哥兒,不應該選擇早點嫁人麽?如此有了依靠,自己也能少受些苦。”李槿勸說道,到底也相識一場,他不忍心林小哥選擇走一條艱難的路。
沒想到林歡聽了這話,堅決的搖搖頭,“很多人都是這樣說的,在他們的思想中,女人和哥兒就應該依附漢子過活。可我卻完全不這麽想,每一個人都是一個完整的個體,沒有誰就應該依附誰的說法。古有木蘭從軍,更有滿門忠烈女將,便是前朝還有哥兒考中狀元。試問他們哪一個不是自己活的精彩,他們的故事家喻戶曉,流芳百世。”
林歡頓了頓,繼續道:“我不求與他們一樣留名於世,卻能選擇與他們一樣,走自己的路,活出自己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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