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遊方大夫,想著海外來的,也是個稀罕物,也沒拒絕,便帶在身上了。只是他是個大夫,對這個種子也是一竅不通。正好後面遇上歡哥兒,便交給了他,讓他試著種出來看看是什麽樣的。”
“原來如此。”李晟恍然,沒想到這其中竟然有這麽多曲折。
“後面的事,四哥也知道了,歡哥兒種出來紅薯的作用,大家也都有目共睹的。”
李晟點點頭,紅薯已然如此,那其他的呢?跟紅薯一樣?那不是也能讓百姓種出來,大順朝又能多一種吃食?
“你說還有一樣東西,跟紅薯一樣,是新的農作物?也能量產嗎?可否讓我看看?”李晟忍不住問道。
“沒錯,聽歡哥兒說,是叫玉米。只不過四哥此時卻無法看了,因為這玉米種子,歡哥兒才種下去剛出芽沒多久。具體還得等長大收獲之後才知道。”那粒玉米種子種下去七八天而已,不過好在已經出芽,看樣子成活是沒問題了。
他選擇提前跟四哥說,也是想讓他有個心理準備,以後等到玉米種出來後,能早做準備進獻上去。在父皇面前展現出來關注民生,處處為民著想辦實事,而不是在朝堂之上勾劃利益圈子,滲入黨爭,這才是父皇願意看到的。
這也是他與四哥早就商議出來的,夫唯不爭,天下莫能與之爭。他是沒機會也不想去覬覦那個位置,不過四哥卻可以。四哥韜光養晦這麽多年,私底下已經做足了準備,自己只需要從旁協助就行了。
還有就是有了紅薯與玉米的功勞,這些都是改善民生的創舉,到時候四哥能得百姓口碑,這才是最為重要的。
李晟聽說才出芽,不知老十四怎麽就篤定了這個叫玉米的東西會跟紅薯一樣高產。不過寧可錯過不可放過,“既然如此可得小心護著了,你的人手可夠用?如果不夠,我這裡跟來的人手可以留下給你調動。”
這個李槿倒是不擔心,“四哥不必了,我這邊有人手,如果人手太多,引起別人的注意反而不美。”
李晟想想也是這個理,便依從了李槿的意思,“此事你還需要把好關,畢竟這個東西才剛剛種出來,什麽習性,什麽特點都不是很清楚。如果有什麽差錯,只怕有心之人會抓住把柄在父皇面前攻訐於我等。”
李槿點點頭,這點他自然明白,“四哥放心,這點我知道,我也不是粗心大意之人,自會有所把握。”
他是相信歡哥兒的,既然林歡都說了玉米的特性,將它誇得天上有地下無,那就絕對不會錯的。
既然老十四有把握,李晟也放心了些。略過此事,才問起他,“你的病已經痊愈,準備什麽時候回京?”
“如今兩個孩子還小,不宜長途跋涉,而且玉米之事我也要經管。我想再怎麽樣也等上一年才能回京了吧。”
李槿將自己的打算說了,李晟也覺得可行,現在李槿病痊愈的消息還沒有傳出去,多呆上一段時日也無所謂。況且等孩子大一點,風險也沒那麽大,到時候老十四回京,他跟林小哥的事情,有那兩個孩子從中轉圜,應該會簡單一點吧。
“既然你已經打算好了,我也就不多說什麽了。晚點你讓林小哥也過來陪四哥一起用膳。”老十四都認定了,他這個做四哥的也不能小氣。正好他也想看看這人到底有什麽不一樣的地方,能吸引住老十四這麽為他說好話。
李槿自然答應下來,不過他頓了頓,有些為難的道:“四哥,如今歡哥兒還不知道我真正的身份。如果可以,還請四哥幫弟弟一把,暫時不要說破。”
李晟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問道:“什麽,他竟然不知道你的身份?”他原本還以為林小哥正是因為老十四的身份,這才誘惑老十四,並且扒著不放。可現在看來,自己似乎是誤會了啊?“你隱瞞身份,回京之時也總能知道,到時候你怎麽跟林小哥交代?”
李槿有些為難,“等回京再說吧,我也不是故意要隱瞞的。現在我就想找個合適的時機再跟他開誠布公。”
主要歡哥兒也沒有強行迫他追問他的根底,他也確實不好突兀的提及。一開始他沒有機會說自己的身份,想著其實這也無所謂,等以後再說吧。
到後來他怕自己的身份會影響到歡哥兒,出於對歡哥兒的保護,不想讓他擔心。他便想等回京後說服父皇,承認歡哥兒正妃的地位,到時候該知道的不該知道的歡哥兒自然也就知道了。
現在他跟歡哥兒都到了這一步了,只差回京跟父皇交代了。要是這個時候歡哥兒知道他的身份,打退堂鼓怎麽辦?他還是將事情搞定了,再給歡哥兒一個驚喜吧。
至於這消息對歡哥兒來說,到底是驚喜還是驚嚇,這就不得而知了。
李晟胳膊肘不可能往外拐,當然是要幫著弟弟的。這種事情,是他們夫夫倆的事,還是他們倆自己做主吧,自己可別摻合進去了。不過他絕不承認,自己也抱著看好戲的心態,這個弟弟摔個跟頭也好。
到了晚上,李槿算是專門給四哥辦了一場接風宴,林歡當然也在場。其實說是接風宴也不太準確,只能算是三個人的家宴罷了。
李晟坐在上首,李槿與林歡作陪。
酒席算不上豐盛,卻每一樣都精致無比。這樣的飯菜自然不是林歡布置出來的,不過他卻特意做了一份蛋糕款待。
Top